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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印发咸宁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考核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0-04-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印发咸宁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考核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咸安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咸宁经济开发区:
市创园办拟订的《咸宁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考核目标任务分解表》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2010年是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关键年,为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各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尽快安排部署,并明确一位资料收集工作联络员,负责来单位资料收集工作。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要于5月21日前报市创园办。各责任单位要对收集的资料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完整性和准确性。报送市创园办的资料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电子版本。凡因收集资料不完善或不准确而导致考核扣分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市创园办地址:老建委大院联系电话:8274686
联系人:胡娟
附件:咸宁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考核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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