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十二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湖南省株洲市委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12-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十二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株办发〔2011〕5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和中央、省属在株各单位:

《株洲市“十二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2月29日

株洲市“十二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经济发展和金融生态环境,构建和谐、诚信株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推动、统筹兼顾、确保安全、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法制建设为基础,以信用建设为核心,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全市信用水平,切实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竞争软实力,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行业主导,努力完善“五项机制”(信用信息归集机制、信用信息互通互用机制、信用信息运用机制、信用评估机制、信用奖惩机制),深化“三个体系”(行业信用体系、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农村信用体系);通过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切实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基础设施,加快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1.深化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从市场主体准入、纳税、合同履行、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科研管理、人事管理等重点领域入手,建立健全包含信息采集、整合、服务与应用的行业信用体系,增强行业诚信意识,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2.加快信贷征信系统建设。推进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广泛开放非银行信息采集,实现信息公开与公平共享。不断完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确保信用信息的准确、完整和有效利用。

3.推广应用机构信用代码。积极推动机构信用代码系统建设,为市场经济主体发放统一的信用代码,推动各个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之间的有效衔接,实现地区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

(二)立足融资推进,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1.深入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以信用信息为基础,帮助中小企业积累“信用财富”,通过信用撬动,促进有市场、有效益、守信用的中小企业开展融资。

2.强化中小企业信息采集和共享。加强部门协调和联系,加大中小企业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共享力度,形成较为完整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不断完善中小企业服务支持平台。

3.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应用。将中小企业信用报告、评级报告等广泛应用于资金扶持、税收优惠、资质管理、政府集中采购和招投标、中小企业发展项目审查、评先评优、上市扶持以及银行授信等领域。

4.扶持中小企业信用中介体系发展。加大财政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资金投入和风险补偿力度,整合、壮大担保公司实力,完善再担保机制,落实对担保公司税收等优惠政策。

5.全方位开展中小企业信用培植。利用财政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外部信用评级,在试点的基础上推进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信用评级,加强信用评级结果的应用,不断增强中小企业的诚信观念和信用管理水平,持续推动中小企业信用增进。

(三)完善农村金融,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1.研究制定促进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政策与措施,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改善薄弱环节,促进农村金融的稳健运行。

2.以农户信用档案建设为基础,大力推进信用农户评选和信用乡镇、村建设,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和融资环境。

3.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示范建设,在各县市区全面推广信用村镇建设经验,重点突破少数薄弱环节,实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全面铺开,指导金融机构应用信用信息,创新“三农”金融服务产品,加大对“三农”的资金投入。

(四)加强综合创建,打造省金融生态良好城市

1.加强金融生态环境日常监测,及时掌握变化情况,将监测与推进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完善金融生态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扩展评估范围和深度,积极开展金融生态评估发布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切实改进措施,充分发挥金融生态评估发布对创建工作的推动作用。

2.加强组织,明确责任,大力推动创建省金融生态良好城市各项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力争在全省率先达到金融生态良好城市的要求。

3.大力推动金融安全区创建,切实加强对以县市为主体的省、市两级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的指导与督办,力争到2015年有2个县市获得省级金融安全区授牌,5县市均达到省级金融安全区要求。

(五)健全工作体系,强化信用激励惩戒

1.完善信用制度。加快制定信用信息采集、加工、管理和披露以及信用产品的生产、使用等方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细则,使信用服务有章可循,各种社会信用活动有制度保障。

2.落实信用激励惩戒。2012年一季度前,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制定企业和个人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制度和办法,并对市场主体信用实行分类监管。要对信用记录优良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在市场准入、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和便利,使诚实守信者受到保护,获得较多交易机会,降低交易成本;对有制假售假、逃废债务、做假账、拖欠工资等行为的企业和出具虚假报告的中介机构,要加大惩戒力度,依法追究严重失信者责任。

(六)加强信用服务,全面应用各种征信产品

1.积极发展信用服务机构。培育和发展种类齐全、功能互补、依法经营、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鼓励依法自主收集、整理、加工信用信息以及开发和创新信用产品;支持具有较高执业资质和道德水准的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征信调查、信用评级、信用担保、信用管理咨询等综合业务,打造信用服务品牌,促进信用服务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2.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需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对信用产品的使用作出制度性安排,在登记注册、行政许可、政府采购、财政支持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点环节率先使用企业、个人信用产品和服务,并逐步扩大信用产品的使用范围。金融机构在信贷审批、担保、工具投放等方面,要主动使用外部评级等信用产品和征信服务,加快推行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担保、贷款一体化;要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在各项商业活动及高管人员招聘中,积极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以降低交易风险。

3.加强信用服务市场监管。依法查处提供虚假信息、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

(七)优化信用环境,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导向

1.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各级政府及工作部门要切实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决策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公信力。

2.强力清收行政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拖欠贷款。全市上下齐抓共管,采取强有力手段,全面清收企业、个人恶意拖欠的银行贷款。

3.强化对金融合法权益的司法保障。依法保护金融债权,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严厉打击企业和个人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司法部门提高金融案件诉讼效率和金融胜诉案件执结率。

4.严厉打击各种失信犯罪活动。对商业欺诈、制假售假等失信犯罪活动,要予以从重打击,切实维护社会公正,保护群众利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调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也要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完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配合,构建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1.大力培养社会诚信意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深入开展以诚实守信为内容的主题宣传,全面、系统地宣传信用政策、传播信用知识,增强全民诚信意识和维权意识,引导公民自觉监督和抵制各种失信行为,积极营造“诚信光荣、无信可耻”、“奖励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氛围。

2.全面加强诚信教育和培训。各类大中小学校要结合道德教育和素质教育,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培养青少年的信用价值观和道德观。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要把诚信教育纳入培训计划,提高广大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的信用认知水平。要认真做好企业信用管理岗位培训,探索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岗位认证机制。

3.深入开展诚信创建活动。进一步开展“诚信纳税”、“诚信兴商”、“诚信企业”、“诚信市民”等活动,继续推进“诚信社区”、“诚信行业”和“信用乡镇”、“信用农户”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以“共建和谐株洲、争做诚信公民”为主题的活动周、活动月,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让信用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村镇、进单位、进家庭,努力提高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意识。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

定期召开联席协调会议,并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导和调度;综合评估全市和各县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并以报告形式向社会公布;年底对县市创建工作进行考核,对相关部门的创建工作进行评价。

附:1.株洲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株洲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附件1

株洲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政委:陈君文市委书记

组长:王群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徐文龙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

龚凤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王志刚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张雄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

张汉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李一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吴秋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自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乔英镭市委宣传部部务委员、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董小平市委农村工作部部长,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李虹市工商联副主席

宋宇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剑飞市经信委主任

易可佳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明放市公安局副局长

汤爱军市民政局救助处处长

杨光昊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泽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华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胡方林市环保局副局长

袁生华市商务局局长

吴安浩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谭祖德市统计局副局长

刘春生市物价局局长

张纯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郭平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

吴桂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副主任

唐琪市金融证券办主任

马小勇市金融证券办副主任

李建市招投标局局长

陈玉明市两型办主任

刘社会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行长

胡坚强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沈志锋市银监局副局长

杨宏莲市国税局局长

毛东庆市地税局副局长

陈文力市工商局副局长

阎小东株洲海关副关长

田承文市质监局副局长

傅湘华市保险协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证券办,唐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株洲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市金融证券办、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承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日常工作;会同其他单位拟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协调、指导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信贷征信系统建设、管理和应用,提供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协调、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组织中小企业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信贷市场信用评级;负责开展金融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和报告发布。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组织及干部保障;落实信用报告、信用评级在干部任用、评先奖优以及代表选举、公务员录用、干部调配、薪资管理和职称评定等方面的运用;开展教育和培训,推动在公务员队伍中形成诚信良好风尚。

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组织电视、广播、报纸和互联网等各类媒体,积极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义和作用;树立“诚信”和“失信”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引导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优良社会风气。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失信的犯罪行为;对各类失信犯罪案件进行法律监督,督导及时侦办、审判金融业相关案件;及时组织对各类失信犯罪案件的侦破,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集资活动,指导和监督各类金融机构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

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年度和长期融资项目的策划、筛选、包装和培植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相关改革的推动工作。

市财政局:会同相关单位制定支持、扶持金融机构及准金融机构健康、快速发展的财税政策;牵头协调,促进支持金融业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在株洲地区的贯彻落实。

市银监局:监督管理各银行机构,防范金融风险;协同市银行业协会依法组织银行业的维权行动;负责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日常工作。

市经信委: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的信息化数据库,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产业发展政策,加强信用信息在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方面的应用,组织工业企业与金融机构进行项目对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食品药品管理局、市招投标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株洲海关、市质监局:根据自身职能,建立完善纳税、合同履行、质量监管等各类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在管理活动中积极运用个人和单位信用报告、信用评级等诚信指标;推进行业信用信息公开和公平共享;严厉打击各种失信非法活动。

市工商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国资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两型办和市保险协会:依法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策划开展宣传教育,制定并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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