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酒政办发〔2011〕98号
颁布日期:2011-04-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酒政办发〔2011〕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驻酒有关单位:

现将《酒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酒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酒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快速发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甘政办发〔2010〕3号),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

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法律规范、市场规范、道德规范”为内容,以健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守法经营等信用记录为重点,建立面向企业和个人,覆盖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最终形成“法制、征信、教育”三位一体、有机联动、共同发挥作用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树立“诚信酒泉”的良好形象。

二、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强化政府的推动作用,鼓励开发利用各类信用信息资源,实现信用基础信息依法公开或共享;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体系,发挥市场力量,通过市场运作,依法建立开放的征信体系,培育有序的信用市场;积极培育信用市场需求,充

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现代信用服务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统筹规划,分工协作。坚持规划先行,各部门分工协作,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分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制定信用信息采集技术标准和信用报告标准文本,逐步实现信用建设的专业化、标准化。各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完善政策,统一标准。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和制度文本,制订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目录、共享交换标准和信用评价体系,规范信用信息采集、披露和使用等行为。

(四)突出重点,分层推进。以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分阶段实施,逐步形成覆盖全市的联合征信网络和监督体系。建立信用基础信息共享交换机制,推动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建立企业和个人联合征信系统,实现跨行业联合征信;结合本市实际,注重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任务

(一)加强信用法制建设。法律规范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党的十七大要求,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破坏信用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依法行政,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行政行为,发挥各级政府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大力推进执法公开,加强对信用执法活动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协调联动机制作用,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相互衔接,凡行政执法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必须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坚决杜绝以罚代刑现象。探索建立合同履约备案和重大合同鉴证制度,依法打击合同欺诈行为。

(二)推进行业部门信息系统建设。加快信息管理电子化建设,建立完善各行业、各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健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资质认证、守法经营、奖励处罚、案件诉讼与执行等信用记录,实行行业、部门内部信用分类管理,提高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水平。在此基础上,加强协作配合,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以组织机构代码和居民身份证为身份识别的全省统一实名制信用信息交换平台,依法共享信息,促进形成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机制。

(三)加快征信体系建设。征信体系能够通过提供债务人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的信息服务,帮助债权方全面了解债务人的信用状况,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促进形成有效的市场约束。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建立企业和个人征信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规范各类经济主体的信用行为,促进信用信息交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推动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以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为切入点,以已建成的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网络为依托,进一步加大全市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工作力度,建立全面记录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信用档案和征信平台,依法向司法机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征信服务。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从数据标准、信息采集、网络建设等方面支持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的建设和发展,同时充分利用其信用信息资源,加强信用建设和管理。

2.培育和发展征信市场。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制定优惠政策措施,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信用调查、信用评级、信用评分机构,形成种类齐全、功能互补、公信力强的征信服务体系,依法自主收集、整理、加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开发和创新信用信息服务产品,满足全社会多层次信用信息服务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中,要带头使用信用报告、评级报告等征信产品,引导培育市场需求。

3.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保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方便征信机构采集信息,促进征信业发展。

4.加强征信业监管。按照信息共享,公平竞争,有利于公共服务和管理,维护国家信息安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要求,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健全完善本地区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严格征信机构市场准入,监督和管理信用信息服务机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市场退出机制,防止非法采集、滥用信用信息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征信业健康发展。

(四)深化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立足于解决融资难问题,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多渠道征集信息,健全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推动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培育企业信用文化,不断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按照适应农村经济金融多元化发展的需要,统一和规范“信用村(镇)”创建标准,建立健全农村各类经济主体电子信用档案,开展信用评价,加大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工作力度,优化信用环境,增加资金投入,支持“三农”发展。

(五)开展诚信道德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诚信道德宣传教育渗透到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普及信用知识、信用理念,弘扬中华民族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培育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信用风尚。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方针,把诚信道德宣传教育贯穿到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大中专教育等各个环节,培育青少年的信用意识,增强诚信观念。大力加强行业信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文明诚信单位、文明诚信个人创建活动,培养市场经济主体诚实守信的良好习惯。充分运用征信系统、征信产品应用中的典型事列,大力开展诚实守信激励、警示教育,让公众普遍了解征信,自觉规范自身信用行为,珍爱信用记录,积累信用财富。引导和发挥好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使诚信的行为得到褒扬,失信的行为受到谴责,促进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四、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酒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委宣传部、中级法院、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人社局、城建局、农牧局、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金融办、药监局、酒泉海关、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酒泉银监分局、农村信用联社酒泉办事处、农业发展银行酒泉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酒泉分行、邮政储蓄银行酒泉分行、兰州银行酒泉分行、酒泉市肃州农村合作银行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酒泉市中心支行,具体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把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二)明确部门职责。酒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为基础,以信息电子化管理为手段,收集整理分散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实现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采取全国集中的数据库模型,统一由人民银行总行征信中心负责日常维护。辖区内金融机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征集企业和个人相关信用信息,信息加载数据库统一由人民银行酒泉市中心支行负责,并由人民银行酒泉市中心支行负责对外提供征信服务。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人民银行在发放贷款卡时负责征集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并通过多种渠道征集借款人的公共信息;各金融机构负责征集借款人信贷业务信息,同时对借款人基本信息(包括借款人概况、财务报表、关联企业信息、特别关注信息)负责进行更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征集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经营业务范围、行业分类、经济类型、成立日期、主管部门、主要产品、登记批准机构、行政区划、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征集企业注册信息、注销登记信息、对外投资信息、变更登记信息、被查处信息、重合同、守信用信息等。税务部门负责征集企业和个人欠税、骗税、逃税、抗税及逃避追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信息;各级法院负责收集企业和个人法院判决信息和企业破产清算信息。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收集个人公积金缴存和公积金贷款信息。人事和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收集企业拖欠工资和企业欠缴社保资费信息等;其它政府相关部门负责收集企业和个人行政处罚信息以及涉及企业和个人信用评定方面的信息等。

(三)完善协调机制

1.建立部门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为及时协调信息传输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建立部门定期协调会议制度,掌握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工作,确保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工作协调运行。协调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刊发《征信工作简报》,宣传征信工作,交流信用信息征集工作经验。

2.建立信用信息联络员制度。为保证信用信息的传输渠道畅通,并正常开展工作,各部门要指定专门机构负责信用信息的交流、协作,相互之间建立签批和报备手续,并明确专(兼)职信用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信用资料的收集、整理,定期(月、季、年)或不定期报送和交流信用信息。

3.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酒泉市社会信用体系统一征信平台将向政府各级部门开放,征信平台主要产品–企业信用报告和个人信用报告由人民银行酒泉市中心支行负责对外提供,各级政府部门按照相关程序可现场进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查询,人民银行酒泉市中心支行将与酒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同时积极倡导政府部门在公务活动中推广和使用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依据内控原则,通过查询信用报告可全面了解企业和个人的经济实力及诚信状况,防范和化解信用风险,有利于倡导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促进经济良性发展;有利于将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的人员选拔到各级干部队伍中来,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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