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城乡劳动力“1户1技能”培训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六盘水府办函〔2015〕45号
颁布日期:2015-05-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城乡劳动力“1户1技能”培训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

六盘水府办函〔2015〕45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六盘水市城乡劳动力“1户1技能”培训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7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5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六盘水市城乡劳动力“1户1技能”

培训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7年)

为提升城乡劳动力的技能素质,促进群众尤其是城乡低收入人群就业创业和增收致富,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创新职教培训扶贫“1户1人”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黔府办函〔2014〕147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创新职教培训扶贫“1户1人”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六盘水府办函〔2015〕38号)和市委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精准扶贫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建设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区域中心城市、国际标准旅游休闲度假城市、大健康旅游目的地城市目标,高举循环经济旗帜,以“5个100工程”、“3155工程”等为抓手,大力推进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在特色农业、旅游业、农村电商、建筑施工、生活性服务业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以推动“造血式”精准扶贫为目标,力争在2015年至2017年,至少投入资金6397万元,完成本市户籍城乡劳动力培训3万人以上,其中:2015年完成11464人,2016年完成11464人,2017完成11522人。

具体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生态移民、返乡农民工、农村富余劳动力、“计生两户”家庭人员、城镇失业人员实施职业技能培训7200人以上、创业培训15390人以上;对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实施不低于6个月的职业技能培训3600名以上;开展企业职工在岗培训和岗前培训7300人以上;开展文明礼仪、环境卫生等专项培训960人以上。上述人员参加培训后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不低于50%,相应工种岗位推荐率达100%,实现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1人、就(创)业1人。

二、培训模式及其补贴标准

(一)培训模式。农业、扶贫、住房城乡建设、司法、残联等部门(单位)和工青妇等组织可按原培训模式和资金筹集渠道开展培训,也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委托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开展焊工、电工、车工、数控车工、缝纫工、砌筑工、钢筋工、白酒酿造工、酒店服务员、家政服务员、美容员、农艺工、电子商务师等我市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现有专业的培训。

支持企业(含农业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内部培训机构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开展农民画设计制作、刺绣、护理、蜡染、导游、手工编织、茶叶加工、家畜饲养、旅游管理等专业(工种)的培训。

工青妇等组织在开展培训工作时既可将相关必备知识纳入核准开班的培训内容,按规定享受相关培训补贴,也可用自有资金单独举办各具特色的专业培训班。其中工会主要开展外出务工知识、新时期产业工人、新市民等方面的培训;团委主要开展城市管理、文明礼仪、青年创业等方面的培训;妇联主要依托妇女之家开展刺绣、城市保姆、家庭卫生等方面的培训。

(二)补贴标准。1个月以上的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人均不低于1500元的标准,对农业、扶贫、团委、妇联等部门(单位)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进行补贴,按相关规定计算补贴标准;对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开展的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技能培训,以及企业开展的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进行补贴;“创办你的企业”培训每人补贴1000元、创业模拟实训每人补贴700元。

凡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并委托定点职业培训机构或企业(含各类个体工商户、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开展的培训,培训合格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培训补贴资金直接拨入培训机构或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扶贫部门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要求,再将“1户1技能”培训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补贴兑现到培训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摸清培训需求,加强组织动员。各县(特区、区)要以开展农村劳动力调查及其资源库建设工作为契机,督促各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在2015年5月底前摸清农村劳动力,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者的人数和培训意愿,做好与企业和培训机构的沟通衔接。按照产业特点和整乡、整村推进的工作思路,各县(特区、区)和钟山经济开发区至少确定2个以上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为整乡推进试点乡,每个乡(镇、街道、社区)至少确定3个以上村(居委会)为整村推进试点村。

(二)结合产业发展,选择培训专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要收集并公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农业等部门所属定点培训机构的专业(工种)和职业能力鉴定工种,各有关单位和各类培训机构、市场主体要以需求为导向选择培训工种(专业),将就业、创业、增收效果作为检验标准。

(三)提升培训质量,完善技能鉴定。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培训机构及其培训企业要精心策划教育内容,做到科学合理设置课程和搭配教师,严格监管培训过程,及时征求学员意见并进行整改,完整保存培训图像和资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职业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培训后的鉴定率。

(四)整合部门资源,形成共推合力。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调,主动对接,积极整合资金、场地、设备、师资等培训资源,形成联动培训工作机制。要督促有关培训机构和企业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尽快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兼职结合的“1户1技能”培训师资队伍。

(五)加强后续服务,共推就业创业。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党建扶贫团团长、部门包保责任人、任务分片包干责任人和培训机构(培训企业)负责人要加强协调,整合资源,结合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我市产业结构转型需要,切实做好“1户1技能”培训结束后的跟踪服务,做好培训学员就业创业的指导和帮扶,最终实现技能提升、就业创业和收入增加的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全市城乡劳动力“1户1技能”培训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市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六盘水市城乡劳动力“1户1技能”三年行动计划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并将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细化目标任务。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于5月13日前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和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于2015年5月20日前将培训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并将《城乡劳动力“1户1技能”培训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枝经济开发区、盘北经济开发区、红果经济开发区、水城经济开发区按属地原则由相关县(特区、区)明确任务。

(三)强化宣传动员。负责招生、宣传、组织的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和定点培训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每人40元的标准从就业资金中给予兑现招生宣传组织费。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政府网站等媒体开设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1户1技能”培训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各县(特区、区)、省级经济开发区要在2015年5月底前进乡入户开展宣传动员和

报名登记工作。

(四)健全落实机制。建立健全县(特区、区)负总责、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县(特区、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本县(特区、区)“1户1技能”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县(特区、区)党建扶贫团团长是所在县(特区、区)的总协调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农业、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为部门包保责任人,各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具体抓好培训工作的落实。各有关责任人要对“1户1技能”培训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从方案制定、任务分解、宣传组织、培训进度、资金调度、质量监控、培训补贴、成效分析等关键环节适时跟踪指导。各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从2015年6月份开始,每月至少要开设1—2个培训班。“1户1技能”培训工作建立分片包保责任制,由市总工会负责六枝特区,团市委负责盘县,市妇联负责水城县,市计生协会负责钟山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钟山经济开发区。

(五)强化资金监管。2015年从市就业资金中拨付4000万元培训补助资金给各县(特区、区)专项用于“1户1技能”培训工作,各县(特区、区、开发区)财政及相关部门要千方百计调整支出结构,按规定足额筹集和使用培训资金,确保资金与培训任务相匹配。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全面落实培训补贴公示公告制度。各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要及时核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情况,经初审、复审合格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培训补贴拨付到培训机构和培训企业。财政、审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大对培训资金的监管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加强调度统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建立城乡劳动力“1户1技能”培训基础台账,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月将培训学员姓名、身份证号、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就业创业等事项录入信息系统或形成电子文档管理,并按时报送相关统计报表和培训总结,确保每年11月底前完成当年培训任务。市人民政府将城乡劳动力“1户1技能”培训工作纳入对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特区、区)、各经济开发区的重要考核内容,实行不定期督查、按季通报和绩效评估;各县(特区、区)政府也要将培训工作纳入对县直有关单位和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1.六盘水市城乡劳动力“1户1技能”培训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六盘水市城乡劳动力“1户1技能”培训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李新旺(副市长)

副组长:禄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廖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胡雍贤(市扶贫局副局长)

许小由(市农委副主任)

陈黎(市教育局副县级督学)

张瑞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机关党委书记)

宋登远(市司法局副局长)

廖珉鑫(市就业局局长)

付应林(市总工会副主席)

李睿(团市委副书记)

杜薇(市妇联副主席)

柏学德(市残联副理事长)

李卫杰(市社会帮扶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廖珉鑫兼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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