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2010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颁布单位:商务部文号:公告2009年第88号
颁布日期:2009-10-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公布2010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公告2009年第8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现发布2010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凡符合条件的配额申请者可按相关规定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或者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部受理申请的时间为2009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附件:2010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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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0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类别

商品名称

单位

配额总量

农产品

锯材

万立方米

26

蔺草及蔺草制品

万公斤

3200

活大猪

万头

180

其中:香港

万头

165

澳门

万头

15

活中猪

万头

8.24

其中:香港

万头

8

澳门

万头

0.24

活牛

万头

5.72

其中:香港

万头

5

澳门

万头

0.72

活鸡

万只

1340

其中:香港

万只

1000

澳门

万只

340

工业品

钨及钨制品(折合金属量)

万吨

1.43

锡及锡制品(折合金属量)

万吨

2.1

锑及锑制品(折合金属量)

万吨

5.75

钼及钼制品(折合金属量)

万吨

2.55

铟及铟制品

吨

233

白银

吨

5100

磷矿石

万吨

150

轻重烧镁

万吨

133

滑石

万吨

61

矾土

万吨

93

碳化硅

万吨

21.6

甘草及制品

吨

6500

氟石

万吨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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