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永州市继续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永政办函〔2010〕44号
颁布日期:2010-04-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永州市继续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政办函〔2010〕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

市公安局制订的《永州市继续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永州市继续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继续深化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发放工作,充分发挥户口管理在经济建设和服务保障方面的重要作用,扎实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人口数据基础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户口清理整顿,切实解决户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人口信息数据准确、完整,夯实户口管理基础。

二、组织领导

调整全市户口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刘尤碧任组长,市政府副厅级干部、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蒋建湘、市政府副秘书长周国定任副组长,市公安、人口计生、民政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市公安局副局长龙刚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也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户口清理整顿工作机构。

三、工作重点

此次户口清理整顿工作,主要解决以下问题:一是一人多户,包括非法办理虚假户口、买来的户口而另一户口未注销;二是应注销而未注销的户口,包括死亡、服现役、出国定居等未注销的户口;三是应落户未落户口,包括出生、退出现役、刑满释放、回国定居等未落户口;四是户口登记项目差错,包括公民身份证号码重证、错号,出生日期、姓名、性别、民族、相片、住址差错等。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4月28日-2009年5月10日)。各地要认真研究制定继续清理整顿户口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准确把握户口整顿的政策、规定、程序和方法;印制《出生未入户人员登记表》、《死亡、迁出应销未销户口人员登记表》、《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登记表》等表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深入宣传。

(二)入户核对阶段(2010年5月10日-2009年8月10日)。各地要将户口整顿任务分片包干到社区民警,由社区民警组织本辖区户口清理整顿工作人员,积极发动群众,依靠原有的户籍联络员,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逐家逐户上门登记、核对。各县区公安机关要将所有人口信息打印成册,交由社区民警、户籍联络员进行核对,并将查验出来的问题登记造册交由派出所汇总上报。

(三)集中清理阶段(2010年8月10日-2010年9月10日)。各地对摸排出的户口登记漏、重、差错等问题,分类清理,认真核实,分别填写相应的表格,形成村、组户口清理整顿工作档案。对查实的问题,要按照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县区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审批,办理有关手续。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9月10日-2010年9月25日)。由各派出所组织社区民警对各村、组户口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互查和抽查,并限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公安局将对照户口清理整顿的目标任务,从省公安厅人口信息系统随机抽样人口信息质量,对在户口清理整顿后数据质量达到省里要求的县区公安(分)局进行奖励;对数据质量差的县区公安(分)局将在年度考评中扣分。

(五)建章立制阶段(2010年9月25日-2010年10月30日)。各地要以户口清理整顿工作为契机,将人口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进一步规范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户口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做到新录入的人口信息准确、完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作,是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把户口清理整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作。

(二)统筹兼顾,提高工作效率。户口清理整顿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一要与实有人口管理相结合,切实掌握辖区内常住人口底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要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相结合,利用户口整顿工作,组织人员对人口信息系统中的异常数据进行逐条核对,认真清理,确保不漏统、不重统。三要通过入户核对,及时发现、登记常住人口。四要与完善户籍档案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充实、完善户籍管理簿册和档案建设,促进户籍档案管理建设规范化。五要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主动上门为群众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建立对生活困难孤寡老人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定期联系制度,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三)扎实工作,构建长效机制。要认真做好户口整顿的数据整理、汇总工作,认真填写调查表格,全面掌握辖区内的人口状况及人口信息、项目登记差错等情况,及时将户口整顿资料立卷、归档,集中统一管理,为日后经常性的户口调查核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要针对整顿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入查找原因,研究制订对策,探索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四)严格政策,严肃纪律。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与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清理整顿,认真贯彻执行《省公安厅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加强出生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公通[2006]55号)精神,做好新生婴儿登记上户工作,妥善解决“超生婴儿落户难”问题。对于暂无文件依据的特殊户口问题,要如实做好登记,统一上报市公安局处理。各级公安机关要严肃工作纪律,公开办事程序、收费依据和标准,实行阳光操作,严禁乱收费、搭车收费,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安机关良好形象。对于群众投诉的乱收费、搭车收费等问题,各级公安机关纪检、督察部门要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五)加强沟通,确保质量。各地要切实加强户口清理整顿工作情况报送,及时反映工作动态。每月30日前要将《户口整顿工作统计表》报送至市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人口大队。全市户口整顿领导小组将定期通报各地整顿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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