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委办公室荆门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稻飞虱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荆门市委办公室荆门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稻飞虱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中共荆门市委办公室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8-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荆门市委办公室荆门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稻飞虱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意见,为切实做好全市稻飞虱防治工作,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坚持把防治稻飞虱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8月上旬以来,我市大面积暴发稻飞虱虫灾,其迁入时间之早、峰次之多、虫量之大、繁殖速度之快、危害之重、防治难度之大、农民防治次数和用药之多,均为历史罕见。前段时间,虽然各地强化措施,狠抓防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迟熟中稻和晚稻正受到本地虫源、迁入虫源和回迁虫源三重危害,致使稻飞虱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目前,百蔸虫量平均在1000头左右,严重田块达1万多头。抓好稻飞虱防治工作已成为当前确保粮食丰收、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的当务之急。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务必以对党的事业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防治工作,克服麻痹松劲思想,坚持把防治工作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再动员,再部署,再加措施,充分发动群众,坚持科学防治,切实做好稻飞虱和其他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科学防治,提高防治效果。各地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迟熟中稻和晚稻虫情的监测,及时发布虫情信息和科学防治技术。要组织农技人员进村入户,深入田头,开展技术指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帮助无劳力和无能力防治的困难农户开展防治工作,力争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田,应防尽防。农业、供销部门要尽力组织调运和储备防治所需农药,保证对口农药供应,指导农民科学用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等禁用农药,确保粮食卫生安全。进一步加大机防力度,提升效率,提高防治效果。
三、加强领导,强化督查。当前仍是防治稻飞虱的关键时期,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全面落实防治措施,切实做好辖区范围内的稻飞虱防治工作。各级领导都要深入一线,检查指导,靠前指挥。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农业、工商、质监、物价、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农药市场监管,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尤其是要加强对乡镇农药销售站的检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确保农药质量和市场秩序,防止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同时,各地要组织力量,继续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严格实行病虫害防治日报告制度。各县(市、区)于每日下午5时前将病虫害发生和防治工作情况报市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中共荆门市委办公室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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