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1-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5〕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政府决定健全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确定于每月第一次政府常务会议上,围绕国家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方面的热点难点,安排一次学法内容,每次学法15-30分钟。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2015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内容及时间安排,提前认真做好解读、辅导准备和辅导资料编印等工作。在具体辅导学法过程中,要提纲挈领地讲清每部法律的精神和要义,特别要讲清在政府领导决策和部门落实时需要把握的重点和关键点,杜绝照本宣科、面面俱到。学法内容如因法律修改或其它原因临时变动,要提前与市政府法制办沟通调整。市政府法制办要做好联系协调工作,确保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有序进行。
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参照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建立完善多种形式的学法制度,通过县区政府常务会、局务会等途径,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政府及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附件:1.兰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
2.2015年兰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月21日
附件1
兰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甘肃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精神,提高市政府常务会议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参加范围为: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副秘书长,相关列席人员。
二、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每月一次,每次15至30分钟,原则上安排在每月第一次常务会议的第一个议题。
三、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主要采取专家讲法和交流研讨等方式进行,由知名法律专家、学者或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专题辅导或解读,适时开展交流研讨。
四、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每次确定一个专题。
五、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重点:
(一)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
(二)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
(三)与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
(四)有关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
(五)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决策或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
六、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法制办协助落实。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2
2015年兰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序号
学法内容
主讲单位
负责人
时间
安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市安监局
郑志强
1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市环保局
闫子江
2月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政府法律顾问
贾建军
3月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市规划局
杜正喜
4月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市国土局
刘军平
5月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政府法律顾问
贾建军
6月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市审计局
刘军
7月
8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市房产局
敬国华
8月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杨立岭
9月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市人大法律专家
贾建军
10月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市财政局
张鹏举
11月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政府法律顾问
贾建军
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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