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和田地区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行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1-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转发和田地区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和行办发(2013)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驻和有关单位:

《和田地区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和田行署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和田地区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地区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和田地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2012年地质灾害概况及地质灾害预报评价

(一)地质灾害概况。2012年,全地区未发生地质灾害,与2011年相比基本相当,未发生因灾死亡、伤亡和较大经济损失。

(二)地质灾害预报评价。2012年,地区国土资源局、气象局、地震局互通信息,准确预报全地区灾情,全年未因灾发生人员和财产损失,区域性预报准确程度较高。

(三)新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2012年,和田地区境内新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2个。第一隐患点位于于田县阿羌乡普鲁村南(兰干乡至普鲁村公路边1区),地理坐标为E81°28′43″N36°17′02″,灾害类型为泥石流,威胁对象主要为行人、车辆和牲畜等,稳定性差,如遇降雨可能形成灾害,目前已在该区域设置了警示牌,并埋设了过流桥涵;第二隐患点位于于田县阿羌乡普鲁村南(兰干乡至普鲁村公路边2区),地理坐标为E81°29′59″N36°12′19″,灾害类型为滑坡,威胁对象主要为行人、车辆和牲畜等,稳定性差,在降雨天气时易造成滑坡,目前在该区域已设置了警示牌,并将对其采取喷浆等方法进行处理。

二、2013年重要地质灾害区圈定及地质灾害趋势预报

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全地区出现较大降雪天气一次,预计2013年进入夏季后气温偏高,根据地区2012年降水、气温和冰雪消融趋势预测以及地质灾害预测情况分析,2013年将可能在以下区域发生地质灾害:

(一)皮山县:主要分布在杜瓦煤矿区、皮山河克里阳乡1号沟、皮山河康艾孜村1号沟、桑株河康克尔乡1号沟、桑株河康克尔乡2号沟、杜瓦河1号沟等地段和区域。

杜瓦煤矿泥石流和地面塌陷隐患点,威胁500人和整个煤矿生产安全。皮山河克里阳乡1号沟滑坡和泥石流隐患点,威胁5000人和6700亩农用地安全。皮山河康艾孜村1号沟,威胁6000人和7000亩农用地安全。桑株河康克尔乡1号沟滑坡和泥石流隐患点,威胁3000人和5000亩农用地安全。桑株河康克尔乡2号沟滑坡和泥石流隐患点,威胁2000人和3500亩农用地安全。杜瓦河1号沟滑坡和泥石流隐患点,威胁1500人和3000亩农用地安全。

预防灾种:主要是因洪水冲刷致使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其次是杜瓦煤矿区的地面塌陷。

防范期:滑坡和泥石流灾害主要防范期在6至9月份。地面塌陷灾害全年均有可能发生。

(二)墨玉县:主要分布在喀拉喀什河沿岸、乌鲁瓦提水库、墨玉县萨依巴格乡吐扎克其、墨玉县大干渠矿区,威胁公路交通和行人安全。

预防灾种:主要是因洪水冲刷致使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其次是墨玉县大干渠矿区的山体崩塌。

防范期:滑坡和泥石流灾害主要防范期在6至9月份。崩塌灾害全年均有可能发生。

(三)和田市:主要分布在玉龙喀什河(和布公路0-10KM)两岸砂石料矿区及非法采矿活动区,威胁公路交通和行人安全。

预防灾种:主要是因洪水冲刷行成的泥石流。其次是砂石料矿区的崩塌。

防范期:滑坡和泥石流灾害主要防范期在6至9月份。崩塌灾害全年均有可能发生。

(四)和田县:主要分布在玉龙喀什河(和布公路30-90KM)两岸砂石料矿区及非法采矿活动区、布雅煤矿区、朗如乡山区农村、和田县康西瓦至大红柳滩区域,威胁公路交通和矿业权人的施工及农牧民安全。

预防灾种:主要是因洪水冲刷致使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其次是砂石料矿区的崩塌和布雅煤矿区的地面塌陷。

防范期:滑坡和泥石流灾害主要防范期在6至9月份。地面塌陷和崩塌灾害全年均有可能发生。

(五)洛浦县:主要分布在玉龙喀什河(和布公路10-30KM)两岸砂石料矿区及非法采矿活动区、阿其克山矿区,山普鲁乡与纳瓦乡交界山坡,威胁公路交通和行人及农牧民安全,同时也威胁到农牧民房屋安全。

预防灾种:主要是因洪水冲刷致使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其次是阿其克山矿区和砂石料矿区的崩塌。

防范期:滑坡和泥石流灾害主要防范期在6至9月份。崩塌灾害全年均有可能发生。

(六)策勒县:主要分布在恰哈乡、奴尔乡、乌鲁克萨依乡、博斯坦乡山区村庄,威胁公路交通和农牧民及行人安全,同时也威胁到农牧民房屋安全。

预防灾种:主要是因洪水冲刷致使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其次是山区道路两侧山体的崩塌。

防范期:滑坡和泥石流灾害主要防范期在6至9月份。崩塌灾害全年均有可能发生。

(七)于田县:主要分布在克里雅河两岸及皮西盖河两岸、于田县喀尔克乡阿尔卡吾斯塘下游排碱沟两岸崩塌灾害,威胁农牧民和行人安全,以及农田和农民房屋安全。

预防灾种:主要是因洪水冲刷致使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其次是山区道路两侧的山体崩塌。

防范期:滑坡和泥石流灾害主要防范期在6至9月份。崩塌灾害全年均有可能发生。

(八)民丰县:主要分布在尼雅河两岸、萨勒吾则克乡、叶亦克乡至苦牙克至康赛音沿路的山体滑坡及崩塌。威胁农牧民和行人安全,以及农田和农民房屋安全。

预防灾种:主要是因洪水冲刷致使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其次是山区道路两侧山体的崩塌。

防范期:滑坡和泥石流灾害主要防范期在6到9月份。崩塌灾害全年均有可能发生。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依据《条例》有关规定,组织国土资源、住建、水利、交通运输、安监等有关部门,根据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现状以及降雨、洪水、地震等趋势预报,及时编制并发布以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段)分布、危害预测、重点防范期、人员避险转移路线、防灾减灾措施、应急措施及监测预防责任人为主要内容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受重大地质灾害威胁急需搬迁避让的,要结合安居富民工程和定居兴牧工程建设一并实施。

(二)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地质灾害演变过程,捕捉灾害发生前的特征信息,为正确分析和预报灾情提供科学依据。简易的监测方法有以下两种:一是裂缝相对位移监测法。该方法是监测滑坡体裂缝两侧相对张开、闭合变化和塌陷区地裂缝变化的监测方法。监测点选择在裂缝两侧,一般2个一组,测量其距离,或在裂缝两侧设固定标尺,以观测裂缝张开、闭合和垂直变化。此外,还可在建筑物(房屋墙、挡土墙、浆砌片石沟侧壁等)的裂缝上贴水泥砂浆片等观测裂缝的变化情况。另外可用已有的设备仪器进行监测。二是宏观地质调查法。该方法是对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灾害的变形形迹进行追踪调查的监测方法。应在变化明显地段设立监测点和调查路线,采用专人巡视或动员附近群众监测等方式,及时掌握隐患点各类变化。

(三)突出重点隐患区域防治。属于干旱地区的县市,山区短期集中降雨极易引起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发生。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农牧民群众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全面开展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检查,把工作重点放在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对受威胁农牧民进行搬迁避让,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针对和田地区地质灾害的发育状况,要在滑坡、崩塌、泥石流易发区段设立警示标志、围栏,禁止受威胁对象进入危险区,有效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搬迁避让是山区地质灾害防治中行之有效的防治措施之一。根据不同地质灾害类型,可采取以下的防治措施:

1、滑坡。一是采取排水工程治理,在滑坡体外围设置一条或几条环形盲沟,使滑坡体外的地表水不能进入滑坡体内。对大型滑坡体,可在滑坡体上设置排水沟,使地表水排出滑坡体,不致渗入滑坡体内部。二是采取工程治理,在滑坡体及在坡脚建抗滑垛、抗滑桩、抗滑墙、锚固等,增强滑坡体的稳定性。三是按勘查方案或应急调查指导的方法及时实施防治。

2、崩塌。对崩塌体采取减载、清除、固化、坡面防护、喷浆工程等坡面防护措施。

3、泥石流。采取生物措施、工程措施(拦挡、排导)、流域内综合治理的措施,提高流域内沟谷坡面植被覆盖率等。

4、地面塌陷。在采空区上方应设立警示牌、围栏,严禁在采空区上建房、修路;对已形成的塌陷坑,要及时进行回填,避免人畜误入,同时也达到恢复生态环境的目的。

(四)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力度,将地质灾害监测工作落实到乡(镇、场)、村(队)级责任人以及交通沿线养路工、水利部门河流库区监测员、重大工程安检员和旅游景区安全护卫等,健全和完善组织严密、责任明确、制度落实、管理规范、监测有效、预警及时、群众参与的群测群防体系,切实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和防灾组织能力。

四、地质灾害防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防治经费,完善防治制度,全力以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密切协调配合。国土资源、气象、住建、水利、交通运输、旅游、畜牧、安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重大工程、交通沿线、风景名胜区和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对地质灾害隐患做出预测、预警、预报;加强对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督促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采取预防治理措施;相互通报地质灾害监测信息,实现资料共享。国土资源、气象部门要建立健全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机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发布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持续深入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县市要逐级建立健全防灾责任制,层层落实防治责任,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培训。同时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地、县(市)、乡(镇、团场)、村4级监测信息反馈体系,加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演习,增强群众识别、避让、应急处置地质灾害的能力,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四)落实工作制度。应急管理、国土资源等部门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汛期前和汛期险情巡查、应急调查和灾情速报等制度,随时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现临灾险情,要立即组织应急调查,确认险情,迅速采取避让、应急处置措施。出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在立即处置的同时,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迅速上报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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