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0年佛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佛府办〔2010〕88号
颁布日期:2010-05-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0年佛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经贸局、信息产业局、科技局:

《2010年佛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2010年佛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的部署,今年我市对经贸、信息产业、科技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确保市级单位评议活动健康有序开展,按照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做好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粤纠办明电〔2010〕3号)和《关于转发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纠办发〔2006〕4号)的有关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条块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紧紧围绕各参评系统改革与发展的任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各部门和行业转变作风,依法行政,提高效能,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政府形象,为加快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佛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行评领导小组)

组长:冼瑞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耀淳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贾伟市监察局副局长、市政府纠风办主任

成员:李坚市经贸局局长

周志彤市信息产业局局长

胡学骏市科技局局长

冯其辉市纪委纠风室主任、市政府纠风办副主任

薛立伟市总工会副主席

叶敏坚团市委副书记

马湘雨市妇联副主席

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市行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日常工作由市政府纠风办具体负责,市各评议单位积极配合。

市行评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负责市级单位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筹划部署;组建市政风行风评议团(以下简称市行评团),并指导其开展工作;检查被评议单位政风行风评议实施情况,督促落实整改;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市政府纠风办的主要任务:在市行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市行评团、被评议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负责日常事务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被评议单位要成立政风行风自查自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自评领导小组)。自评领导小组主要是制定政风行风自查自评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自查自评工作的落实。自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政风行风自查自评工作方案,要在5月25日前报市政府纠风办(电话、传真:83286119)。

(二)组成市行评团

市行评领导小组邀请市人大代表3人(其中人大常委1人),市政协委员3人(其中政协常委1人),民主党派人士、特邀监察员6人,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推荐代表1人,佛山日报、佛山电视台、佛山电台等新闻单位代表各1人,共计18人组成市行评团。

市行评团的主要任务:在市行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确定的被评议单位和部门,依据评议内容和要求,结合各自的行业特点,通过各种方式全面了解其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汇总分析群众意见和建议形成调查报告,并向被评议单位反馈,督促落实整改;组织评议大会,与被评议单位进行面对面评议;综合汇总评议情况,研究确定评议结果。

三、评议范围

评议市经贸局、信息产业局、科技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突出评议机关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以及本系统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的服务窗口。

四、评议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以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履行工作职责、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贯彻执行党和政府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三)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为经济建设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情况。

(四)单位自身建设,干部和职工队伍敬业精神、廉洁从政、工作作风情况。

(五)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的处理情况。

五、方法步骤

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安排在5-11月,分步骤、按计划组织实施,共分4个阶段,被评议单位和市行评团的各项工作穿插进行,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相互监督,确保效果。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

成立市行评(自查自评)领导小组;组建市行评团;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召集市行评团全体成员和被评议单位有关负责人会议,学习文件,部署任务,明确责任;召开动员大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拓宽和畅通信息渠道,积极营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调查阶段(6-7月)

1、被评议单位自查自评

被评议单位要以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为重点,对照评议的内容,结合省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在组织局机关内设科(室)和直属单位自查自摆的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服务对象、开展问卷调查、设立评议意见箱、电子邮箱、在部门网站开设专栏等形式,广泛征求和收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总结近年来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业务建设等方面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并将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政风行风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分别报市行评领导小组和市行评团。

各被评议单位要重点做好两项工作:一是组织、指导和督促本系统各单位,尤其是直属单位和窗口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二是配合市行评团组织召开情况汇报会、明察暗访、问卷调查、走访座谈、反馈调查意见等。

2、市行评团开展调查

市行评团主要采取以下方法,全面掌握了解情况:

(1)听取汇报。听取被评议单位自查自评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询问了解有关情况。

(2)座谈了解。有针对性地选择与被评议单位工作联系较多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居委、监管和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了解政风行风等方面情况。

(3)明察暗访。采取分组定点的办法到被评议单位的基层和窗口单位进行访问、谈话和发放调查问卷。

(4)走访座谈。派代表分别走访市人大、市政协、市直机关工委、市信访局、市行政投诉中心,听取他们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5)问卷测评。向参加座谈和走访对象发放调查问卷,发函到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居委,征求他们对被评议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评价意见。

(6)收集意见。收集各区纠风部门的评议情况;征求他们对市被评议单位的意见。

(7)征集民意。向社会公布行评办公电话,并依托佛山市12345行政服务与行政投诉热线征集社会各界人士对被评议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8)网上调查。利用佛山市廉政网和被评议单位的网站,开展网上调查。

通过以上活动,每位市行评团成员将掌握的情况综合分析,写出书面材料交市行评团,市行评团认真汇总后,形成《关于被评议单位政风行风建设主要问题的调查报告》,向被评议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反馈,督促被评议单位开展整改。

(三)落实整改阶段(8-9月)

被评议单位针对查找出来的主要问题,特别是市行评团调查报告指出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整改,并将整改书面汇报材料报市行评团和市政府纠风办;凡是在整改阶段未能落实整改的问题,被评议单位必须写出专题报告。

(四)评议总结阶段(10-11月)

市行评团在深入调查研究、听取被评议单位自查自评报告、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报经市行评领导小组同意,召开政风行风评议会议,由市行评领导小组、市行评团和社会各界代表对被评议单位进行面对面的评议,综合各方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意见建议,对被评议单位政风行风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通报评议结果。被评议单位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评议会议。

政风行风评议会议的程序是:

(1)被评议单位主要领导作整改情况报告。

(2)市行评团、群众代表、媒体代表对被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和整改情况等进行现场提问。

(3)发放调查问卷现场测评,确定评议结果。评议实行百分制,由5部分组成:①市行评领导小组评议占10%;②市行评团评议占40%;③现场群众代表评议占20%;④各区评议结果占10%;⑤社会调查问卷占20%。最终统计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各层次百分比率和“优良”的百分比率作为评议结果。

(4)市行评领导小组组长讲话。

评议结果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纪委、市组织人事部门和省政府纠风办、被评议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或通报,并向社会公开。

六、工作要求

(一)要增强评议工作的主动性

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树立部门和行业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被评议单位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联动,密切合作,建立高效、协调、畅通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机制;认真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要突出评议工作的针对性

评议工作要做到有的放矢,重点突出。被评议单位要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通过开设投诉电话、“政风行风评议信箱”、“政风行风评议网页”等形式,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虚心接受群众和媒体的评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对评议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要及时调查处理。市行评团在评议活动中,要全面准确地掌握被评议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状况,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求所做出的评价和提出的意见中肯、有针对性,真正达到促进政风行风建设的目的。

(三)要拓展评议工作的社会性

政风行风建设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关注和努力,要充分发挥媒体和人民群众的作用,集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与行政监督于一体。组织被评议单位上“政风行风热线”,介绍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性质、职责、任务、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纪律等,公开承诺便民措施、服务内容,现场回答和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扩大调查问卷覆盖面,重视调查和回访被服务对象的评议意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现代化科技手段架设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与人民群众面对面交流,实现“零距离”接访,听取意见和建议等,保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

(四)要强化评议工作的科学性

市行评团成员要坚持评议原则,做到科学评议、民主评议、依法评议。市政府纠风办要抓好组织协调,总结过去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的经验,组织市行评团采取更有效的形式和方法开展评议工作,特别是对评议工作的每个关键环节、关键时段,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工作规范,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减少随意性。

(五)要确保评议工作的客观性

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目的是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因此,评议工作要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坚持把对问题的整改工作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做到边查边改、未评先改、以评促纠、纠建并举;市行评团成员要严守评议纪律,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评议单位的政风行风状况,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借评议工作谋取私利;被评议单位有权对评议中出现的各种不良倾向和不当做法进行举报和反映,对市行评团成员进行监督,确保评议结果的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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