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荆政办发[2011]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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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4-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一年四月三日
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0〕58号)和《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两通知一规定”)为核心,以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线,加强基层基础,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安全监管,继续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实现“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发布实施《荆门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安全生产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增强贯彻落实“两通知一规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考核制度和高危企业主要安全事项备案制度,督促企业落实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现场紧急避险、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责任险等经济政策,继续深化安全生产诚信承诺活动,切实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修订出台《荆门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安委会议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隐患、重大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坚持事故和指标控制月通报、安全生产约谈、“一票否决”和定期考核述职等制度,落实各级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三铁”的要求,严肃查处各类责任事故。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行为,一律严肃追究责任。
二、扎实推进“打非治违”行动,进一步深化安全监管执法
强化各级政府“打非治违”领导责任,加强部门联动,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突出打击无照无证和证照不全、依法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超层越界、以整合技改为名非法生产、违反“三同时”规定建设项目、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实行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开通“12350”投诉举报电话,通过媒体公布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较大以上事故的查处结果,加强社会监督。
科学制定执法计划,严格按计划执法。建立完善各地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深化委托乡镇执法和派驻企业安全监督员工作,不断改进安全监管执法方式。10月份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大检查,11月份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执法案卷审理评审活动,12月份开展执法回访活动,加强执法考核,提高执法水平。
三、认真开展隐患排查,进一步提高事故预防水平
强化企业隐患排查和治理的主体责任,完善“政府抓督查、部门抓监管、专家抓指导、企业抓落实”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全面落实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及公告制度、隐患整改效果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台账等制度。各地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在企业用地审批、信用评级等方面给予限制;对拒不执行隐患整改指令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
继续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治理。煤矿重点加强技改矿井的监督管理,加强水害防治、顶板管理和瓦斯治理。非煤矿山重点抓好矿山开采秩序整顿、采空区治理和尾矿库的安全风险评估、监测及治理,落实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防坠罐跑车、防火灾、防采空区塌陷、防爆破事故等措施。危险化学品行业重点推动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加快化工企业入园区步伐,推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化工企业搬迁。烟花爆竹行业重点抓好生产经营企业整改提升,杜绝“三超一改”(超人员、超药量、超能力、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建筑施工领域以防坍塌、防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强化项目(工程)参建各方责任,积级推行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创建。道路交通要以危险路段、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农村道路以及专用运输车辆、长途客车、大型货车、农用车、摩托车、校车等为重点,加大隐患整治力度;深化平安畅通县区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创建活动,严厉打击超速超载、非法载客及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非法违法行为。深化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以“四客一危”船舶为重点,严厉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载客、超载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渡口、渡船隐患排查治理。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整治。针对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开展民爆、机械、纺织、建材、特种设备、电力、城市管网等行业的安全专项治理。
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验收,凡是新上的项目必须组织专家现场审查;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否则一律不予审批;对不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或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不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不予年审、换证或延期。
四、突出企业安全达标和科技推广,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
启动企业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从班组和岗位标准化抓起,把企业安全生产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煤矿、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的企业必须在2011年底前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逾期不达标的,要依法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制定出台《荆门市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制度,加强企业分级分类管理。
大力推行“科技兴安”战略,重点在矿山企业强制推行井下防灾避险“六大系统”;在煤矿推广正规采煤方法、单体液压支护、光面爆破、锚网喷联合支护、吊挂人车等新设备新工艺;在非煤矿山强制推行矿井机械化通风、采石场中深孔爆破、尾矿库全程在线监控系统和尾矿干排等安全技术措施;在化工企业推行联锁自控技术和重大危险源自动监控技术,在加油站推行HAN阻隔防爆技术;在烟花爆竹行业推行机械化生产和新型安全烟火药。
加强新一轮安全生产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争取地方政府在资金上给予配套支持。筹建高危行业信息查询、执法监管、党政领导干部与企业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电子档案等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开通视频会议系统。
制定出台《安全评价机构监督制度》,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规范从业行为,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协会的技术支撑作用。
五、健全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理念,争取政策和财政支持,加强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基地和矿山救援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修订出台《荆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报备管理,完善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政府和企业事故灾难预警及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加强应急演练,各县(市、区)和市直重点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针对易发生事故环节的应急演练活动,高危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活动。
六、注重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营造安全发展氛围
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集中开展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推进安全文化“进企业、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继续实施手机安全短信、安全知识竞赛等措施,营造安全文化氛围。积极推进安全示范企业、示范社区、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创建党校安全教育培训平台,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继续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培训,确保持证上岗。加强对农民工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抓好全员培训,提高员工识险、辨险、防险、除险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专项监察,促进教育培训工作落实。
七、排查治理职业危害场所,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监管
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管部门工作协作机制,加快各级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和技术支撑服务机构建设。
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纺织、机械、建材、电力、建筑、木质家具等重点行业的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加强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验收。大力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排查、申报、检测、评价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掌握本辖区内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状况。
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建立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健全职业危害告知、防护用品管理、职业危害日常监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制度体系,加强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构建职业健康管理常态机制。
八、加强安监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科学监管能力
加强机构建设,落实省政府要求,组建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继续加强荆门矿山救护队、市安全检评教育培训中心建设。争取各级政府列支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安监机构建设和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夯实基层监管力量,工业重镇、旅游强镇、交通要镇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确保工作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有装备。
深入开展以“争当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和“解放思想、跨越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安监系统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关心爱护一线安监干部,适当提高其经济、政治待遇,进一步增强安监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激励安监干部争当企业安全管理的辅导员、隐患排查治理的督导员、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员、企业安全发展的服务员、促进行风建设的示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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