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普及十五年教育的实施意见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普及十五年教育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 | 文号:毕府发〔201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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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3-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普及十五年教育的实施意见
毕府发〔201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各类教育持续发展,从根本上解决了适龄儿童少年“有书读”的问题,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积极贡献力量。但总体来看,我市教育发展仍比较滞后,群众满意度还不高,还存在教育投入相对不足、资源配置不优、管理水平不高以及尊师重教氛围不浓等问题,教育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形成强烈反差。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以及市委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协调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贵州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延伸实施教育“9+3”计划,用三年时间,以县(区)为单位大力实施“新两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到2017年,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85%以上。
(一)学前教育。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建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二)义务教育。深入实施“以校推进”义务教育初步(基本)均衡发展规划,着力促进内涵提升和质量提高。小学、初中辍学率分别控制在0.6%和1.8%以内。所有县(区)实现初步均衡发展,七星关区、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织金县实现基本均衡发展。
(三)高中阶段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现普职在校生比大体相当。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继续推行3年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职业教育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专业建设,提高培养质量,培育职教品牌。
二、工作重点
(一)着力加强农村幼儿园建设,提高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程度
1.建立完善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提高政府保障水平。出台城市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相关规定,实行小区与幼儿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健全幼儿园准入和督导制度,加强对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管理和评价。
2.推进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认真实施国家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省新一期学前教育突破工程,重点支持农村幼儿园建设。多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多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办园,新建、改扩建城乡幼儿园800所,基本建成县(区)、乡(镇)、村三级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基本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3.推进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学。以县(区)为单位,采取优质幼儿园举办分园、托管、连锁加盟等模式,推进集团化办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积极培育新的优质幼儿园。切实推进公民办幼儿园创建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工作,到2017年,每个县(区)至少分别创建1所省级示范园、1所市级示范园、3—5所县级示范园。
(二)着力推进规范化学校建设,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4.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普及程度。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管好用好学籍系统,实行动态监管,提高入学率和巩固率,降低辍学率。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逐步减少择校现象。保障贫困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义务教育全覆盖。
5.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根据学龄人口变化和城镇化进程、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抢抓国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机遇,大力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改善农村地区办学条件。继续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善学生食宿条件,配齐配足安保、宿管、校医、心理咨询专职教师等工作人员,进一步规范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巩固寄宿生住宿率,小学生寄宿率和初中生寄宿率分别保持在30%和70%以上。继续推进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改造,逐步解决大班额问题,小学每班50人、初中每班60人。
6.推进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建设。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教企结合”模式,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到2017年,全市中小学校(不含教学点)全部完成宽带互联网接入,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学校网络互联互通,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及以上学校全部建立校园网,完小以上学校全部建成“校校通”和“班班通”,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覆盖率达100%。加大图书和教学仪器等设施设备配置力度,提高设施设备使用率。加强“留守儿童”之家建设。
7.推进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建立完善城乡结对学校联动管理、联动教研、联动考核的捆绑发展机制。组建义务教育集团,实行优质学校“一校多区”,被捆绑的学校作为分校区,实行校长一元化领导、教师一体化配备、教育教学一体化管理、财务一体化结算、教育资源一体化共享,促进义务教育学校优质资源共享。
(三)着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8.全面整合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新建、改扩建一批在校生规模为4000人的普通高中学校,逐步撤并一批在校生不足1000人的农村普通高中。统筹资金、设备、师资,提升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能力,打造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到2017年,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均达到省颁标准,择校现象明显减少,“大班额”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9.大力实施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创建工程。制定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升类”激励政策,鼓励现有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提级升类。增强普通高中自主发展能力,鼓励学校立足历史传统、地域文化和学生发展需要,推进办学模式、育人方式多样化、个性化,培育一批具有独特文化和办学特色的普通高中,到2017年,每个县(区)至少创建1—2所省级示范性高中、1所以上市级示范性高中、1所特色高中。
10.全面实施普通高中质量提升工程。推进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学科、设施设备、师资队伍和教育科研等方面的建设和投入,加强内涵建设,加快提升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市级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奖励教学质量高、高考成绩突出的普通高中学校。实施统一战线精准帮扶毕节试验区百所学校行动计划,建立高中学校“一对一”帮扶机制,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
(四)着力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1.优化资源配置。深化“一体两翼多节点”职业教育空间布局,优化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扩大办学规模,突出办学特色。大力改善县(区)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标准,推进“职教城”建设,打造黔西北技能型人才培养高地。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共建一批高水平、开放式、示范性实训基地,支持社会力量和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共建教学、生产、经营合一的实训基地。支持职业院校建设理实一体教室,构建职业教育培训培养技能型人才环境。
12.加强专业建设。引导职业院校在《毕节市职业院校专业规划和设置指导意见》指导下面向经济社会发展调整优化专业结构,设置职业技能人才紧缺专业。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生态新兴产业、通道经济等,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医药技术、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专业,形成与产业结构相适应、学校分工合理、行业特征明显、各具特色优势的专业布局。加强涉农专业建设,扩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覆盖面;充分利用职教资源,整合人社、扶贫等部门培训项目和经费,拓展中等职业学校服务功能和对象,增强职业教育对初中学生尤其是农村初中生的吸引力,面向“两后生”(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在岗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13.提高培养质量。以就业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改革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管理机制,强化学生技能训练。全面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制度,培养一批技能标兵。加强对人才培养质量的监控,定期开展教学质量评估。把毕业生的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就业质量、用人单位满意度作为考核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主要指标。
14.培育职教品牌。通过政策扶持、规范管理等措施,吸引、支持更多职业教育培训品牌机构落户毕节。到2017年,引进国内一线职业教育培训品牌机构1-5家,培育壮大地方职业教育培训品牌1-5家,基本形成特色鲜明、种类齐全、覆盖城乡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五)着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15.建立完善师资队伍补充机制。建立健全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导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调配制度。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继续争取实施“特岗”计划,加大部属高校免费师范生和硕士研究生的招聘引进力度,多渠道逐年补充缺编教师,到2017年,各级各类教师数量、结构、素质基本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加强和创新教师管理,建立教师由单位人转变为系统人机制,以教育主管部门为主开展教师职称评聘,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从教。
16.大力实施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按照“四有”要求,坚持开展“师德教育周”活动,不断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完善教师培养培训机制,加强教师培训基地(教师专业发展中心)建设;继续实施“国培”、“省培”、“市培”和其他培训,开展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完善县级教师集中培训管理、考核、评估机制,强化县级培训,夯实校本培训,大力提升师资队伍素质。
17.大力实施名师和名校长工程。推进实施“百名‘名校长’、千名‘名师’培养计划”,深入开展名优工程评选活动,到2017年,培育名师300名、名校长50名。设立市级名师工作室,完善市级“名校长”、“名师”和“名师工作室”的管理与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指导、辐射作用;落实市级“名校长”、“名师”津贴制度。
三、深化改革
18.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建立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认真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有关优惠政策。探索公办学校委托管理等多种办学模式,允许非政府机构通过公办民助、合作办学等方式参与举办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探索让部分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校长(园长)管理多所学校(幼儿园),促进薄弱校(园)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保教)质量。鼓励公办学校之间、以及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之间联合组建教育集团。推动高中阶段公办学校集团化办学,借助优质教育资源改造薄弱学校。推动职业院校依托行业企业办学,鼓励企业、社会团体、个人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和培训。
19.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改革政府管理教育方式,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建立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完善学校章程建设。加大教育干部考核选拔和竞争上岗力度,选准配强学校领导班子。深化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和绩效工资制度,进一步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20.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创新教育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式,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探索网络环境下的教学模式,提升课堂教学效率。关注学生的特点和个性差异,推行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科学性、多样性、发展性评价标准和办法,将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作为评价的基本标准,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建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科学制订学校评价标准,开展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发挥教育督导评估作用,建立科学、公正、权威的教育质量监控机制、评估体系和督导公告制度。设立教育质量管理专项资金,对教育质量管理、特色办学成绩突出的学校给予奖励。
21.深化招生体制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全面推行学区制,实行划片招生。建立健全城市新居民子女、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办法。建立“小升初”免试就近划片和普通高中招生网络系统,实行招生工作网络化、信息化和规范化。认真落实普通高中招收“配额生”政策,严格落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
四、组织保障
22.切实加强领导。市级成立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地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各类学校要拟定《实施意见》,制定年度目标,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确保普及十五年教育目标如期实现。
23.保障经费投入。要认真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要求,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安排,加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投入。中央、省下拨的教育专项资金、教育转移支付资金,以及各级应收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压缩行政经费8%用于教育资金、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10%用于教育的资金等要及时足额用于教育。全面落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推动职业院校全面发展。从2015年起,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如期完成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目标的县(区)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多途径盘活闲置资产(校产),动员社会各界捐资助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努力营造全社会齐心协力办教育的良好局面。
24.加强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配合,主动协调,形成普及十五年教育合力。市、县(区)编委、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安全监管、消防等单位要为普及十五年教育开辟“绿色通道”,采取多种形式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提供支持。对于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要以联席会议的形式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审批,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25.加强督导考核。实行督学与督政相结合,深化督学,强化督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工作条例》以及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有关文件精神,把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纳入各县(区)党政领导班子落实科学发展观政绩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从2015年起,市政府将以县为单位逐一开展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考核评估,对执行不力、行动迟缓,未按时完成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任务的县(区)、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6.营造发展氛围。充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和网络的舆论导向作用,立体式、全方位宣传普及十五年教育的重大意义、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等,使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及时报道各地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各地在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示范带动效应,营造你追我赶、百舸争流的良好局面。同时,积极发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支持和参与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毕节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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