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厅、省经合办关于实施重大招商项目攻坚计划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08-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厅、省经合办关于实施重大招商项目攻坚计划意见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外经贸厅、省经合办《关于实施重大招商项目攻坚计划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关于实施重大招商项目攻坚计划的意见

为进一步发挥外来投资对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重要作用,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十二五”期间全省实施重大招商项目攻坚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重大招商项目攻坚计划的意义

“十二五”期间,全省规划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15%,2015年达到400亿美元,实现翻一番;实际利用国内资金年均增长30%。实施重大招商项目攻坚计划是实现全省“十二五”期间,外资、内资招商引资目标的重要保障,对促进我省经济平稳快速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重大招商项目的遴选

(一)重大招商项目遴选原则。

1.符合国家和省“十二五”规划的发展方向,有利于促进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区域协调发展,有利于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和升级。

2.对全省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巨大影响,对改变全省和本地区经济社会面貌具有促进作用。

3.符合省产业发展规划,紧贴本地区重点发展规划,符合本地区主题概念、产业集群、产业链招商思路。

4.属投资金额、项目规模巨大,重点瞄准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大企业和行业100强企业及产业集聚区龙头企业。

5.属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和省政府重点关注产业或区域,所遇问题确需省政府协调解决。

(二)重大招商项目遴选取向。

1.对外招商在放眼全球的同时,重点关注香港、台湾、日本、韩国、美国和欧洲等我省利用外资重点地区和国家。

2.对内招商在继续面向“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开展招商引资的同时,适度向东北地区、环渤海地区及中西部进军,扩大招商引资工作的范围和地域。

3.在拓宽利用国内外资金渠道的同时,注重产业多元化,突出引进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的项目,特别是高端装备制造业、高端原材料工业、高端农产品深加工业、节能环保产业、研发设计和金融业的项目。

三、重大招商项目的确定与上报

(一)三级联动,确定各级攻坚的重大招商项目。

实施重大招商项目攻坚计划是全省的一项系统工程,省、市、县(市、区)各级政府、开发区(园区)都要明确各自负责攻坚的重大招商项目。县(市、区)、开发区(园区)作为具体项目的承接地和落脚点,要结合实际,确定本地的重大招商项目,并及时将具体项目信息报所在市,各市参照省里制定的重大招商项目遴选原则和取向确定本市攻坚的重大招商项目,并从中选取重点项目上报省政府作为确定全省重大招商项目的基础。省政府确定列入全省攻坚计划的重大招商项目的主要依据为:总投资1亿美元(外资)或10亿元人民币(内资)以上,对改变全省经济社会面貌具有促进作用的高端装备制造业、高端原材料工业、高端农产品深加工业、节能环保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项目。

(二)重大招商项目的上报与调整。

上年第四季度末,各市按本意见第二条要求呈报省级重大招商项目。省外经贸厅和省经合办针对各市上报的重点外资、内资项目分别与各市沟通确认后,最终确定下一年度全省重点攻坚的重大招商项目,列入全省重大招商项目攻坚计划项目库。省外经贸厅和省经合办对攻坚计划项目库内的重大招商项目每季度确认、调整1次,如项目因故无法继续推进,各市要及时上报省政府,说明具体情况,及时对项目进行更新调整。

(三)上报重大招商项目时应明确的内容。

上报项目应明确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国内外投资者名称、国别或省份、是否为世界500强、国内500强或行业100强企业、投资规模、项目地址、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需省政府协调解决的事项、主要负责领导、责任单位、项目跟踪责任人等详细信息。

四、重大招商项目的推进落实

(一)明晰职责,省市共同推进。

各市要及时把握来自国内外的投资信息,积极组织招商引资,加强项目跟踪推进。对于各市明确攻坚的重大招商项目,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市政府要充分发挥协调、决策作用,促进重大招商项目尽早落地。省政府负责列入全省重大招商项目攻坚计划项目的跟踪、协调、督办等工作,遇有需省解决的问题,由省政府组织协调解决。

(二)重大招商项目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

各市、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的主要领导都要亲自挂帅,对本地区的重大招商项目实行包保责任制。主要领导要有重大项目招商任务,包项目,定目标,明确责任,定期组织人员研究项目,及时把握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落地、缴资或资金到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加强重大招商项目的宣传推介。

各市要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精心组织力量对重大招商项目进行规划包装。要在推介项目内容、要素配套、行政支持等方面做实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有效宣传方式,打造辽宁省招商品牌。加强省重点招商、各市招商、专业队伍驻点招商相结合,通过联系投资企业、宣传推介我省招商主题概念和重点项目,在国内外形成我省招商引资的影响力,建立与企业家互相信赖的良好关系,推动全省招商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

(四)加强信息沟通反馈。

省政府要与各市建立沟通机制,实现重大招商项目信息互通共享。各市对外、对内开放主管部门每季度汇总本地区的重大招商项目进展情况和需要省政府帮助解决的问题,上报省政府。

(五)加强项目的跟踪服务。

加强项目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招商引资过程中承诺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加强招商引资服务工作,提高办事效率,靠前服务,确保招商、审批、注册、缴资各环节渠道畅通。推动各市针对主题概念和重点产业园区的名优产品在国内举办展销会、博览会,打响企业和产品的品牌,帮助企业开拓市场,进一步增强全省主题概念招商的影响力和聚集效应。

五、重大招商项目攻坚计划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省重大招商项目攻坚计划领导小组。

成立省重大招商项目攻坚计划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重大招商项目攻坚计划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省外经贸厅和省经合办,分别负责外资和内资项目的联络协调、实施督办、动态跟踪、攻坚计划实施情况评价等工作。各市政府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二)加强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

各市、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和有关部门要针对重大招商项目特点配备得力人员,提供经费保障。可结合实际情况设立专项经费,确保重大招商项目攻坚计划的顺利实施。

(三)对重大招商项目推进工作督促检查。

省重大招商项目攻坚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市重大招商项目推进工作的督促检查,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不定期到各市进行督查,了解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共同协商解决的办法,及时上报省重大招商项目攻坚计划领导小组。

六、建立重大招商项目绩效管理考评机制

将招商引资工作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管理考评体系,对各市重大招商项目攻坚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评。建立重大招商项目管理和考评制度,对招商项目的计划、责任落实、项目落地进度、阶段性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缴资或资金到位进度等情况按时间节点进行过程管理并进行绩效考评。省外经贸厅、省经合办分别负责对各市外资和内资招商引资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各市也要建立招商引资考评体系,推进对外开放。

附件:省重大招商项目攻坚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省外经贸厅

省经合办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省重大招商项目攻坚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省重大招商项目攻坚计划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邴志刚副省长

副组长:王金笛省外经贸厅厅长

董晓时省经合办主任

成员:周喜鼎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金允坤省财政厅副厅长

江晓波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朱京海省环保厅副厅长

赵振芳省地税局副局长

贾英姿省工商局局长助理

史铁军省国税局副局长

宋慧中省外汇管理局副局长

李治国大连海关副关长

董岩沈阳海关副关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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