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振兴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文号:市政发〔2010〕133号
颁布日期:2010-11-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振兴的实施意见

市政发〔2010〕133号

(二O一O年十一月十八日)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振兴的意见》(甘政发[2010]25号),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提高发展质量,促进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整体水平;强化标准化、计量等质量技术基础工作,鼓励引导企业自主创新,不断提升主导产品、优势产品、重点产品质量档次,增强全市经济发展的竞争能力、经济效益和综合实力;构建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质量管理,夯实工作基础。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二)总体目标。至2015年,全市质量水平实现“四个显著提升”。

一是产品质量水平显著提升。产品质量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重点产品的质量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主导和优势产品质量达到国内或国际领先水平,出口产品全部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具有较强的国际、国内市场开拓力和竞争力。争创在国内外市场影响大、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的中国名牌产品,力争在我市实现中国名牌产品零的突破,新增10-15个甘肃名牌产品。名牌产品对工业增加值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0%以上;高起点、高标准实施重点产业项目建设,达到生产高品质产品的技术条件,开发20-25个以上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并形成规模生产能力;大中型企业全部建立先进、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力争有1户企业获得国家质量奖,2户以上企业获得省政府质量奖,企业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二是工程质量水平显著提升。竣工工程质量和安全卫生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0%以上。争创省建筑工程“飞天奖”优质工程2项以上。全市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竣工验收合格率均达到100%以上,水利与节水改造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三是服务质量水平显著提升。交通、旅游、通信、商贸、现代物流、医疗卫生以及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等主要服务行业基本建立服务质量体系,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服务,重点服务业贯彻实施《质量管理体系业绩改进指南》(GB/T19004)国家标准。质量诚信普遍提升,用户和消费者满意度指数达到全省平均以上水平。创建2个省级服务名牌企业。

四是环境质量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得到恢复与有效保护,生态良好区域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森林覆盖率持续扩大,生态退化得到遏止,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明显减轻,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饮用水源水质符合国家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消减,城市生态环境与绿化水平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1、农业。基本建成具有白银特色、结构合理的农业地方标准体系,标准对主要农产品的覆盖率达到70%以上,优势特色农产品通过无公害、绿色或有机认证,上市农产品全部符合国家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和无公害标准,出口农产品达到国际标准或进口国同类产品质量水平。巩固已有6个国家级、2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成果,新建1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到2个以上并使用专用保护标志。培育一批在国内市场认知度较高的特色农产品。小杂粮、羊羔肉、枸杞、大枣、早酥梨、皇冠梨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增强,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2、食品药品业。食品企业全部取得生产许可,食品小作坊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药品、保健食品全部通过国家相关认证审批,建立严密的质量监管体系和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提升品质,创立品牌。淀粉、小杂粮、肉制品等特色农畜加工产品质量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生物制品、生物制药等产品及保健食品质量全部符合国家标准;白酒产业按照国家标准提高品质,增加产能,大幅度提高在省内乃至全国同类产品市场中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3、装备制造业。重点研发新型能源装备、车辆改装、风机、泵等高技术产品,按国际先进水平高起点组织生产,抢占市场先机。努力使我市装备制造业的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

4、石油化工产业。精细化工、生物化工等化工新材料及煤化工、氟化工、氯碱等新产业链的产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硫酸、磷肥、复合(混)肥等主要化工产品质量优等品率达到95%以上。综合能耗和污染排放优于国家控制标准,培育、创建一批名牌产品,提升企业形象。

5、冶金有色产业。重点冶金有色企业的主要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有色管棒材、新型材加工材料产能大幅提升,产品质量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铜、铅、锌、铝、稀土、电石等精炼产品质量优等品率达到95%以上。综合能耗和污染排放优于国家控制标准。培育、创建一批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

6、建筑材料产业和工程建设行业。通过推进大型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建设,优化资源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调整结构,推动产业升级,提高产品质量。以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和施工技术规程、规范为基本依据,优化工程技术方案,强化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管,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全面提高建筑、道路及水利工程质量水平,确保全市重点工程质量、使用功能和安全性能达到先进水平,事关民生的保障性住房全部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

7、环境保护行业。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强制性环境保护标准,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专项整治,加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提升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进一步强化森林、植被、河流等自然生态功能区保护。努力实现全市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和自然生态功能的基本恢复。全市通过节能减排、污染防治、产业结构调整、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等,实现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均低于国家限定指标。

8、旅游行业。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景区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经营服务和管理。质量投诉与处置平台渠道通畅,服务质量和诚信度全面提升。

9、商业服务业。商业企业全面实行产品质量先行负责制,严格执行“三包”规定。大中型商场、超市建立从进货验收到售后服务的质量管理体系,基本杜绝假冒伪劣商品。商场、饭店、医院、金融、保险、电信等采用先进管理方法,提升质量承诺层次和诚信水平,整体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社会满意度稳步提升。

三、重点工作

(四)扎实构建产业标准化体系。以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有发展潜力、体现经济技术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抓紧制定一批高新技术及其产品质量标准,构建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体系,带动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式发展。以大宗和特色农产品为重点,抓紧制定和完善包括产品品质、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环境条件等标准在内的农业地方标准,构建现代农业标准化体系,在优质、高效、安全基础上,推进农业产业化、集约化进程。加快构建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全面规范服务行为,提升行业质量和水平。依据国家低碳经济和环境保护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高能耗、高排放产业和企业为重点,加快构建节能减排标准化体系,制定生态保护区和城市大气环境、生态环境等地方标准。抓好循环经济标准规划实施,推进白银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

(五)积极培育和创建名牌产品。以重点产业和产业链中的主导产品、优势产品、特色产品以及市场占有率高、发展空间大、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产品,作为培育创立名牌的主要对象,结合区域特色优势和比较优势,制定名牌战略发展规划并扎实推进。把提高科技含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作为创立名牌的重要条件,引导和鼓励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品牌质量性能,提高经济效益。坚持创建名牌重在培育的方针,引导和督促企业,着力从产品研发、标准制定、工艺设备改造、质量管理、市场开拓、产品宣传等环节进行系统培育,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占有率。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实现由甘肃名牌到中国名牌的升级发展。以名牌产品为龙头,以强势、优势企业为主体,加强优质产品示范区建设,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促进资源要素向强势、优势企业聚集,形成一批具有很强竞争力的企业集团。进一步规范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名牌的违法行为,营造有利于名牌产品、名牌企业发展壮大的市场环境。

(六)全面增强企业质量技术基础和创新能力。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建立完善从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关键工序控制、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纳入国家生产许可、市场准入、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按规定条件和程序,通过国家生产条件及质量管理能力审查,产品获得生产许可或强制性认证。大中型企业和建筑工程企业全部建立和完善标准化体系、计量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工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100%,计量器具特别是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企业内部量值传递的计量标准器具受检率达到100%,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周期受检率达到95%。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全部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中涉及环境保护的企业要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涉及食品安全的企业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药品生产企业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大力开展质量兴企、质量改进、节能降耗以及QC小组、技能竞赛等活动,重点企业积极推行卓越绩效管理。不断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增加研发投入,加强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新产品研制;按照市场引导、互利互惠的原则,强化产学研相结合,加强对重点产品的技术攻关,推进全市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对事关全市经济增长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组织力量攻关突破,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

(七)切实加强质量检测技术平台和能力建设。有计划建设一批省级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更好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检测服务;支持县级质量检验机构重点加强食品、农产品的微生物和有毒有害检验检测项目建设,提高食品安全保证能力;根据加强工程质量、环境质量监测要求,进一步提升工程和环境质量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充分利用大型企业、科研机构的检测技术资源,通过统一、规范的资质认定和评价认可,增强其社会化检测服务功能,形成以各级法定检验检测机构为骨干、社会检测力量为补充,技术设施先进、各具专业特长,密切协作的公共检验检测平台,为推进质量振兴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八)加大经济运行中的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建立完善质量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对关系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群众基本生活、节能减排的重点产品质量、重点工程质量、特种设备、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食品、药品、水质、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工程建设、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特种设备等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工程的质量安全。建立完善质量问题追溯、缺陷产品召回、市场退出、责任追究等制度,对区域性、倾向性的质量安全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建立完善风险监测、评估、预警、信息通报、突发事件处置等监管制度,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产品质量及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突发事故。运用生产许可、市场准入等手段,有计划、有步骤淘汰产品质量差、工艺技术落后、能源资源消耗高、对环境有破坏作用的产业和产品,控制产能过剩行业的盲目扩张。

(九)强化质量服务和信用管理。积极发展质量公证和咨询等中介机构,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质量协会等社会团体以及检验检测、技术咨询、审核认证等中介机构的作用,为企业提供检验测试、产品认证、质量体系认证、质量信用评价、工程设备监理、服务质量提升以及环境质量认证和资质评定等方面的服务。加快企业质量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健全企业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信用记录,实行企业质量分类管理。加强部门协作,推进信息共享,在银行信贷、政府采购、工商管理、工程招投标、质量信用评级等领域广泛应用企业质量信息,形成有效的市场激励约束机制。

四、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白银市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质量振兴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考核检查、督促指导。各县区政府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在开展质量兴县(区)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方案,充实机构,扩展内容,突出重点,完善方案。市推进质量振兴领导小组每年组织对县区政府及各成员单位开展推进质量振兴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批评,并限期完成。

(十一)明确责任分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统计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相关部门,要切实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质量振兴工作,并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对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全面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坚持依法行政,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标准化、计量检测和质量管理三大体系,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总结推广企业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引导企业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实施质量信用与信息发布制度;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质检机构认可,认真实施食品和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质量监督,从源头上抓好质量;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培育和发展名牌产品;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体系;打假治劣、扶优扶强,依法规范各类企业质量行为。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围绕规范和繁荣市场抓好质量工作,认真贯彻工商管理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严格食品等重点商品市场准入监管,完善商品质量监测制度。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引导和支持企业创立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和商标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深入贯彻实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项目“勘测(勘察)、设计、施工、使用”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严把从业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关,推动各类相关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推动节能减排工作,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市农牧部门负责全面实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保证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广泛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推广农业标准化示范成果,推广应用优质出口农产品标准,加快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牌农产品。建成一批高新科技农业园区,促进安全、优质、高效农业发展。

市发展与改革部门负责把质量工作目标和实施名牌战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围绕提高产品质量,扶持骨干企业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推进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引导企业依靠技术进步,调整产品结构,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质量攻关;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协调推进质量工作和名牌战略。

市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食品、药品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监督、指导、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及食品、药品经营企业贯彻国家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标准及质量管理规范,提高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

市交通、旅游、商务、金融、医疗、邮政、电信、供电等部门(单位)根据各自的行业特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服务质量标准,加强职工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改善服务设施和条件;加强标准、计量、质量基础工作,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大力推行服务承诺制度,逐步推广服务标准化工作,强化行业自律,全面提高窗口行业的服务质量。

市科技部门负责制定积极的科技政策,大力支持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扶持高科技产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协同推进技术标准战略,帮助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快科技进步,提高产品市场竞争能力。

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制定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企业技术进步等政策措施,为开展质量振兴活动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总结推广企业管理经验,指导、组织企业推动体制机制和管理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市财政部门负责对获得质量奖励的企业给予奖励,为质量振兴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

市国资部门负责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牢固树立质量安全主体和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把保证质量安全、提高质量水平作为企业首要责任。将质量工作纳入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成员的考评体系。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品牌建设和诚信经营,提高国有资产的管理质量。指导国有企业围绕提高质量水平开展改革和重组工作,引导国有资产向名牌产品生产企业流动。

市统计部门要发挥政府统计信息主渠道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各类工业企业质量信息的采集和整理,为相关部门了解掌握质量工作现状提供统计信息。

市环保部门负责建立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和环境保护标准体系,以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严格执行污染物减排标准,强化环境质量监管,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全面改善城市与农村的环境质量,并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的环境保护。

市安监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工作网络,确保不发生重大事故。

各县区政府要将质量振兴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制定措施,深入推进。建立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政府对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推进质量振兴的考核机制,实行目标管理,定期考核,严格奖惩。建立质量问责制度,严格追究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十二)推进法制建设。深入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质量法律、法规。将质量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普及质量法律、法规知识,分层次抓好各类人员的质量法制教育。着力增强企业的质量法律意识,严格依法生产、依法经营。进一步加强质量执法队伍建设,改善执法装备,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落实质量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质量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质量责任追究,保证优胜劣汰竞争机制作用的充分发挥,为推进质量振兴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十三)实行激励约束。设立白银市人民政府质量奖,以市政府名义对质量振兴中成绩卓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继续对获得国家级名牌、国家质量奖、甘肃省名牌、甘肃省质量奖和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企业,按照《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白银市获得名牌产品企业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全面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活动,持续深入开展优良工程、著名商标评定、“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兴商”、创建旅游品牌、服务满意度测评等活动。各县区政府要加大对质量工作的经费投入,市县财政要切实保障对食品等重点产品正常质量监督的费用。按照扶优扶强原则,从信贷、技改、政府采购等方面,重点扶持名优产品、高新技术产品、主导优势产品及其产业的发展。企业也要加大对质量改进提升、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的资金投入。新闻媒体要加强开展对质量振兴工作的宣传报道,宣传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和个人,对制假售假和质量失信企业进行曝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四)强化宏观调控。在市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定期对不同产业、不同地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企业实行全方位质量抽样检测,开展市场调查和用户评价,采集检测数据和质量信息,进行综合梳理,全面、系统、准确掌握质量状况。在此基础上,采用科学的分析统计方法,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准确分析判断,提出改进提升的具体措施。

各县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调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质量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建立质量监控机制,组织开展综合治理。根据推进质量振兴的阶段性进展情况,结合国家有关政策和国际国内最新质量工作动态,研究制定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质量调控机制和措施,引导全市质量水平不断提升。

(十五)提高队伍素质。各行业、企业要根据不断提升质量水平的需要,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在培养高层次、高技能质量专业人才的同时,有计划、分层次开展质量新理念、新原理、新标准、新技术、新方法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技能水平。对负责标准制修订、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质量管理等关键部门和岗位,调配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技术人员。扩大和加强质量领域的对外合作与技术交流,大胆引进高端人才。逐步使全市企业从事标准化、计量、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的人员实行持证上岗,不断提高全市质量队伍的业务技术素质和综合管理能力,为推进质量振兴,提升全市整体质量水平提供人才支撑。

附件:白银市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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