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琼府办〔2009〕101号 |
|---|---|
| 颁布日期:2009-06-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琼府办〔2009〕101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切实提高政府执行效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认真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按照绩效的内在原则,对财政支出行为过程及其效果(包括经济绩效、政治绩效和社会绩效)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分配重要依据的一系列活动,其实质是一种以结果为导向的新的政府资金管理方式。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改革是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的必然趋势,是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建立财政支出的跟踪问效制度,对我省进一步改善民生、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党中央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党的“十七大”提出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深化预算制度改革”,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作为预算管理的重要环节,是预算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政府管理改革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强化责任,积极配合,切实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二、逐步扩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范围
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要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的原则,初期选择部分预算单位进行整体评价,选择部分重大工程项目、重点民生资金进行项目评价,提出科学合理的评价结果,为制定年度预算,调整政策方向提供依据。同时,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范围扩大到纳入预算管理的所有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和其他资金)及所有预算部门和单位。
三、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体系
(一)建立和完善“自我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的实施制度。要在调整预算编报体系的基础上,建立覆盖所有项目资金的“自我评价”制度,即各部门要在年初申请预算时,提出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并在预算年度结束后组织实施本部门绩效评价工作,财政部门要对各部门的评价情况进行审核和抽查。除此之外,财政部门还要建立对支出项目的“重点评价”制度,即由财政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筛选有影响和代表性的重点支出项目进行全面评价。
(二)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在借鉴其他省、区、市的经验,充分利用社会专业力量的基础上,按照“先简后繁、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更加科学合理;要积极探索建立绩效评价标准值数据库,健全和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标准。
(三)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机制。一是要逐步引入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模式。运用评价结果来突出政策导向,以绩效为核心确定财政支持手段、资金投向和数量,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调动各部门管好用好财政资金的积极性,引导和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向,引导各部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二是逐步建立绩效问责与激励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各部门履行岗位责任及部门发展目标结合起来。对绩效显著的项目给予鼓励,对绩效良好的项目在同类项目中优先安排,对绩效差劣的项目视情况提请省政府批准暂停、撤消或减少资金,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的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约束机制。三是引入社会监督机制,逐步扩大绩效评价结果的公布范围。扩大绩效评价工作的效果和影响力,促使财政资金管理更加公开透明,实现财政支出的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
(四)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价的组织体系。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配备一定的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协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开展和检查工作。要加快对我省绩效评价中介机构的培育,营造良好的绩效评价市场环境,积极引导、规范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加强业务指导,使之更好地为绩效评价工作服务。
四、明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职责分工
省财政厅负责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制定和完善《海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和《海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等制度规定。负责协调和组织全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定期向省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并提交反映绩效评价结果的工作报告,为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省直各部门要拟定自我评价实施办法并商省财政厅确认,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自我评价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项目单位的自评工作。
各市、县政府及洋浦开发区管理局要按照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和原则,制定本地区的相关制度和规定,组织实施本地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配合省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延伸阅读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