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赴日本举办《圣地宁波—日本佛教1300年的源流—一切从这儿开始—》展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09-06-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赴日本举办《圣地宁波—日本佛教1300年的源流—一切从这儿开始—》展的批复

文物办函〔2009〕759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关于浙江省博物馆文物赴日本展览的请示》(浙文外〔2009〕106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六章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浙江省博物馆应日本奈良国立博物馆的邀请,于2009年7月18日至8月30日赴日本举办《圣地宁波—日本佛教1300年的源流—一切从这儿开始—》展。

二、同意该展的协议书(草案)、展品目录及估价。

三、同意浙江省博物馆提供调整后的文物展品23件(组),其中一级文物4件(组)。展品务必于展览结束后安全返回境内。

四、有关展览费用由邀请方负担。

请认真做好展览的组织工作,确保展品。展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我局提交展览总结、文物出境展览结项备案表及展览音像资料。

国家文物局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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