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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赴日本举办《圣地宁波—日本佛教1300年的源流—一切从这儿开始—》展的批复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9-06-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赴日本举办《圣地宁波—日本佛教1300年的源流—一切从这儿开始—》展的批复
文物办函〔2009〕759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关于浙江省博物馆文物赴日本展览的请示》(浙文外〔2009〕106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六章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浙江省博物馆应日本奈良国立博物馆的邀请,于2009年7月18日至8月30日赴日本举办《圣地宁波—日本佛教1300年的源流—一切从这儿开始—》展。
二、同意该展的协议书(草案)、展品目录及估价。
三、同意浙江省博物馆提供调整后的文物展品23件(组),其中一级文物4件(组)。展品务必于展览结束后安全返回境内。
四、有关展览费用由邀请方负担。
请认真做好展览的组织工作,确保展品。展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我局提交展览总结、文物出境展览结项备案表及展览音像资料。
国家文物局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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