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黔西南州传统村落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州府办发〔2012〕51号
颁布日期:2012-05-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黔西南州传统村落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州府办发〔2012〕5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顶效开发区管委会: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州财政局《黔西南州传统村落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黔西南州传统村落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州财政局

根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化厅、文物局、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传统村落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建村通〔2012〕237号)和全国传统村落调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全面掌握我州传统村落的数量、种类、分布、价值及生存状态,摸清我州传统村落底数,进一步加强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和改善,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和意义

我国传统文化的根基在农村,传统村落保留着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的文化之根,它连接着民族的血脉,承载着民族的乡土情谊,是承载和体现中华民族传统文明的重要载体,也是保持传统农业循环经济特征的重要依托,更是发展农业和农民庭院经济的重要基础,是国家的一种社会资本。目前,对传统村落还未作过全面的、科学的调查,传统村落的底数不清,保护工作不成体系。在快速城镇化的进程中,不少传统村落正在衰落和消失,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刻不容缓。开展传统村落调查,全面掌握传统村落的数量、种类、分布、价值及其生存状态,是认定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的重要基础,是构建科学有效的保护体系的重要依据,是摸清并记录我州传统文化家底的重要工作,为下一步开展传统村落的保护和改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调查对像

传统村落是指村落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传统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旅游价值,应予以保护的村落。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村落列为调查对象:

(一)传统建筑风貌完整。

历史建筑、乡土建筑、文物古迹或者有当地风格的建筑等建筑集中连片分布或总量超过村庄建筑总量的1/3,较完整地体现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

(二)选址和格局保持传统特色。

村落选址具有传统特色和地方代表性,利用自然环境条件,与维系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反映特定历史文化背景。

村落格局鲜明体现有代表性的传统文化,有代表性的传统生产和生活方式,且村落整体格局保存良好。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

传统村落中拥有较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民族或地域特色鲜明,或拥有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形式良好,至今仍以活态延续。

三、调查内容及要求

(一)调查内容。

传统村落调查包括村落基本信息、村落传统建筑、村落选址和格局、村落承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村落人居环境现状、传统村落保护意见等,并按“一村一表”的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传统村落调查登记表》(调查登记表详见附件)。调查对象以传统风貌保存较好或非物质文化传承较好的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元进行统计。

(二)调查要求。

传统村落调查要求进行实地调查,并采取拍摄照片、影像资料、绘制图片等形式反映村落的多角度全景、展现选址特色的远景、传统建筑分布、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以及村庄道路、街巷、亭台、宗祠、戏台、桥梁、河流、古树等的布局情况。

四、调查的主要步骤

根据上级要求和时间安排,我州传统村落调查工作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9日—6月5日)。

州级及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动员部署传统村落调查工作,成立传统村落调查领导小组及调查办公室,制定调查方案,大力宣传动员,县级成立专门的传统村落调查组,并根据历史文化名(镇)村和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第三次文物普查、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情况,科学的确定调查对象。

(二)实地调查阶段(6月6日—6月15日)。

各县(市)、顶效开发区传统村落调查组深入传统村落进行实地调查,认真完整的填写登记表中相关信息,并拍摄照片、影像资料,绘制图片等。

(四)审查录入阶段(6月16日—6月25日)。

各县(市)传统村落调查小组对调查到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具体保护意见,并录入全国传统村落管理信息系统,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抽验复核阶段(6月25日—7月15日)。

1.6月25日—6月30日,州传统村落调查办公室对传统村落的调查情况进行抽验、复核,并汇总相关信息报省级相关部门。

2.7月1日—7月10日,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文物、财政部门组成工作组对传统村落的调查情况进行抽验,对登记表出现信息错误、照片不全等情况要求县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五、保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

传统村落调查工作,是下一步认定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的重要基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传统村落调查工作,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为做好全州的传统村落的调查工作,加强对这次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黔西南州传统村落调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曾孔祥(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段正学(州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成员:孙礼平(州住建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李泽春(州文广局长)

王林(州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抽调州住建、文广、财政等部门参与,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各县(市)开展好传统村落的调查工作,由州住建局李启斌任办公室主任,州文广局蒙荣荣、州财政局国资局吕纪焱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为:秦永刚、潘永盛、何涛、曹文。

各县(市)、顶效开发区也要成立传统村落调查小组及办公室,并从住房城乡建设、文物、文化、财政等部门抽调专人和吸纳一些了解本地传统村落历史的学者或专家参与,负责具体调查的每个调查组要确保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文物等部门至少有一名工作人员,深入传统村落实地调查,按“一村一表”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登记表,并将登记表信息录入全国传统村落管理信息系统,相互配合,认真完成此次调查工作。

各乡镇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明确专人负责,密切配合县级传统村落调查组做好此次调查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借助各种力量,科学拟定调查对象。

各县(市)要把文件精神传达到各乡(镇)、行政村,做好动员部署。利用当地媒体做好传统村落调查的宣传,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为传统村落调查提供线索及相关信息,并用好第三次文物普查、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历史文化名(镇)村和特色景观旅游名村调查的相关资料,科学确定调查对象,即要把知名度较高的历史文化名(镇)村列入调查范围,也不能遗漏鲜为人知但特色鲜明、文化厚重的民族村。

(三)加强后勤保障,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深入传统村落实地调查,是整个调查工作的关键,当前我州很多村落的交通状况较差,各县(市)应充分考虑调查人员的就餐、住宿、医疗以及入村调查的车辆等后勤保障,要配备录入数据信息的高清晰度照相机、摄像机、电脑等设施设备,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统一安排。

(四)工作认真细致,确保调查信息详实。

本次调查需填报的信息量大,工作繁琐,调查组人员要采取多种形式收集村落原始资料,多角度拍摄相关图片,确实摸清我州传统村落的底数、分布及现存的状况,翔实填报调查表,并提出切实可行的保护意见。

(五)及时报告传统村落调查工作进展情况。

各县(市)、顶效开发区调查组要根据调查工作时间进度安排,于6月8日及6月28日前向州传统村落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联系人:州住建局曹文3222003、州文广局潘永盛3222244、州财政局何涛3223827。

附件2

村落基本信息

村落形成年代

□元代以前

□明代

□清代

□民国时期

□建国以后

村落形成原因

村域面积

平方公里

村庄占地面积

户籍人口

地形地

貌特征

常住人口

村集体年收入

万元

村民人均年收入

主要民族

列出产值较高的2-3个主要产业

村落是否列入

各级保护或示

范名录

列入历史文化名村:□国家级□省级

列入特色景观旅游名村:□国家级□省级

列入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试点示范:□是□否

其他,请注明名称及由哪一级认定公布:


保护规划及

保护利用状况

保护规划

□有,规划名称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批准单位是:___________________

□无规划

保护利用状况

(可多选)

□闲置废弃

□照常使用,没有特别的保护措施

□发展旅游和服务业

□以博物馆的方式进行保护

□其他,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村落传统建筑

注:传统建筑是指历史建筑、乡土建筑、文物古迹等类建筑。

如村落无传统建筑可不填写此栏。

基本信息

建筑名称

(见注释)

建筑年代

建筑规模

(平方米)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及数量

认定为历史建筑的数量

国家级:处

省级:处

市级:处

县级:处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数量:

文保单位是否为古建筑群:□是

□否

市级政府认定:

县级政府认定:

注:建筑名称填写民居、祠堂、庙宇、书院、牌坊等,以及乡土建筑名称,如徽派民居、XX故居,吊脚楼、土楼、窑洞等。如传统建筑较多,可按表格内容另加附页。

全部传统建筑占村庄建筑总面积的比例:(%)

村落简介

内容要求:简述村落整体风貌特征,传统建筑集中连片分布和保存的情况,主要传统建筑建造工艺特点和文化内涵。(空白不足可另加附页)

图纸及照片

要求:提供村落平面布置图,并标明传统建筑位置,提供反映村落整体风貌保持情况的照片,提供传统建筑集中连片分布照片,提供各类重要代表性建筑主体和细部(如建筑材料和工艺)照片,作为本栏附页。每张照片需注明拍摄对象和时间。

(三)村落选址和格局

注:如村落无保持传统特色的选址和格局可不填此栏

对村落选址、格局有重要影响的历史环境要素及数量

注:历史环境要素名称填写古河道、古树、古井、传统公共空间等。

名称:数量:处(个、座)

名称:数量:处(个、座)

名称:数量:处(个、座)

名称:数量:处(个、座)

名称:数量:处(个、座)

选址和格局简介

要求:概述村落选址特色和形成背景,村落格局特征(如空间、路网、水系、寨墙等),重要历史环境要素分布,以及村落整体风貌保存情况。

照片及图纸

要求:提供反映村落与周边环境协调性、体现村落选址特色和文化的照片或图纸,提供反映街巷格局和公共空间布局照片或图纸,提供各类重要历史环境要素照片,作为本栏附页。每张照片要注明拍摄对象和时间。

(四)村落承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注:如村落无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不填写此栏。

如有多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复制本表,作为续表,逐项登记。

基本信息

名称

级别

□国家级□省级

类型

□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民俗

□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

是否确定传承人

□是□否

项目存续情况

□传承良好□传承一般,无专门管理□濒危状态

与村落依存程度

□必须依托村落存在□不需依托村落存在

活动规模

□10人以下□10至30人□30人以上□全村参与

传承时间

□连续100年以上□连续50年以上

非物质文化遗产简介

要求:概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生和发展,至今是否仍以活态方式传承,与村落的密切关系,传承活动内容与形式。

照片

要求:提供反映活动场景和活动空间的照片,提供重要传承活动器具、传承人照片,作为本栏附页。每张照片需注明拍摄对象和时间。

(五)村落人居环境现状

基础资料

居住在传统建筑的居民数量:人

现有设施状况

(有即可勾选)

□入户自来水□垃圾收集设施□排水设施□入户煤气

□公交站点□卫生室□有线电视□消防设施□已改造电网

村内道路

已建成年

公共照明

□全村有

□局部地段有

□无

上次维修为年前

路面:□沥青或水泥路□土路

□传统石、砖路□其他

污水处理设施

□村内集中处理

□单户或多户分散处理

□无处理

厕所

□公用□分户

□旱厕□水冲厕所

垃圾处理方式

□卫生填埋□简易填埋□直接焚烧□送往镇(县)处理

村落环境状况简介

要求:简介村庄内部和周边环境现状。

照片

要求:对村落自然环境、居民居住条件、给水、排水、道路、垃圾收集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等现状拍照记录,作为本栏附页,并注明拍摄对象和拍摄时间。

(六)传统村落保护意见

村民保护意见

村委会盖章:日期:年月日

县级保护意见

盖章:日期:年月日

省级

意见

盖章:日期:年月日

专家

意见

专家组长签名: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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