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2-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乌尔禾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属及驻区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拓展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工作领域,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健全预防腐败工作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对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成立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智深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赵晖区委常委、副区长

唐勇副区长

成员:姜克文区协调办主任、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晓天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周华伟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建平区财政局局长

张玲霞区民政宗教事务局局长

程光宇区审计局局长

谭志军区建设局局长

贺祖涛区信访局局长

王民立区机关事务局局长

郑建新区经贸委主任

陈华文区环保局局长

裴成胜区行政执法局局长

翟兰芳区旅游文体局局长

张强区科技局局长

李正闲柳树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乔拉乌尔禾乡乡长

胡炜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彭诚区卫生局副局长

李刚区农牧局副局长

毛建华区司法局副局长

崔峰区教育局副局长

安明生区物管中心主任

李湘海第十六中学支部书记

殷京云安阳幼儿园园长

安新成机关车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纪委监察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晓天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督促、指导。

各试点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

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试点单位

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区建设局、区司法局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试点单位。

三、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主要内容

在教育、制度、监督基础上,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措施,对预防腐败工作实施系统化管理。其核心是将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可能产生的腐败问题,作为一种风险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和减少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1、廉政风险主要包括: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

2、思想道德风险:是指因理论学习、教育管理不到位,致使党员干部放松世界观改造,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素质下降,造成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方面存在风险点。

3、制度机制风险:是指未能根据改革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需要,及时完善和认真执行各项制度,造成部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贯彻落实不到位,致使权力运行失去有效控制,或因部分机制缺乏相互支撑、相互制约,致使在管理过程中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

4、岗位职责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一岗双责”,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软弱放任、失职渎职、不作为或滥用职权等。

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程序和预防措施

(一)程序。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以年度为周期,分为计划、执行、考核、修正四个环节。

1.计划。根据腐败行为的变化特点,结合反腐倡廉工作实际,界定廉政风险,重点查找工作实践中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不足,以预防、监控和处置为手段,制定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措施。

2.执行。针对不同风险,实施计划阶段制定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措施,通过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及时纠正不当行为,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为违纪违法行为。

3.考核。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执行过程中和执行之后,按照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考核标准,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及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修正。根据考核结果,纠正存在问题,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措施,修正风险内容,启动下一个廉政风险防范周期。

(二)预防措施。

针对确定的廉政风险点,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等措施,对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实施有效控制。

1.前期预防措施。主要是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主动防范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2.中期监控机制。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和垂直抽查等三种手段,对党员干部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3.后期处置办法。通过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和组织处理等手段,对存在风险表现的个人进行告诫或责任追究,防止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化的腐败问题的发生。

五、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1年1月—2011年2月底)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安排,组织试点部门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方案,动员部署。

(二)查找风险点阶段。(2011年3月—2011年4月底)

试点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性质、任务、岗位职责,以人、财、物、事等要害部位为切入点,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定等方式,围绕决策、执行、操作管理过程,组织党员干部全面、深入查找在履行岗位职责中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确定廉政风险点,登记汇总、建立台账,并于5月10日前报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制定防范措施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5月—2011年7月底)

对照本部门查找到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部门和个人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和相应考核管理办法,做到廉政风险清楚、防范措施有力,并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于8月10日前将本部门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和考核办法报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完善阶段。(2011年8月—2011年10月底)

对开展廉政风险管理运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估,总结经验,量化效果,查找问题,完善措施,并于11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试点部门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运行情况、实际效果进行检查、考核、评价,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推进全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意见。

六、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廉政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作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动员部署、查找风险点、制定措施、检查考核等环节,选齐配强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确保工作落实。

二是认真总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成功经验,突出本单位业务特点,大胆创新,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为全区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提供成功经验。

三是其他未列入试点的单位,要参照本意见,结合各自实际和权力运行特点,加强风险分析、监控和管理,创新机制、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强化权力制约,积极探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有效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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