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温州市体育场所管理暂行办法》等的决定
| 颁布单位: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令2004年第77号 |
|---|---|
| 颁布日期:2004-07-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温州市体育场所管理暂行办法》等的决定
温政令第77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温州市体育场所管理暂行办法>等的决定》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市长
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温州市体育场所管理暂行办法》等的决定
市人民政府决定:
《温州市体育场所管理暂行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温州市商品房价格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温州市区车辆停放管理暂行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温州市政府采购暂行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8号)予以废止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