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全市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情况及下步工作意见报告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7-01-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铁政办发[2007]200702号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全市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情况及下步工作意见报告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法制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情况及下步工作意见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七年一月十五日

关于全市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

纲要》和《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实施意见》情况及下步工作意见的报告

为了进一步推动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的贯彻实施,根据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市政府法制办对55个市政府部门、直属机构和中省直驻铁执法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其15个部门、7个乡(镇),铁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全市贯彻落实情况及下步工作意见报告如下。

一、全市贯彻落实《纲要》和《实施意见》的情况

在《纲要》和《实施意见》下发后,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在认真组织学习的基础上,着力抓好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普遍增强,对《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措施逐层级细化和量化,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有了新进展,建设新铁岭大铁岭、构建和谐铁岭的法制环境不断优化。

(一)切实加强对贯彻《纲要》和《实施意见》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各部门的领导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纲要》的重大意义,十分重视《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一是建立领导机构。市、县、乡三级政府和市、县两级政府部门都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机构,负责日常工作,为《纲要》和《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统筹规划,全面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市政府全体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五年有规划、当年有安排,并召开会议或下发文件进行了部署,有计划、分步骤推进。三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市本级部门按照《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实施意见)部门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分解任务,明确了责任。四是加强指导,抓好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定期听取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准确把握工作进展情况,认真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铁岭县、西丰县、昌图县、开原市等县(市),注重抓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局。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做好考评工作。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执法责任制的考评,加强对《纲要》和《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县两级政府法制办将其列入年终检查考评内容。市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利局、林业局、粮食局等部门坚持定期检查制度,考评工作抓得实,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形成了贯彻落实《纲要》的良好氛围

各级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有关精神,将贯彻落实《纲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积极营造学法、守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社会氛围。一是深入学习,掌握精神实质。采取自学、集体学、举办培训班、召开研讨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首先,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利用政府常务会议、局务会、中心组学习时间,有计划、有组织地阅读了《纲要》读本、播放了辅导光盘。开原市政府每次政府常务会议不仅组织集体观看光盘讲座,还按计划学习相关的行政法律知识。市审计局、民政局、粮食局等部门的主要领导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并亲自讲课进行学习辅导。市农委建立了干部学法考试考核制度,将学习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其次,分层次举办学习《纲要》培训班。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领导都参加了市政府法制办举办的领导干部学习《纲要》讲座;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举办了本级政府部门、乡(镇)政府领导干部培训班;许多政府部门也都举办了培训班。市工商局、林业局、审计局在学习班结束后,还进行了闭卷考试。再次,注重学习效果。多数单位的学习有制度、有计划、有检查。市动物卫生监管局每次集体学习都拍照存档,接受检查;市人事局、外经贸局、经委等部门组织干部进行学习研讨;市国土资源局举办了学习演讲会;市银监局采取征集论文方式学习,并在省里获奖。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地区、各部门除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车、悬挂标语、散发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外,还创新宣传方式,利用文艺演出进行宣传。市人口计生委、开原市国土资源局把《纲要》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编排成小品、二人转、快板书等文艺节目,在城镇广场和农村进行演出宣传,形式喜闻乐见、寓教于乐,效果很好。开原市国土资源局还到省厅汇报演出,受到省厅的好评。银州区政府法制办开展的法制宣传进社区活动,深受社区居民的欢迎。

(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有新进展

各级政府、各部门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作为落实《纲要》和《实施意见》的首要任务来抓。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继续推进行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合理设置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基本实现了政府职能、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迈出了更大步伐,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有了较大转变,行政效率有了明显提高。市公安局已将车辆检测等业务移交市交通局,终止了市交警支队举办驾驶员培训的业务,并将落户审批、企业内保、乡村治安案件审批等10项权利下放给基层派出所。市工商局重新整合了内设机构和职能,对管理体制和行政权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市农委科学划分行政机关职能与事业单位职责,实现了经营服务与行政执法管理相分离,充分发挥了我市农业行业协会作用,目前全市农村各类专业服务组织已达610个。

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不断加强政府及其部门公共服务职能。在市级机关削减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政府也都大幅度削减行政审批事项,经过认真清理均压缩50%以上。市政府要求各部门下放的审批事项也基本到位。银州区政府将原有的165项行政审批项目削减到78项,减少了52.7%。调兵山市在服务中心设立财政预算外资金收缴窗口,对各部门的审批收费实行收缴分离。市水利局5项收费项目和14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全部进驻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并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各单位保留的审批事项全部进入政府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既简化了手续,提高了工作效率,又方便了人民群众,也为招商引资提供了绿色通道。

(四)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行政行为更加规范

根据《纲要》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积极探索和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行政管理的各项工作。

1.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市、县两级政府都加快了政府网站和单位网站的建立。大多数单位都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和工作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对发布的文件、机构设置、部门职责、办事依据、办事项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收费项目及标准、行政处罚有关规定和举报监督方式等在网上公布。有的通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和大型灯箱、公示板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基本做到了“阳光操作”。

2.建立了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把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作为贯彻民主集中制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努力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各级政府建立和完善了重大决策征询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意见制度。昌图县、开原市的政府常务会议都邀请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参加,对招商引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决策,都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3.建立了政府具体行政行为审核制度。市政府《地方政府具体行政行为审核办法》下发后,各地认真贯彻落实,越来越注重依法决策,各县(市)区政府实行了法制办主任列席本级政府常务会议制度,政府领导认真听取和采纳他们对于涉法问题提出的意见,充分发挥法制办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今年上半年,银州区政府法制办为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书》14件;调兵山市政府强化了政府法制办对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核。大多数部门也都注重发挥法制科室的作用。市审计局凡重大决策都经法制科前置审查,涉法文件法制科科长不出具意见、不签字,局领导不签发,保证了行政决策的合法。

4.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和备案审查、定期清理制度。

各级政府、各部门认真执行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建立了部门起草、政府法制办审核、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发布并向社会公布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制度。各部门制发规范性文件也都经法制科室审核把关。同时,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根据市政府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各县(市)区政府也相应作了规定,并得到了认真执行。我市及开原市政府法制办已被国务院法制办确定为全国市县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单位。对已发布的文件定期进行了清理,与法律法规相悖的和已不适应行政管理需要的,及时进行修订或废止。

5.建立并完善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后部门撤并、新设和职能划转的情况,市、县两级政府法制办对本级政府部门和执法单位逐一依法审核认定执法主体资格,经过确认的执法主体通过《铁岭日报》或县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另外,实行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按省要求,从2002年起市政府法制办分期分批地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统一培训考试,取得执法资格后,持证上岗。历时5年时间,全市共培训执法人员近6000人。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认证工作实现了制度化。

6.建立了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纲要》下发前,市政府已颁布了《重大处罚案件备案审查规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行政应诉管理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纲要》下发后,又颁布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地方政府具体行政行为审核办法》,这些制度在全市行政机关基本得到了贯彻落实。虽然没有全部落实到位,执行的还不够理想,但已对依法行政发挥了重要作用。各部门重视社会监督的作用,主动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为行政执法监督员,通过新闻媒体及时曝光违法执法行为,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

7.建立了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按照《纲要》的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普遍建立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做到学法有制度、有计划、有检查,并举办讲座、辅导和培训学习,增强了学习效果,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五)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我市从1999年开始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梳理执法依据、确认执法主体、界定执法职权、明晰执法责任、理顺执法程序、完备执法文书、健全监督制度、实行定期考评为主要内容,采取典型引路、梯次推进的方式进行。在抓好典型的基础上,市、县两级行政机关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2003年向乡(镇)机关推进。八年来,市政府法制办会同相关部门每年进行年终检查考评。1999年至2003年连续召开年度法制工作会议进行总结和部署。从2004年开始,按照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对连续三年评为先进的单位政府进行表彰。2002年省政府法制办对各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我市名列第一。2004年国务院将我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做法刊登在法制出版社出版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要览》一书,向全国发行。几年来,通过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推动政府法制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等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全市行政机关行政诉讼败诉率由1998年的51%逐渐下降到2005年的6.25%,比全省平均28%低21.75个百分点,已连续三年控制在10%以下。

目前,市、县、乡三级政府和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系已经基本形成,监督制度和层级考评制度日趋完善。2006年的年度考评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正在进行,三年考评结果汇总后,按规定将召开法制工作会议,政府将进行表彰。

(六)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加强,发挥了化解行政争议作用

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辽宁省行政复议办法》,积极受理,严格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改革审理方式,推行当面审理和重大案件听证制度。化解了一批在土地承包、房屋拆迁等方面发生的行政争议,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市政府法制办受理36件行政复议案件,基本做到了按期办结,公正处理。市审计局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依法撤销了下级机关的1件审计决定,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七)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市政府成立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清河区成立了分局。开原市、调兵山市正在准备将联合执法过渡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执法体制。市林业局等部门在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方面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八)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基层年活动,基层法制建设得到加强

按照市政府全体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各县(市)区政府以贯彻实施《纲要》为主线,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乡(镇)法制机构建设为重点,开展了推进依法行政基层年活动。从抓乡(镇)依法行政典型入手,加强指导,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乡(镇)法制机构建设得到加强。全市各乡(镇)普遍确定一名副乡级领导主管法制工作,并确定司法所具体从事政府法制工作业务。铁岭县平顶堡镇正式成立了法制办,配备了专职法制办主任,并确定2名具体工作人员。二是明确执法职责,落实了执法责任,实行执法公示。铁岭县平顶堡镇、西丰县振兴镇等乡(镇)依法界定执法职责,把镇政府及站、办、所的执法依据、执法职责和执法程序制成公示板向群众公示。三是狠抓培训,提高素质。银州区龙山乡政府举办了农村政策法律培训班,培训乡、村干部和执法人员200余人。许多乡(镇)也都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开展了培训工作,提高了乡、村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四是完善制度,创新机制。一些乡(镇)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各项配套制度,探索建立了新的工作机制。铁岭县平顶堡镇建立了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每月第一个星期一由镇政府领导主持会议,总结上月执法工作情况,提出本月执法工作重点内容和目标。每月最后一周由人大主席团,镇法制办负责对当月执法工作进行检查督办。

(九)认真实施《信访条例》,积极探索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机制

在《信访条例》颁布后,各级政府狠抓学习培训,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层层落实了责任制。分层次举办了《信访条例》培训班。成立专门的信访接待室或由兼管科室负责,安排专(兼)职人员做好日常接待工作。建立了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实行领导包案下访,坚持首问负责制,实行信访接待一站式。对重大信访事项由政府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当场调查,当场研究,迅速处理,坚决控制进京去省上访。市交通局、民政局、建委等部门的领导认识高,主要领导认真抓,本单位受理的信访案件逐一得到妥善处理,结案率100%,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贯彻落实《纲要》和《实施意见》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工作进展的不平衡。各地区、各部门该项工作开展的进度、水平、效果相差很大。有的地区、部门抓得实、措施得力,效果明显;有的地区、部门抓得不实,效果不大。总的看,市直部门好于县(市)区部门,县(市)区部门好于乡(镇)街,特别是乡(镇)街之间工作进展的不平衡情况尤为突出。有的地区重视招商引资,却忽视法制环境建设,执法职责不清,仍习惯于“拍脑门"决策,随意执法。

(二)一些领导对贯彻《纲要》和《实施意见》重要性的认识不高,重视不够。一些领导认为《纲要》太宏观、太抽象,实际作用不大,有的甚至认为落实《纲要》是国务院的事儿。因此,实际工作中往往是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没有认真研究落实。

(三)一些基础工作和相关制度建设滞后,依法行政的制度和机制仍未形成。有的部门尤其是县、乡依法行政基础工作薄弱,相关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有的虽有制度,但内容陈旧,没有及时调整、修订,只是作为应付检查的摆设,不能起到规范行政行为的作用。

(四)法制机构薄弱。县(市)区虽然设立了法制办,但人员少、专业人员缺乏。有的县法制办仅有2至3人,配备人员最多的县(市)区法制办也只有5人。7个县(市)区法制办均无交通工具,也无必要经费,这与日趋繁重的法制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三、下步工作意见

贯彻落实《纲要》和《实施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断推进。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市、县、乡三级政府和部门应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各级政府、各部门应将已成立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贯彻《纲要》领导小组统一于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政府、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统一领导一个地区、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市政府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市长袁卫亮担任,副组长由副秘书长李军担任,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监察局、人事局、法制办、编委办等部门的相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府法制部门、部门法制科室,具体负责制定规划,落实方案,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评工作。

为加强对各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市政府建立依法行政联席会议制度,解决部门之间执法越位、错位、缺位问题,建立行政执法协调机制。联席会议由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联席会议参加人员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加强培训学习。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培训工作。2007年拟举办一次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讲座,举办乡(镇)政府领导和法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培训班,举办市本级执法机构、事业组织负责人依法行政培训班。同时,举办制定规范性文件、执法文书规范化专业培训班。从不同层次,不同方面,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纲要》确定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对建立的制度应进一步加以完善,强化督促检查,保证落实到位。尚未建立的制度要抓紧研究论证,发布实施,通过制度建设建立起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

(四)坚持不懈地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各级行政机关要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贯彻落实《纲要》的重点来抓。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不断调整和完善执法责任制内容,不断提高考评标准,创新考评方式,使执法责任制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别要进一步抓好乡(镇)街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建立适合乡(镇)街特点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模式。通过建立执法责任制,促进《纲要》确定的依法行政各项任务的落实。

(五)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县、乡两级政府是政府法制工作的基础,处在执法监督第一线,其工作情况如何直接关系《纲要》的贯彻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应高度重视县、乡两级政府法制机构建设问题,按需要明确机构与编制,配备专业人员,保证法制工作必要经费,配备必要交通工具和其他装备,夯实法制工作基础。各级政府应从人员编制、财力、物力上支持政府法制机构工作,发挥法制机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以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努力为建设新铁岭大铁岭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铁岭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

兰州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