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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107国道绕城公路和槐万公路两侧用地和建设实施规划控制的通告
| 颁布单位: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0-07-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107国道绕城公路和槐万公路两侧用地和建设实施规划控制的通告
为加强107国道绕城公路(板子楼至万寿桥)、槐树下至万寿桥公路(郴州大道与郴资桂高等级公路交叉口至万寿桥,以下简称“槐万公路”)沿线城乡建设管理,编制107国道绕城公路和槐万公路沿线两侧各500米范围建设用地控制性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和《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决定在该控制性规划编制及批准实施前,对107国道绕城公路和槐万公路两侧用地和建设实施规划控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7国道绕城公路和槐万公路两侧各500米区域内,未经郴州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建设活动。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的,一律按违法建设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北湖区、苏仙区及有关乡镇停止办理107国道绕城公路和槐万公路两侧规划控制区域内城乡建设规划审批手续。
三、确需进行建设的单位或个人,由郴州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程序统一受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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