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吐鲁番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吐鲁番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吐政办明电〔2016〕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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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1-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吐政办明电〔2016〕20号
关于召开吐鲁番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定于2016年1月27日10:45(北京时间)召开吐鲁番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和市委(扩大)会议精神,落实全国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总结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2016年重点工作。
二、会议地点
市政府1号办公楼2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市人民政府市长、各副市长、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
2、邀请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法院、检察院、市委农办、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编办、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负责人1名参加会议。
3、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公安局、住建局、安监局、监察局、人社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煤管局、司法局、卫生局、教育局、旅游局、文广局、文明办、市政府法制办、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农机局、环保局、商务局、文物局、畜牧兽医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气象局、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公安消防支队、食药监局、民宗委、无线电管理局、运管局、示范区、审计局、统计局、地震局、路政局、供销社、公路管理局、公安交警支队、邮政管理局、中国人保财险吐鲁番分公司、国网吐鲁番供电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各1名。
4、各区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区县安监局局长。
四、其他
1、请市安监局提前做好会议资料准备、会场座签摆放、会议签到等有关会务组织工作。
2、请参会人员于1月27日10:30前进入会场签到并就座完毕,会议期间保持会场秩序。
3、请各区县、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1月26日下午19:00前报市安委办,联系电话:8526641,18909958528(传真)。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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