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遵义市国省干线公路通行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遵义市国省干线公路通行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遵府办发〔2010〕1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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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6-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遵义市国省干线公路通行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0〕155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遵义市国省干线公路通行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
遵义市国省干线公路通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国省干线公路通行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全市干线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以良好的路容路貌和通行环境迎接交通运输部今年10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的五年一度的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大检查,结合全市“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公路通行能力,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作,进一步加强全市国省干线公路通行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提升我市国省干线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基本消除公路沿线及城镇过境线占道集市、摆摊设点及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取缔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野广告,规范公路沿线路边店、加水点、加油站;规范公路道口搭接,确保排水畅通。通过综合整治,全市国省干线公路通行能力和通行条件明显提高,路容路貌得到明显改善。
三、整治内容
整治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干线公路两侧10米范围内新增违建违搭建筑物;
(二)城郊结合部及公路过境场镇路段沿线的占道贸易、占道堆物、摆摊设点、车辆不按规定乱停乱放,公路两侧倾倒垃圾、晾晒物品等;
(三)横跨公路和公路两侧的陈旧、破损、锈蚀广告牌、标牌(语)、野广告;
(四)干线公路沿线路边店、加水店、加油站等路边经营点;
(五)公路边沟、桥梁、涵洞和路面的保洁、修补;
(六)公路沿线不规范搭接;
(七)其他影响干线公路路容路貌及行车安全情况的综合整治。
四、工作步骤
综合整治工作自2010年6月25日开始,到10月底前告一段落,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10年6月25日至7月10日)。
主要工作:召开全市国省干线公路通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及市相关工作部门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分别召开动员会,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综合整治(2010年7月11日至2010年9月30日)。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及市相关工作部门根据市政府《方案》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对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存在的脏乱差等现象进行综合整治。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2010年10月1日到迎检工作结束)。
结合全市“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继续加强干线公路通行环境整治,同进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综合整治成果,改善干线公路通行环境,不断提升干线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国省干线公路通行环境综合整治,打造干线公路畅、洁、舒、美的公路通行环境,迎接五年一度的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大检查,既是交通运输部对我市“十一五”期间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全面检查和评价,也是全面提升我市公路养护和管理水平的有利契机,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把国省干线公路通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好抓实。市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推动综合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国省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相关方面的通力协作。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和市各有关工作部门要围绕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倒排工作进度,确保工作成效。
1.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及城管、工商等部门要以干线公路过境场镇、城郊结合部为重点,加大公路路容路貌综合治理力度,取缔公路沿线占道集市贸易、堆物放料、摆摊设点、倾倒垃圾以及在公路两侧2米范围内晾晒物品等现象;加大对横跨公路或公路两侧陈旧、破损、锈蚀广告牌、标牌(语)、野广告的清理力度,确保干线公路路容路貌整洁、美观。两城区政府及城管、工商、交警和公路部门对东联线两侧占道经营、乱堆乱放、车辆乱停放等情况要重点进行清理整顿。
2.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在规划小城镇建设或办理建设用地时要按照“宅路分家”原则,充分考虑建筑物与干线公路的间距,合理规划建设用地,避免干线公路街道化、城镇化。城管和公路部门要加强公路两侧建筑物控制区的管理,重点查处公路两侧的违法建房、违法建围墙、违法搭棚等新增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
3.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各类违反交通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抓好过境场镇道路交通的疏导管理,改善过境路段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秩序混乱状况。
4.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快公路大中修和小修修补工程进度,抓紧实施公路水毁恢复工程。加强对干线公路沿线边沟、桥涵的整治,确保排水通畅,无堵溢。加强路面保洁,保持路面干净整洁,加大公路路面修补,确保路面平整,行车舒适。加大对污染、侵占公路的查处力度,对沿线居民为方便进出搭接公路的,要指导其按公路工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搭道,搭接点从边沟外缘起,边沟盖板必须低于公路路面,对不规范的搭道要责令整改,确保公路线型顺适、排水通畅。
5.各级政府及城管、工商、公路管理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路边加水店、加油站、维修站等路边经营点的清理整治,责成各经营点硬化路边店建筑外缘到公路边沟之间的空地,确保硬化标高低于路面标高,规范道口搭接,规范设置标牌,保持店前整洁。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和市各有关工作部门要根据干线公路通行环境综合整治的范围和内容,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社会各方面及公路沿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并参与到综合整治工作中;各新闻媒体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加大“整脏治乱”及公路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为确保干线公路通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将组织进行专项督查,并根据督查情况编发督查通报。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和市各有关工作部门要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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