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联合审批四项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3-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联合审批四项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我市联合审批四项制度(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建设工程报建施工图联合审查、重大项目投资联合审批或核准、企业注册登记前置审批告知承诺制度)实施以来,审批流程明显简化,审批效率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为进一步深化联合审批四项制度,优化审批运行,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推进人民满意政府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联合审批运行管理

(一)做好咨询解答和指导。市发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等联合审批四项制度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以下简称联合审批部门),要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咨询的问题复杂并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根据需要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联合解答咨询,并形成会议纪要。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时,原则上不突破会议纪要的规定。联合审批部门要积极指导办事对象做好审批前的准备工作,主动上门服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力争首次联合审批合格率达到80%以上。

(二)规范审批行为。牵头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联合审批四项制度的要求,结合具体项目实际,确定参与联合审批的部门和现场核查的人数。多个单项工程组成的一个建设项目如果分期报建,通过最后一次联合审批能够履行好监管职责的部门,原则上不参与前面的联合审批。联合审批程序完结时,联合审批部门必须出具书面结论,不合格的,详细说明理由。认真清理和界定审批职能、审批范围,避免职能交叉、重复审批。联合审批部门不得以超出审批范围之外的内容不合格为由出具不合格结论,不得对办事对象有权自主决定的事项进行限制和干预。严禁超范围审批,超范围为其他审批事项把关。扩大重大项目投资联合审批(核准)制度的适用范围,对非重大项目投资,项目单位要求联合审批(核准)的,市发改委和相关部门按照重大项目投资联合审批(核准)程序提供优质服务。

(三)规范中介服务。鼓励和引导中介组织向社会公开承诺规范、高效、诚信服务和合理收费的具体措施。支持中介组织改进服务,兑现承诺,不断发展壮大。联合审批四项制度涉及到的中介服务,相关中介组织按照压缩现行服务期限三分之一以上的要求明确承诺服务期限,实行限期办结,并参照政务服务指南编印中介服务指南,实行信息公开。中介组织必须坚持先服务后收费、不服务免收费、优质服务按规定收费的原则,不得进行价格欺诈和价格歧视。市物价局定期清理管理权限内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专项编制和公示项目目录,加大中介违规收费的查处力度。市发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针对所牵头联合审批制度,编印本市范围内相关中介组织名册,方便办事对象选择。具备资质的中介组织出具的结论性资料,联合审批部门必须接受并依法审查,严禁强制指定中介组织。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中介组织日常监管,确保各项管理要求得到落实。

(四)压缩审批期限。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实现按时或提前办结。市规划局在受理联合验收申请时与项目单位约定的验收时间,由原来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相关验收部门改为提前2个工作日。相关验收部门将专项验收书面结论送达市规划局的时间由原来现场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改为4个工作日内。建设工程报建施工图联合审查、重大项目投资联合审批(核准)的相关部门也要根据实际,进一步清理和压缩审批期限。

二、规范联合审批申报资料

(一)减少申报资料。进一步清理和压缩申报资料,严禁超范围收取资料。

1.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减少以下申报资料:

(1)市规划局原需的综合管线竣工图(综合管线竣工图并入建设项目竣工地形图);

(2)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原需的小区管网设计图及审查意见;

(3)市人防办原需的人防竣工验收备案表、人防工程竣工图、外埠防护设备在湘销售备案批复;

(4)市气象局原需的防雷装置竣工图、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和国家认可防雷产品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5)市国土资源局原需的建设项目竣工地形图;

(6)市园林局原需的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市环保局原需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论(限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规定只需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2.建设工程报建施工图联合审查减少以下申报资料:

(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原需的商品住宅项目套型结构比例表、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项目户型面积及其户数表;

(2)市人防办原需的地质勘测资料。

3.重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核准)减少以下申报资料:

(1)市国土资源局原需的项目平面布局方案;

(2)市环保局原需的项目平面布置图、项目地理位置图。

(二)改进申报资料收取方式。牵头部门组织参与部门按照申报资料影响审批工作的程度,把申报资料划分为主要资料和次要资料。收取主要资料且办事对象书面承诺及时补充次要资料后,牵头部门可以先行受理申请,启动联合审批程序。联合审批部门所需相同或类似资料,牵头部门合理调度,减少需办事对象报送的份数。多个单项工程组成的一个建设项目如果分期报建,后期审批中所需资料已经在前期审批中报送了的,原则上调用原存档资料。联合审批中依法需要征求部门书面意见的,审批部门自行征求,不能采取办事对象代为征求意见后报送书面材料的方式。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逐步推行联合审批网上申报,实现资料共享和协同审查。市规划局积极协调,逐步将联合验收中的多个竣工图合并为一个竣工图。

(三)规范退回申报资料。进一步规范审批后申报资料的退回工作,实现应退尽退,便于办事对象重复利用。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送达联合审图结论时一并向办事对象退回下列资料:

1.审图机构用过的各专业施工图3份、工程地质勘查报告(附工程勘查现场见证报告)2份;

2.市气象局用过的总平面设计图、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各1份,水、电、消防、煤气、金属构架大样、浪涌保护器安装等与防雷建设有关的施工图各1份;

3.市园林局用过的绿化总平面图、绿化施工图、绿线图各1份。

三、强化联合审批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开展深化联合审批四项制度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市政务中心统一协调,牵头部门组织,参与部门配合,市政府办、市满意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政务中心等单位监督检查的工作格局,认真落实深化联合审批四项制度的各项工作任务。联合审批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深化联合审批四项制度工作,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市政务中心窗口带队领导主抓,窗口具体承办的工作格局,切实完成本部门深化联合审批四项制度的各项任务。

(二)切实履行职责。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牵头职责,及时收集整理和报告实施情况,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超时和缺席审批的,牵头部门根据《行政审批超时默许和缺席默认实施办法》,提请市政务中心实施超时默许和缺席默认。前置审批在市级、工商登记在县级的业务,市工商局督促县级工商登记机关加强企业注册登记前置审批告知承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前置审批部门规避实施告知承诺制度。牵头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不断总结和分析参与部门实践中的行政审批裁量权基准,积极援引先例,全程监督联合审批业务运行情况,积极探索创新本部门牵头制度。参与部门要切实履行好配合职责,服从牵头部门的组织和调度,及时向牵头部门反馈审批结果,加强与牵头部门的衔接和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联合审批中要求办事对象整改的事项,参与部门要将办事对象的整改情况一并反馈给牵头部门,便于牵头部门监督把关。

(三)严格考核问责。市政府办、市满意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政务中心等单位要加强联合审批四项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检查结果作为市直单位量化目标管理考核、政府绩效评估、机关效能建设考核、满意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受理联合审批申请后要及时告知市政务中心,由市政务中心安排专人实施现场监督。对超时审批、缺席审批、单方审批等违反联合审批四项制度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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