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咸宁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考核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0-04-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印发咸宁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考核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咸安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咸宁经济开发区:

市创园办拟订的《咸宁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考核目标任务分解表》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2010年是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关键年,为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各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尽快安排部署,并明确一位资料收集工作联络员,负责来单位资料收集工作。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要于5月21日前报市创园办。各责任单位要对收集的资料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完整性和准确性。报送市创园办的资料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电子版本。凡因收集资料不完善或不准确而导致考核扣分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市创园办地址:老建委大院联系电话:8274686

联系人:胡娟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咸宁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考核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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