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转发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10-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转发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12〕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更好地实现全省2013年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目标,完成我市的各项工作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23日
关于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实施意见
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12〕283号)要求,2013年我市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任务指标新增机插秧16.5万亩。为确保完成任务,在2013年基本实现我市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把水稻机械插秧关键生产环节作为着力点,带动其他生产环节;坚持以农机农艺相结合,政府扶持推动与市场拉动相结合,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
二、推进目标
2013年,全市计划新增水稻机械化插秧面积16.5万亩;新建标准水稻育秧大棚1100栋;新增水稻育秧硬盘388.6万盘;新增乘坐式高速插秧机170台;新增育秧播种机(组)85台(套);机插秧水平达到87%以上;水稻机耕面积达到78.3万亩,机耕水平达到98%以上;水稻机收获面积达到65万亩,机收水平达到83%以上。全市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9%以上,基本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
三、任务分解
根据我市水稻种植区域分布、农机化发展基础等因素,现将2013年全市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任务、水稻育秧大棚建设任务分解到辽阳县、灯塔市、太子河区和文圣区4个县(市)区,各县(市)区要将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乡(镇)、村、户和地块。各县(市)区任务分解数作为工作目标考核的基数,必须确保完成。
四、补贴政策
(一)机具补贴。购置机具的范围必须是国家和省农机支持推广目录中的产品,才能享受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要优先保障农民购置水稻插秧机、水稻秧盘播种成套设备、育秧硬盘和种子发芽器的需求。鼓励购置乘坐式水稻高速插秧机。为加强补贴资金管理,采取先干(购机)后补、验收后补贴的办法,保质保量完成水稻机械化发展任务目标。
(二)大棚补贴。水稻育秧标准大棚规格为100米×7米×2.5米(长×宽×高),面积为700平方米;大棚骨架为钢架结构,采用高台苗床,棚膜覆盖肩部通风,大棚两端留出30厘米宽作业道。每栋标准育秧大棚补助7500元,其中:省财政补贴5000元;市、县(市)区两级财政补贴2500元。我市、县(市)区两级财政补贴分担比例为:市、县(市)财政按1:1配套,市、区财政按7:3配套。
具体补贴范围和对象、补贴资金申请和管理按照辽农机〔2012〕28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五、检查验收
各项目县(市)区务于2013年4月底前,组织完成对各乡(镇)水稻育秧大棚建设单位的验收工作;2013年5月底前,组织完成对乡(镇)水稻机插秧实际完成作业面积的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结果分两次报送市农委和市财政局,要以村为单位,按户提供验收结果的详细清单。市农委和市财政局组成联合验收组,依据各县(市)区验收结果和任务要求,组织进行实地验收,并将实际验收结果报送市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市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已进入到攻坚阶段,各级政府要从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经济增长和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高度,切实提高对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此项工作纳入到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组织领导,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坚决完成既定目标。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辽阳市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各项目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政府主管领导挂帅,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此事,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各项目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水稻插秧机械化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目标管理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农机部门负责机具配比、插秧作业和购置补贴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大棚建设、准备秧盘、提供育秧技术服务并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资金配套、投放与管理工作。各项目县(市)区与各乡(镇)、各乡(镇)与村要签订责任书,责任书中明确建设育秧大棚数量、育秧硬盘数量、插秧机数量、育秧机数量、地块面积和完成日期。各项目县(市)区要于11月底以前将乡镇、村户和地块面积的落实情况上报市农委。
(三)突出重点,强化培训。对2013年新增插秧机手开展专项操作技能培训。按照一台机械两个熟练操作手、歇人不歇车的标准,各级农机技术推广部门要针对机插秧中的难点问题和重点环节,积极组织机插秧技术培训,重点培训插秧机手,严把培训质量关;要采取反季提前培训,聘请机插秧专家和生产厂商技术人员到村户讲课的办法,把机插秧技术送到田间地头,送到农民手中;要建立培训基地,确保农闲季节进行实际操作训练。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各级农技推广部门要按照机插秧规范,搞好育秧培训,保证秧苗符合机插秧要求,确保机插秧质量。
(四)加强资金监管。制定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核实新增大棚数量、标准和用途,做好登记;对新购进的育秧硬盘要提供原始单据;严禁任何人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机具或设施倒卖盈利,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加强部门配合。农机和农业部门要搞好技术融合,使大棚育秧和机械插秧协调一致。农机部门要积极做好机具供应、配件供应、机具维修、安全监理等服务保障工作。农业部门要履行职能,保障秧苗数量和质量,认真开展水稻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供应和检验鉴定、质量监督、技术推广等工作。
附件:1.辽阳市2013年水稻生产机械化任务分解表
2.辽阳市2013年水稻育秧大棚建设任务分解表
3.辽阳市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辽阳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辽阳市财政局
2012年10月22日
附件1
辽阳市2013年水稻生产机械化任务分解表
单位
机耕面积(万亩)
机插秧面积(万亩)
机收面积(万亩)
新增乘坐式插秧机(台)
新增育秧机(台/套)
合计
2013年新增
全市
78.3
76.5
16.5
56.5
170
85
辽阳县
30.4
29
5.5
24
56
28
灯塔市
36.88
36.5
5.5
26.6
56
28
太子河区
8.42
8.4
3.5
4.4
36
18
文圣区
2.6
2.6
2
1.5
22
11
注:一台乘坐式高速插秧机相当于6台四行手扶式插秧机;
一台乘坐式高速插秧机相当于4台六行手扶式插秧机。
附件2
辽阳市2013年水稻育秧大棚建设任务分解表
单位
新增水稻机插秧面积(万亩)
新增水稻大棚育秧面积(万平方米)
新建标准水稻育秧大棚(栋)
新增水稻育秧硬盘(万盘)
全市
16.5
77.0
1100
388.6
辽阳县
5.5
25.6
366
130
灯塔市
5.5
25.6
366
130
太子河区
3.5
16.4
234
81.4
文圣区
2
9.4
134
47.2
附件3
辽阳市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马立阳副市长
副组长:崔广龙市政府副秘书长
胡忠飞市农委主任
成员:王作安市农委副主任
王建斌市农委副主任
耿敏市财政局副局长
姜旭辽阳县副县长
王福渊灯塔市副市长
许刚太子河区副区长
赵贵林文圣区副区长
翟建华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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