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公示

颁布单位:国家宗教事务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3-11-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公示

中央统战部和国家宗教事务局拟于12月中旬对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根据《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办法》,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经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初步确定拟表彰的300个先进集体和161名先进个人名单,现予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3年12月4日前,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形式向国家宗教事务局反映。

电话:010—64095184

传真:010—6409518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海北沿44号国家宗教事务局政法司

邮编:100009

邮箱:[email protected]

国家宗教事务局

201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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