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7-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3〕1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堰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7月3日

十堰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实施方案》(鄂红字〔2011〕12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任务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和动员,普及人体器官捐献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人们对人体器官捐献在救死扶伤、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方面重要性的认识,动员鼓励公民自愿捐献器官,树立崇尚科学、移风易俗、尊重生命、友爱奉献的社会新风尚。建立我市人体器官捐献的组织机构、工作机制、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工作队伍、信息平台、保障措施和监督机制。逐步形成科学、公正、高效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更好地挽救和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机构及职责

结合我市实际,在城区建立市级捐献组织机构,在各县市区红十字会设立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站,在全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设立人体器官捐献联络点,构建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平台。

(一)市级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组织机构

成立十堰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委员,市红十字会、卫生、民政、财政、公安、司法、交通、人社、教育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一)。负责对全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二),办公室设在市红十字会,负责全市人体器官捐献日常工作。

(二)县级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组织机构

在各县市区红十字会设立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站,在市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本地区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三)全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联络机构

在全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设立人体器官捐献联络点,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制定工作职责,分解落实任务,设立法律法规、科普介绍、工作简介等专栏,实现咨询交流,资源共享。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6至7月)。由市红十字会牵头,市卫生局配合,共同制定宣传方案,向社会广泛宣传,让市民了解人体器官捐献的意义、程序和途径,努力营造拯救生命、捐献器官光荣的社会氛围。

(二)筹备启动阶段(2013年7至8月)。由市红十字会负责,尽快制定市级规章制度,成立相应机构,筹备培训会议,适时召开全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启动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培训协调员、志愿者和联络员,为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奠定基础。

(三)构建平台阶段(2013年8至10月)。由市红十字会和市卫生局安排专人,深入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及相关医院,指导设立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人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信息网络,为全面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搭建平台。

(四)推进实施阶段(2013年10至12月)。由市红十字会和市卫生局负责,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准确梳理登记信息,及时跟踪服务,完善各项手续,规范捐赠流程,确保器官捐献成功率,为挽救更多生命做出积极努力。

(五)形成长效机制(2014年1至2月)。总结经验,表彰在捐献组织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个人和社会团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鼓励引导广大工作者和社会团体,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移风易俗,将全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引向深入,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是一项救死扶伤的崇高公益工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加强领导,积极配合,强化措施,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政府及红十字会、卫生、宣传、民政、公安、司法、人社、财政、交通、教育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工作职能,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人体器官捐献相关工作。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要积极配合,广泛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公益性宣传,提高大众知晓率、参与率;财政部门要积极落实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启动经费,并采取政府拨款、移植医院资助、社会募集、受益者捐赠等多个渠道筹措资金,适时建立人体器官捐献基金,保障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顺利进行。

(三)依法依规运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人体器官捐献的科学组织、技术规范、流程标准的建章立制工作,确保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四)强化监督指导。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力度,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

1、十堰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十堰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1

十堰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刘学勤市政府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

副主任委员:黄剑云市政协副主席、市卫生局局长

郑荣均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务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潘少义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徐少勇湖北医药学院副院长

魏勇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何宏生东风公司总医院院长

委员:罗强市卫生局副局长

许文山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顺国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先国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琴市财政局副局长

计康市文明办副主任

吕红均市人社局副局长

卫真市交通局副局长

陈长全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郭小玲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魏涧东风公司总医院器官移植专家

附件2

十堰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办公室名单

主任:郭小玲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副主任:吴远海市红十字会副秘书长

王伟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成员:胡利民市红十字会干部

王波东风公司总医院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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