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当前形势切实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当前形势切实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人民政府 | 文号:固政发〔2009〕22号 |
|---|---|
| 颁布日期:2009-02-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当前形势切实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固政发〔2009〕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当前形势切实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宁政发〔2009〕12号)精神,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稳定就业局势,促进固原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调动企业、劳动者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保增长、保就业、保稳定,千方百计稳定和促进就业再就业,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确保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
以全民创业带动就业;落实好创业培训和就业培训的各项资金,组织开展好各类培训工作,以培训促就业;建设一批符合标准的创业基地,尽快在全市形成创业的规模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做好各类人员的就业服务和援助工作,积极争取自治区公益性岗位指标,妥善安排就业困难群体;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各项扶持补贴政策,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就业困难和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重点帮扶;加大劳务输出工作力度,安排农村富余劳动力多渠道合理流动,实现就业,确保全年劳务输出人数不减少,劳务收入有提高;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稳定和促进就业的功能。
三、工作措施
(一)紧紧抓住自治区大力实施全民创业促进就业的发展战略,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1、抓好创业与就业培训工作。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整合培训资源,进一步扩大培训规模,加大培训力度。要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培训应以促进失业人员尽快上岗并能稳定就业为要求,强调专业性,提倡复合性,避免重复培训和无效培训。要将新增失业人员和待岗人员全部纳入就业和创业培训计划之中。2009年全区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1500万元,其中自治区失业保险调剂金安排1000万元,市县失业保险调剂金安排500万元,作为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我市根据失业保险实际情况,按要求予以安排。对已参保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停产半停产企业职工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城镇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大学生实习培训、困难家庭就业培训仍按自治区现行补贴标准执行;对因受经济形势影响而停产半停产3个月以上但没有裁员的企业职工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按宁政发〔2009〕12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创业人员的培训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创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自治区下达我市的培训任务,用足用好各项培训资金,确保培训质量,提高参加培训人员的技能素质,以培训促就业。
2、抓好创业基地规范化建设。各县(区)要把创业基地建设纳入各地的基本建设总体规划,2009年—2012年市本级及每县(区)建成2个定位准确、设施配套、功能齐全、规模达标、服务高效、成效明显的创业基地。通过创业服务的开展和创业基地的催生孵化,2009年,每县(区)应有五分之一的乡镇创办创业基地;2010年,每县(区)应有四分之一的乡镇创办创业基地,并逐年有所增加。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也要创办创业基地。创业基地的标准依据宁创业领导小组发〔2008〕5号文件执行。
3、抓好就业服务和援助工作。各县(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深入企业和基层调查研究,积极挖掘市场潜力,举办好各类人力资源招聘会,特别是针对不同用人单位和求职群体,开展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月)”、“民营企业招聘周”、“春风行动”等专项人力资源对接活动。2009年自治区拟购买3000个公益性就业岗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要积极争取自治区有关厅局的支持,根据自治区下达我市公益性岗位指标,有针对性的做好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工作。积极开展针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工作。各县(区)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了解农民工就业状况和返乡情况,将已在我区城镇稳定就业半年以上转失业的农民工纳入失业登记,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服务,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实现就业。继续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针对转移就业、转岗就业以及当地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大力开展规范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4、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认真落实国办发〔2009〕3号文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全面落实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各项扶持补贴政策,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到城乡基层就业,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工作的毕业生,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由人事、教育、劳动部门负责落实);对到县以下农村基层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毕业生,实施相应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由人事、教育部门负责落实);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由教育、民政部门负责落实);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其创业享受固党发[2008]48号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各项优惠政策;积极为离校后未就业回原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将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对就业困难和困难家庭毕业生给予重点帮扶。
(二)紧紧抓住自治区积极实施扩大内需拉动就业的政策措施,切实做好农民工就业工作
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扩大内需的工作部署,要紧紧抓住自治区实施重大项目优先安排区内,特别是山区农民工的有利时机,在组织“春季沿海、夏季临省,秋季进疆”三个万人大行动的同时,早部署、早着手、早行动,积极与区内重点工程项目用工单位进行对接,尤其要与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各用工企业尽快对接,市上决定成立固原市驻宁东劳务输出管理工作站,各县(区)要选配一名管理人员,在工作站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做好向区内重点企业特别是宁东输送务工人员的衔接和协调工作。各县(区)要按照宁东办提供给我市的23000名用工计划,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各企业实际用工情况,做好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确保输出人员稳得住、能挣钱。同时,各县(区)要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争取自治区的支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力度,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扶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和销售,支持农村小企业发展,鼓励农民联合创办经济实体,拓展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空间。
(三)紧紧抓住社会保险稳定和促进就业的功能,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对经济社会发展“调节器”和“稳定器”的作用
1、切实抓好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工作,确保参保人员的利益不受任何影响。一要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及时按要求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工作,确保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二要及时支付参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员医药费的报销工作,按期划拨个人门诊医疗费用。三要对参保并按时足额缴费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和其他应该享受的待遇,确保参保人员基本生活。四要按规定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确保工伤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五要做好生育保险的扩面工作。
2、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在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证社会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暂按照2007年标准执行;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上年度自治区社会平均工资的80—100%降低到60—100%;按照自治区有关政策,对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计收滞纳金。
3、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在2009年之内,对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并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就业资金对困难人员的社会补贴标准执行,岗位补贴参照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上述两项补贴,同一个企业只能享受一项。已享受缓交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不能同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上述两项补贴由企业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附稳定员工队伍计划措施和相关凭证,由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商务、财政等部门批准。岗位补贴资金按月划入企业账户,社会保险补贴资金按月划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账户。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周密的失业保险金使用计划报市、县(区)政府批准,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备案。
4、稳步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水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3+1”统筹方式个人账户划拨比例由原来的1.3%调整为1.5%,“6+2”统筹方式个人帐户划拨比例由原来的3.3%调整为3.8%;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视基金结余情况,可适当给予参保人员个人门诊医疗费用补助;住院起付额一级医疗机构及乡镇中心卫生院由300元调整为200元,增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付标准100元;大额医疗保险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额由10万元调整为12万元;统筹基金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由2万元调整为2.5万元;超出大额支付标准5000以内的,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报销支付85%,超出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报95%。
(四)紧紧抓住职工维权服务,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1、加强对企业劳动关系的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劳动关系调处应急反应机制。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掌握停产企业劳动关系处理和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裁员情况。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及早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报告。力争将小额、简单、涉及人数较多的劳动争议案件通过调解化解在基层。
2、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倡导企业与员工共度难关,企业不能随意辞退员工,企业裁员要实行事先报告制度。对于困难企业经多方努力仍不得不实行经济性裁员的,可在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依法平等协商一致后,签订分期支付或以其他方式支付经济补偿的协议。妥善处理停产、裁员企业与农民工的劳动关系,把打击恶意拖欠工资作为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
固原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