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遵府办发〔2013〕94号
颁布日期:2013-05-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中央、省驻遵有关单位:

《遵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5月28日

遵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职责和成员单位的批复》(黔府函〔2012〕24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11〕91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3〕11号)的有关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和谐社会,特拟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把诚信建设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结合起来,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征信系统框架,社会信用基础性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行业和地方信用信息数据库比较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基本确立,信用服务市场初具规模,诚信文化普及畅行,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机制全面有效运行。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在全社会基本形成诚实、守信、自律、互信的氛围和环境,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为我市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加快规划制定,加快建设公共征信系统,建立健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与运行机制,培育和监管信用服务市场,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在行业信用建设、信用产品开发使用以及信用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形成政府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格局。二是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明确思路和目标,加快搭建我市信用体系建设框架;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确定阶段性建设任务,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三是坚持突出重点、强化应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急需,选择重点领域开展信用试点建设,积极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积极推广信用产品的社会化应用,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改善社会信用环境。四是坚持健全法制、规范发展。认真执行国家信用法律法规和信用标准,逐步健全我市信用法规和信用标准;加强信用信息管理,规范信用体系发展,切实维护信用信息安全和信息主体权益。

二、主要任务

以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为重点,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快构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社会信用体系。

(一)推进信用法规制度建设。根据国家、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要求,研究提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编制《遵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3-2020年)》,发挥规划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引领作用。围绕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要求,先期以全市金融、工商、电力行业作为试点,制定工作方案,打造诚信金融、工商、电力。以信用信息管理、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应用、信用服务行业监管等为重点,制定完善相关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二)推进行业和部门信用建设。有关行业和部门要依托现有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统一的规范标准,逐步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系统。按照强制性征信计划项目、重点征信计划项目、引导性征信项目的不同层次,编制年度征集计划,开发征信空间。围绕市场准入、信贷、纳税、合同履行、产品和工程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人事管理等方面,重点推进信用服务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上市和发债企业、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政府投融资平台、各类金融企业及担保机构、重点施工设计企业和全部监理企业、货运企业与从业人员、出租车等客运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征信建设。依法依规对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整合和应用,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重点涉信人群实行分类监管,完善信用公示和警示制度,推动企业诚信经营、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诚信服务、个人守信自律。在全市建立失信档案,并积极推进失信信息的整合和应用。

(三)加快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按照“条块结合、属地服务、互联互通、互相交换”的原则,依据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整合有关行业和部门所记录的社会成员信用信息,实现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的互通互享,逐步建立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加快建设形成覆盖全市的公共征信系统,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条块结合、属地服务的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参与全省信用信息交换的交换平台。强化对守信行为的正面导向和失信行为的社会监督,对守信行为和失信行为进行联奖联惩,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公共查询平台。

(四)加强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信用服务机构,逐步建立起互为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信用服务组织体系;鼓励和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信用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大信用服务产品开发和创新力度,推动形成种类齐全、功能互补、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产品,以满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信用服务需求。加强对信用服务市场的全面监管,严格征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准入,制定信用服务机构基本行为准则,依法查处信用服务机构的失信行为,健全信用服务市场监督机制。

(五)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引领和推动作用,以政府的诚实施政、诚信作为、诚信执法带动全社会诚信意识的树立和诚信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信用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信用教育和培训,建立一支守法守信、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围绕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审批权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社会保障、科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等领域,政府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坚持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健全和完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塑造政府公开、透明的诚信形象。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公务员财产申报、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记录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活动,增强公务员法律和诚信意识。

(六)推进司法公信建设。以法院公信、检务公信、公共安全领域公信、司法行政系统公信、司法执法人员信用为重点,推进司法公信建设,确保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和正常运行。

(七)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图书、互联网、手机信息等媒介的作用,弘扬信用文化、普及信用知识,褒扬诚实守信先进典型,揭露失信行为,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氛围。注重文化引领,推进诚信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大力开展诚实守信道德模范评选、表彰等活动。面向全社会大力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在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高等院校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提高社会成员的诚信意识和信用认知水平,使诚信价值深入人心。

三、工作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工作机构。遵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为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遵义支行,成员单位由3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和人行遵义支行。

(二)成立工作任务专责小组。为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成员单位职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由10个任务专责小组负责推进。

1.综合规划专责小组。负责《遵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3-2020年)》前期调查研究和规划编制工作;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参与)

2.信用法规制度建设专责小组。负责起草涉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范性文件。(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企业信用建设专责小组。负责全市企业征信系统建设,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市工商局牵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参与)

4.个人信用建设专责小组。负责全市个人征信系统建设,推进个人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人行遵义支行牵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参与)

5.事业单位信用建设专责小组。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征信系统建设,推进事业单位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参与)

6.社会组织信用建设专责小组。负责全市社会组织征信系统建设,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市民政局牵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参与)

7.司法公信建设专责小组。负责以法院、检务、公共安全领域、司法行政系统公信和司法执法人员信用为重点的司法公信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诚信文化教育宣传专责小组。负责全市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普及诚信知识,提高社会成员诚信意识和信用认知水平,开展诚实守信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市文体广电局牵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参与)

9.政务诚信建设小组。负责全市政府诚信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坚持依法行政,健全和完善政府决策程序,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等。(市监察局牵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参与)

10.联合征信系统建设专责小组。负责根据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建立和运行征信系统,全面整合有关行业和部门所记录的社会成员信用信息,建立社会成员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参与全国信用信息交换的互联互通交换平台建设。(人行遵义支行牵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参与)

四、工作安排

根据省、市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突出重点、逐步完善的要求,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具体分以下几个阶段推进:

(一)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阶段(2013年3月至4月)。根据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调研,制定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理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和发展方向,提出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发展任务,确定建设框架和运行机制。

(二)制订规划、开展试点阶段(2013年4月至12月)。对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搭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框架,各工作任务专责小组研究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在信用制度建设、联合征信系统建设、宣传教育等方面开展试点工作;选择企业债券和融资担保行业,在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以及信用信息记录和应用等方面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编制完成《遵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3-2020年)》。

(三)加快推进建设阶段(2014年至2015年)。扩大试点范围,推广试点经验,着力推进信用基础建设,大力推进四大重点领域诚信建设,积极推进保障措施建设。开展前期研究,制定联合征信系统建设方案;以失信企业惩戒制度为重点,研究确定需要修订或制定出台的信用制度并开展研究;制定出台或修订完善规范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的信用有关制度,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进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逐步建设覆盖全市的联合征信系统;推进政府诚信建设;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和诚信文化建设。

(四)深入推进阶段(2016年至2020年)。不断完善企业、个人、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进一步完善信用法规和有关标准等;充实提升公共联合征信系统,进一步深化应用;加强信用服务业的培育和监管,使其不断满足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运行需要;进一步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人力、物力、财力,解决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要做好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推动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积极争取省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支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与各专责小组的沟通交流,协调推进专项任务,研究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各专责小组要根据联席会议部署,研究制定本小组工作方案、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专责小组之间、各专责小组内部成员之间,要加强沟通交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和履行部门工作职责相结合,实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履行工作职责同安排、互促进。

(三)实行责任制。联系会议成员单位应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本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日常领导工作,明确具体工作部门,明确专职和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建立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

(四)加强督促检查。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查和考核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将相关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定期调度工作情况,并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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