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应急演练季活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穗府办函〔2013〕35号
颁布日期:2013-04-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应急演练季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应急委成员单位:

2012年,我市在“应急演练季”期间首创性地开展了“双盲”突袭应急演练竞赛,成效明显,有效检验和锻炼了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得到专家、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评价,演练经验被省政府在全省推广。为巩固2012年“应急演练季”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全市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根据市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应急演练季”活动的通知》(穗府办〔2012〕28号)规定,并经市领导同意,2013年继续开展“应急演练季”(7月—9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应急演练是应急管理的基础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始终把应急演练工作作为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并不断加大应急演练工作力度,不仅提升了全市应对突发事件综合能力,而且向公众宣传普及了应急知识。2013年“应急演练季”活动,市成立“应急演练季”活动领导小组,由谢晓丹副市长任组长,市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应急演练季”各项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应急演练季”活动的重要性,相应成立本地本单位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应急演练季”各项工作,确保应急演练工作安全有序、有效。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按照市的部署,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切实推动科学有效的演练工作。

二、立足预案,强化实效

应急演练是熟悉和掌握应急预案内容,实现科学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必须以预案为基础,要落实应急预案动态管理要求,结合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际,定期开展预案执行情况评估分析,在4月—6月份梳理现有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和突发事件响应处置程序等,细化职责分工,不断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应急演练要立足预案,以检验和完善预案及锻炼实战能力为目的,科学设置演练科目和流程,创新演练形式,丰富演练内容,提升演练成效。

三、贴近实战,突出重点

要结合风险隐患排查与专项治理、危险源和危险区域管理工作,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演练,特别是组织开展燃气、地铁、水务三防、危化品、地质灾害等事关民生科目的应急演练。要严格落实新编预案半年内开展演练、专项应急预案每年组织演练不少于1次的规定,近两年来还没有开展演练的专项应急预案,必须纳入今年演练计划;各区(县级市)政府牵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应急演练;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市建设、高危行业、民生类企业每年不少于2次;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应在活动举办前至少综合性演练1次;街(镇)、居(村)委等基层应急预案每年至少演练1次。各地、各单位要统筹应急演练保障工作,充分评估演练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明确和细化演练分工,确保责任到人,要注意突出现场指挥官的作用,注意加强参演队伍安全教育,对演练过程中易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制订详细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积极筹备,赛出成绩

今年“应急演练季”活动继续以“双盲”突袭应急演练为主题,开展以专项应急指挥处置机构为主体的专项应急预案演练竞赛,重点考核部门联动机制和应急处置能力。市应急办要结合当前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和今年竞赛主题,科学制订竞赛组织方案和评分标准与细则,因地制宜设置“双盲”突袭演练科目,突出应急决策、应急响应、应急指挥、应急联动、应急处置等环节。各专项应急指挥处置机构及其成员单位要积极筹备,科学组织,严格按照“双盲”突袭演练的规则开展,绝不能因为担心发生风险而降低演练标准,确保竞赛活动整体顺利推进和演练实效。具体竞赛方案见附件1。

五、强化评估,认真总结

各地、各单位要建立科学完善的应急演练分析评估制度,应急演练结束后,要及时对演练活动全过程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演练成效,针对演练中暴露出的不足和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积极破解难点问题,真正达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提升能力的目的。

请各单位于4月26日(星期五)前将本单位自行组织的演练工作计划和演练工作联系人(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邮箱等)报市应急办(详见附件2);“应急演练季”活动结束后,有关活动音像资料、书面总结等资料于10月15日前报送市应急办。

附件:1.2013年广州市“应急演练季”活动总体工作方案

2.广州市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演练一览表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17日

附件1

2013年广州市“应急演练季”活动总体工作方案

一、活动目的

巩固“双盲”突袭应急演练成果,进一步检验和评估在客观实战条件下,专项应急机构部门联动机制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活动形式

以竞赛形式开展“双盲”突袭应急演练。

三、竞赛单位

各专项应急指挥处置机构及其成员单位。

四、活动时间、地点

(一)准备阶段。4月—6月,梳理应急预案、宣传动员、制订演练计划;

(二)组织实施。7月—9月中旬。各地各单位自行组织演练;随机确定演练科目、演练时间、演练地点,组织开展演练竞赛。

(三)总结评估。9月下旬。各地各单位总结评估2013年“应急演练季”活动成效。

五、演练科目

较大级别以上各类突发事件。

六、领导机构

成立2013年全市“应急演练季”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谢晓丹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刁爱林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邓庆彪市应急办主任

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有关负责人

成员:市应急委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各区、县级市政府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办),负责日常工作。

七、评分办法

(一)评委组成。

由市应急办领导和若干应急管理专家组成评委组,每场竞赛从中抽取5名组成现场评委组。

(二)评分构成。

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评分,即事件核查、信息报告、信息内容、应急响应、应急联动、现场指挥、应急装备、处置效率、灾害防护、信息发布等十项指标,合计100分。

(三)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活动设立标兵奖2至4名,最佳信息报告奖、应急响应奖、应急联动奖、指挥协调奖、新闻应对奖等专项奖若干。

八、演练程序

市应急办随机确定演练时间、演练地点、演练科目后,评委和工作人员、观摩人员等出发赴现场。

(一)市应急办领导宣布演练开始。

(二)群众报警或工作人员将模拟突发事件信息通知市专项指挥机构值班室,并开始计时。

(三)竞赛单位派出的处置队伍到达现场后,领队应报告队伍名称、人数、应急装备及其功能情况。事件处置完成后,处置队伍集合,并统一报告处置工作情况。

(四)专项指挥机构现场实时播报联动情况。

(五)计分。评委现场评分,最后得分为加权平均分。

(六)评委点评。

(七)公布得分。工作人员统计分数并现场亮分。

(八)市应急办领导宣布演练结束。

九、总结表扬

2013年“应急演练季”活动结束后,进行总结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

附件2

广州市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演练一览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邮箱

本单位自行组织的演练工作计划

序号

演练项目

负责人

时间

地点

填报人: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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