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肇庆市土地储备中心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文号:肇府(2003)51号
颁布日期:2003-12-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设立肇庆市土地储备中心的通知

肇府[2003]51号

关于设立肇庆市土地储备中心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2003年12月3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设立肇庆市土地储备中心。该中心为

市政府直属副处级事业单位。

肇庆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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