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环保局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环保局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嘉政办发〔2012〕1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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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7-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环保局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2〕114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环保局《嘉峪关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嘉峪关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2012年和“十二五”期间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促进我市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特制定本计划。
一、编制依据
本计划依据《嘉峪关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和《甘肃省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114号)的内容,以及环保部核定我市2011年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数据制定。
二、目标任务
(一)主要污染物排放基数
2011年核定我市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3879.6吨,氨氮738.98吨,二氧化硫29067.83吨,氮氧化物27586.07吨。
(二)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
2012年,省政府下达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为:化学需氧量3679.11吨,比2011下降0.4%;氨氮723.69吨,比2011年下降1.27%;二氧化硫47703.82吨,比2011年增长4.88%,氮氧化物33976.89吨以内,比2011年增长4.13%。
(三)我市2012年减排项目
为确保2012年及“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省政府确定我市2012年减排项目共7项,其中工程减排项目2项,管理减排项目3项,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项目1项,阶段性减排项目1项。
工程减排项目:建成并正常运行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新3、新4号机组脱硫技术改造工程;建成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新3、新4号机组脱硝改造工程。
管理减排项目:加强市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技术改造工程和酒钢污水处理回用工程运行管理,完善减排台帐,确保正常稳定达标运行;加强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工公司新3、新4号机组脱硫工程运行管理,完善减排台帐,确保2012年综合脱硫效率达到83%以上。
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项目:加快淘汰不达标机动车,逐步淘汰2005年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健全完善各类机动车新注册、转入、注销、转出数量、转入限制情况、检测车辆明细、免检车辆及明细、环保标志车辆发放明细表等有关机动车减排台账档案制度,及时准确地为全省半年及全年污染减排核查核算提供相关机动车统计数据、机动车环保检测、环保标志发放和不达标机动车淘汰情况等减排台账;确保2012年机动车环保检测率达到80%,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30%。
阶段性减排项目:完成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新1、2号机组脱硫工程环评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
三、保障措施
2012年继续以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建设为突破口,以完善减排制度为保障,以加强环境监管为手段,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加大投入,落实措施,确保全面实现2012年各项减排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主要领导为污染减排第一责任人,各相关单位为污染减排的直接责任人,是落实减排任务的主体。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把污染减排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硬任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硬举措、考核各级干部的硬指标,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污染减排任务。
(二)严格环境准入。把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新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建立新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登记制度和总量指标核算制度,把好建设项目总量指标审批核准关口。对钢铁、火电等行业实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水泥等行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新增排放量。在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中,坚持“以新带老”和“上大压小”原则,确保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努力做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
(三)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污染减排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参与污染减排工程的建设和运营,稳步提升污染减排设施的市场化程度。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资金投入力度,将减排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逐步加大对重点减排项目的财政资金补助力度。各企业要主动安排污染减排项目建设资金,确保足额及时到位。
(四)夯实工作基础。加强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将“三大体系”建设情况与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项约束性指标一并作为刚性任务,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健全完善污染减排项目管理档案和减排台帐,做到数据记录完整、现场记录详细、证明材料齐全、统计格式规范。认真开展环境统计数据调查、分析和管理,提高环境统计数据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环境统计数据与污染减排数据的一致性。
(五)强化执法监督。对重点污染源全面实施在线监控,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性监测,对市污水处理厂、酒钢污水处理回用工程及宏晟电热公司新3、新4号机组脱硫脱硝设施技术改造等重点减排工程加大监察力度,对擅自停用污染治理设施、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依法查处,确保减排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发挥减排效益。
(六)严格督查考核。实行火电、钢铁、有色、水泥、城镇污水处理等五大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全口径核算核查。加大污染减排调度、督查、监督性监测和考核力度,对列入全省年度减排计划项目实行“月调度、季审核和定期督查”的工作制度,并将调度、审核和督查结果作为核算减排量、环境执法和排污收费等管理的重要依据。完善污染减排绩效考核办法,健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责任追究制,将年度污染减排项目和主要工作任务纳入市政府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和“一票否决”,对未落实减排措施、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单位,以及因工作不力、渎职失职造成减排工程项目建设进展缓慢,要追究相关单位、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嘉峪关市2012年减排项目责任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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