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峰万寿宫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董峰万寿宫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650号

山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高平市董峰万寿宫保护规划大纲的请示》(晋文物[2014]9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董峰万寿宫保护规划编制立项。

二、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深化文物价值研究,细化文物本体和周围环境现状、价值以及管理等方面的评估,深入分析董峰万寿宫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完善专项保护内容,提出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规划措施。

(二)科学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制定合理的保护措施和环境整治控制措施,确保文物及其环境安全,提高保护规划的可操作性。

(三)合理统筹安排文物的展示利用,重视发挥合理利用对文物保护的作用。

三、请你局指导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具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的有关规定,做好董峰万寿宫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规划编制完成并经你局初审同意后,请将规划文本、图纸及相应的电子文档等报我局审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3月19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

兰州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