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冀政办〔2014〕10号)要求,促进全市对外贸易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外贸稳定增长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政策落实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外贸相关政策,进一步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和业务培训,特别是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外经贸专业培训,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国家政策。

二、强力开拓国际市场。重点组织好广交会、深圳高交会、亚欧博览会和汽博会等国内知名展览会的参展工作,继续支持白沟箱包企业打包参展广交会。充分利用市政府与商务部外贸发展局签订的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发挥外贸发展局作为商务部官方贸易促进机构的资源和信息优势,加强与驻华使领馆商务处、境外贸促机构驻华办事处等联系,在拓宽经贸信息、外经贸人才培训、国际市场开拓、外贸出口转型升级等方面加强合作,促进我市外贸优化发展。充分引导我市企业用好用足自贸协定、双边或多边贸易优惠政策,深度开拓自贸区市场。

三、加快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培育1家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力争年底开始为中小外贸企业服务。积极争取省对重点培育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融资贷款贴息扶持,在报关、检验检疫、退税等环节设立“绿色通道”。

四、深化外贸基地建设。支持汽车及零部件、光伏产品、箱包等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县域传统优势产品出口,进一步培育、壮大外向型经济主体。积极推进白沟新城箱包和蠡县裘革制品列入河北省第二批省级“外贸转型示范基地”工作,积极推进白沟箱包市场争取国家级“重点培育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试点”工作,推动白沟箱包市场由内向外快速发展。积极争取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下放到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局。

五、推动京津冀外贸协同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方案》和《京津冀检验检疫一体化建设方案》,全力推进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和检验检疫一体化改革,实现企业自主选择申报、纳税、验放地点和三地检验检疫业务通报、通检、通放,为外贸企业提供便利。提高通关效率,优化检验检疫服务。加强关检合作,推进“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积极推行无纸化报检、通关模式。

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和省开放型经济发展资金支持。市财政视财力情况,适当安排资金,对出口企业使用出口信用保险、国际市场开拓、境外营销网络建设、自主品牌建设等给予资金扶持。各县(市、区)、开发区也要结合实际制定政策,加大对外贸稳定增长的财政支持力度。

七、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对企业出口货物,手续完备申请退税的,当即受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对单证齐全真实、无疑点,且电子信息核对无误的,在20个工作日内办完退税审核审批手续。积极推广远程预申报系统,节约办税成本。

八、加大信保支持力度。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加大对品牌产品、服务贸易、国际营销网络和小微企业支持力度,适当下调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费率。深化银信合作,推动银行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

九、创优环境,服务企业。积极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日常业务做到即来即办,方便企业。各有关部门要协调联动、主动作为,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着力改善外贸发展环境,形成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工作推进机制。

十、强化督导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在推进工作过程中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制定配套措施确保国家、省、市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市政府将定期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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