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黔东南府办函〔2015〕183号
颁布日期:2015-11-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函〔2015〕18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全国先后发生黑龙江哈尔滨北方南勋大市场、云南大理州巍山县明代古城楼拱辰楼、广东惠东义乌小商品批发城、河南开封市中心医院等火灾,在全国造成重大影响。就全省来看,今年1-9月,全省发生死亡1-2人火灾30起,死亡35人。其中,6月15日,毕节市黔西县新仁乡化屋村周桂英家因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死亡3人;8月20日,黔南州惠水县雅水镇新民村摆珠二组韦仲文家发生火灾,死亡3人。从全州来看,2月8日,榕江县乐里镇斗篷村二组发生火灾,烧毁房屋3栋,受灾4户14人,死亡2人;5月15日,剑河县久仰乡久丢村久丢大寨发生火灾,烧毁房屋41栋,受灾46户197人,死亡1人。这些火灾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多发季节。今年,黑龙江哈尔滨北方南勋大市场、云南大理州巍山县明代古城楼拱辰楼以及我州乐里镇斗篷村“2.8”火灾,均发生在冬春季节。当前,气温下降,用火用电增多,致灾因素增加,加之临近年底,各类节庆活动、商业促销较多,人流物流集中,发生重特大火灾风险增大。近日,上海松江、广东汕头、浙江丽水等地接连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清醒认识当前消防安全严峻形势,全力抓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各项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和“火烧连营”火灾,确保全州火灾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抓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冬春两季节历来是我州火灾尤其是农村火灾的高发时期,从历年火灾数据来看,冬春季节发生的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往往占到全年总数的70%以上,较大和“火烧连营”火灾也绝大多数是发生在这个时段。因此,面对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的压力和挑战,各级各部门务必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采取更加扎实、更有效的工作措施,动员和发动社会一切力量,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提升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坚决预防较大以上和受灾50户以上火灾事故,实现亡人和起数“双降”目标。凡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和“火烧连营”火灾事故的,州政府将严格依据“州八条”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消防工作的良好格局

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本地区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方案,责任层层细化,层层分解,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实行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把工作深入到基层,层层抓落实,因地制宜开展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同时,要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和探索推行火灾防控新模式,抓好“微型站”建设、“网格化”防控、重点单位“六加一”、区域联防、简易消防设施安装、行业标准化管理、农村“一三五应急联动机制”、“消火栓入户”移动互联网平台和专职队伍建设等重点基础工作,逐项研究提出实施意见,列出时间表和责任分解表,确保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部完成。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生”的要求,结合本行业本部门的实际,制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开展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确保本行业系统火灾形势稳定。今年12月底前,州民政局、州教育局、州文化局、州卫计委等行业部门要制定出本行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并下发执行,其他州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前,也必须制定本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并下发执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必须100%达标运行。

三、加大督促,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各级政府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检查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督促其落实冬春季节防火措施、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排查整改火灾隐患;要立即对辖区内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一次督查,督促隐患单位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对国务院安委会、中央综治办和省政府挂牌督办、书面警示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加强督查督办,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要全面组织一次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城市大型综合体、农村大村寨、“三合一”建筑、易燃易爆单位、交通和通讯枢纽、电力企业、新闻单位、重要物质仓库、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消防设施缺失损坏、消防车道占用、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等问题。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和“零点”夜查行动,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

四、突出重点,强化农村消防安全管理

要开展地毯式检查。2015年12月底前,县级政府要对辖区50户以上木结构建筑连片村寨消防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乡镇政府、村委会是否依法建立消防工作领导等基本组织,是否建立落实村规民约、防火检查、巡查、重点人员监护、宣传教育等基本制度,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基本队伍并开展培训演练,是否配备消防机动泵、消防水池、消防水带水枪等基本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要落实3个100%。今冬明春期间,县级政府要进行2次以上专项督导检查,对乡镇消防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率要达100%,50户以上村寨抽查率要达到30%以上;乡镇政府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农村消防检查,对行政村和50户以上村寨消防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率要达100%;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每周组织开展1次以上农村消防检查,充分发挥“十户联防”作用,实现每天入户检查率达100%。

五、多面开花,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各级政府和宣传、民政、教育、农业、文化、卫计、安监、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落实消防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本级工作考评重要内容,督促行业、系统、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一懂三会”和“三提示”要求。综治、民政部门要结合“119”消防月活动,认真组织社区消防平安大使评选、家庭消防安全主题活动,着力加强社区和家庭消防宣传教育。宣传、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指导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主流媒体,高频次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针对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和冬春季节火灾特点,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和燃放烟花爆竹常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人社、住建、安监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本级培训平台必训内容,大力开展针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农民工和保安员等群体的消防安全培训。公安消防机构要充分发挥“96119”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举报热线的作用,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及时依法查处、按时反馈处理结果,保障公民的消防安全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高度履职,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和专家等方面的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有关领导和救援队伍能立即赶赴现场参与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和专职消防队要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强化“六熟悉”和实地演练,做到措施早落实、物资早储备、兵力早部署、人员早到位,同时要按照“灭大火、打恶仗”的要求,提升初战指挥层次,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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