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市战略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5-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市战略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白山政办发〔201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市战略2013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30日

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市战略2013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吉政办发〔2013〕17号)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力争实现质量强县(市、区)活动全覆盖。积极推行清洁安全、绿色环保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完善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的标准体系和认证认可制度,严格高耗能、高污染、质量低劣项目的生产许可管理,努力实现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质量水平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的质量效益型发展目标。(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畜牧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临江办事处、长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二、加强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

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畜产品水产品滥用抗生素、机动车安全隐患等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为重点,强化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治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持风险排查常态化、科学化。加强口岸新型冠状病毒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工信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畜牧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食药局、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临江办事处、长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三、加强风险监测和评估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风险评估体系,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布系统性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推进建设食品安全风险检验监测体系,推进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市食安办、市农委、市水务局、市畜牧局、市卫生局、市食药局、市质监局、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临江办事处、长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四、深化质量统计分析

建立市、县两级质量分析报告制度。逐步将质量信息纳入统计口径,规范质量统计信息公开程序,发布白山市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为引导社会消费、服务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临江办事处、长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开展农机、化肥等重点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农药产品质量市场抽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省饲料质量安全、生鲜乳质量安全和养殖环节“瘦肉精”监测计划,开展兽药残留监控和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以种子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开展“打假护农”专项行动和市场大检查。(市农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安办、市畜牧局负责)

六、加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

启动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实施《2013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以塑化剂、“瘦肉精”等为重点,对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食品中放射性物质以及食源性疾病进行检测。落实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方案2011—2015年》和《吉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推进实施新修订药品GMP工作,开展功能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专项整治,加强药品进口口岸管理,完成国家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检。(市食安办、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食药局、市质监局、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临江办事处、长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七、加强出入境检验检疫质量安全监管

根据调整后的法检目录,强化港口商品以及高风险、高敏感度出口商品的监督。加强推动资源和进口废物原料的监管。有效实施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控计划,加强质量安全信息收集,进一步强化风险预警。积极实施进出口食品企业注册备案制度、主动公开承诺和年度报告制度,在出口食品企业全面推行HACCP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并实施外来有害生物监测计划、食用农产品及饲料安全风险监控计划、进出口水生动物疫病监控计划。(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临江办事处、长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八、加强重点工程和重大设备的质量安全监管

组织开展工程质量通病治理专项行动,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针对A级旅游景区(点)内栈道、护栏、码头等基础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对风景名胜区在用缆车、索道、大型游艺设施等特种设备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相关企业指导和管理,重点加强对装备制造基础设备、能源生产设备、石油化工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重大设备的质量监管,确保大工程、大项目建设施工质量安全。(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安监局负责)

九、加强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设备的安全巡查、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加强公共场所电梯的安全监管。建立“弃管”小区电梯数据库,推进电梯维保整治、气瓶整治。开展特种设备生产环节强化节能监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市质监局、市安监局负责)

十、深入开展“双打”专项工作

深入开展“双打”、“质检利剑行动”等专项工作,严厉查办食品、儿童用品、化妆品、农资、建材、汽配制假售假等质量违法案件,加大对重点区域整治、质量违法大案要案、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市质监局、市食安办、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临江办事处、长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十一、着力推动企业质量改进和创新

重点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引导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不断强化质量管理工作。开展“企业质量攻关”、“质量创新成果分享”、“质量专家企业行”、“质量问题专家会诊”等活动。(市质监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临江办事处、长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十二、开展企业首席质量官聘任制度

在已获吉林省名牌和吉林省质量奖的企业中推行首席质量官聘任制度。加强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的规范化管理,建立白山市企业首席质量官人才库。(市质监局、市工信局、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临江办事处、长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十三、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步伐

探索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违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健全广告信用监管体系。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等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开展诚信计量活动。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诚信管理体系。(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药局、市工信局、市统计局、市住建局、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临江办事处、长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十四、推进质量诚信信息化管理

建立完善食品企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乳制品、酒类为重点,拓展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应用范围。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和有关机构的不良记录管理。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并将“黑名单”纳入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的惩戒力度。(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食药局、市食安办、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临江办事处、长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十五、建设旅游服务诚信体系

强化旅游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对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农家乐”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制定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的安全管理规范,将科学管理的思想和体系引入到旅游业的安全管理之中,推广先进管理理念。组织《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宣传贯彻工作,开展旅行社星级评定工作,加强诚信建设、品牌建设,促进旅行社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市旅游局、市质监局负责)

十六、加大品牌培育力度

努力扩大品牌群体,扶持重点骨干企业发展。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提高品牌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重点打造一批有影响力、有竞争力的驰(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注册商标、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市质监局、市工信局、市工商局、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临江办事处、长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十七、开展服务领域品牌建设

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服务名牌单位,发展竞争力较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提升我市服务业现代化水平,努力打造服务高端品牌。(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工信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负责)

十八、扎实推进标准化战略

推进实施《吉林省标准化战略纲要(2010—2015)》(吉政发〔2010〕18号)。继续加强标准化科研、技术标准制修订、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建设。加大长白山人参、长白山蓝莓、长白山矿泉水、硅藻土等特色资源产业标准体系建设,积极组建省级硅藻土、矿泉水标准化委员会或技术分会,争取行业话语权。(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农委、市工信局负责)

十九、强化民生计量工作

深入贯彻实施国家《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继续推行集贸市场衡器免费检定工作,拓展免检领域。加强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集贸市场、医院、加油站等领域的计量监管,加强重点耗能企业节能量化评价、能源计量审查,服务节能减排。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推进城市能源计量建设示范活动。(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负责)

二十、深化认证认可工作

全面落实3C强制性认证产品和企业的区域监管责任制,完善强制性认证企业、认证产品的档案,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工作。积极推进机动车检测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强化人参鉴定过程监管,推动我市人参产业健康发展。(市质监局、市农委、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畜牧局负责)

二十一、积极推进质量文化建设

加强对城市质量文化内涵的研究。广泛征集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对质量发展和质量文化进行广泛宣传,逐步形成人人“关心质量、诚实守信、追求卓越、创造完美、服务社会”的风尚,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社科联负责)

二十二、开展争创优质工程活动

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工程质量,倡导创建优质工程、科技示范工程和用户满意工程。通过建立健全管理网络,完善规章制度,确保我市建筑工程总体质量的提升。(市住建局负责)

二十三、广泛开展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

加快我市省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创建省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实践基地1—2个。提高基地建设质量,规范质量教育内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教育活动。(市质监局、市教育局负责)

二十四、开展全国“质量月”主题活动

开展以“深入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全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适时发布白山市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大力宣传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弘扬质量先进典型。继续深入开展“金质惠农”、“质监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主题活动。(市质监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

二十五、争创“吉林省质量强县(市、区)示范城市”活动

推动各县(市、区)政府将质量提升作为城市发展战略核心内容。指导抚松县政府、临江市政府做好质量强县创建工作,争创第一批吉林省质量强县(市、区)示范城市,力争保障质量安全、建设质量强市活动走在前列。(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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