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12-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松政办发〔2013〕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松原市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31日
松原市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发展实施方案
为积极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增进群众健康中的独特作用,结合松原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幸福松原建设要求,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的需求作为出发点,坚持“强基础、建体系,抓队伍、促服务”的实施原则,加快构建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预防保健的独特作用,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服务。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初步建立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需求的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体系,形成多元化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格局,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
三、主要任务
(一)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形成以政府为领导、中医药和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为管理、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下同)为龙头、专业站所为支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非医疗性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为补充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网络。
1.县级以上中医医院按照《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和《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要求设置“治未病”科和康复科并开展服务,要加强与医院内各临床科室协作,把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建设作为完善中医医院功能与内涵建设的重要工作;承担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成为本区域内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的技术中心、研究中心和指导中心。
2.有条件的综合医院设置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科室(“治未病”门诊等),传播中医药预防保健知识,提供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
3.积极创造条件,在卫生监督所设置中医监督科,承担区域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机构(含非医疗性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
4.有条件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置中医“治未病”科室,积极运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技术和知识提供区域慢性病、传染病的中医健康管理,提供妇女儿童等人群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
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立“治未病”服务门诊(点)、健康小屋等,全面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工作,将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与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有机结合。
6.妇幼保健院配备专(兼)职中医人员,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与技术,提供儿童、妇女健康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并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妇幼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7.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治未病”科,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工作,并组织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知识培训及技术指导工作。
8.村卫生所的乡村医生能够运用中医药技术开展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
9.建立体质分析数据库及体检资料数据库,实行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信息化管理。
(二)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依托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及社会性独立养生保健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丰富其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知识、方法,推广应用适宜的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技术和方法等,提高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工作的效果。
1.全员培训。利用各种形式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包括对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医技人员和社区护士开展不少于40学时的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知识与技能服务基本要求等方面的在岗培训。
2.各级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重点培养中医“治未病”和康复科专科人才,选送高级职称骨干人才要按名医型人才和中医学科带头人培养。新进入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从事中医药服务工作的医师每年要接受不少于80学时的“治未病”相关知识培训。各级中医医院还要承担本辖区内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对口支援工作。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及其他从事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每年要接受不少于80学时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知识与技能在岗培训,能够熟练运用中医药预防保健知识,开展相关服务。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的管理人员要接受中医药政策和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知识培训。社区医师和护士要接受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知识和技能培训。
4.专业站所配备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要接受不少于80学时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知识与技能在岗培训。从事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的管理人员每年要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在岗培训。
5.非医疗性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从业人员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强化中医药预防保健知识和技术,建立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人员准入制度,规范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行为,逐步提高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人员队伍素质。
(三)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主要内容与方法。
1.各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应突出中医药特色与优势,积极开展中医体质辨识、健康功能检测、健康调养咨询指导等服务项目,规范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干预方法和技术,并通过信息化管理,开展健康干预的效果评价工作。通过中医四诊、经络诊断等,积极应用针刺、灸法、推拿、火罐、穴位敷贴、足疗、药浴、熏蒸、刮痧、药膳、音疗、光疗、电疗等中医“治未病”技术,并按照要求加强对膏方、穴位贴敷等中医技术的规范使用和管理。
2.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开展老年人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开展对孕产妇、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等人群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要达到规定比例。
3.在居民健康档案中建立中医药健康管理专项,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中医药健康管理,并提供规范的中医药技术服务。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健康状态信息采集与管理、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健康咨询、指导和干预以及干预效果评估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地区实际,开展居民体质辨识,为社区居民制定个体化中医药预防保健和健康调养方案,并开展中医健康教育、干预服务及效果评估和总结。
(四)中医健康文化传播与推广。
1.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环境形象建设上要注重体现中医药特色优势,通过内部装饰、展板布置等形式宣传“治未病”理念、知识、方法,营造良好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文化环境;通过养生堂、中医馆、健康小屋等形式传播与推广中医健康文化,成为传播与推广中医药预防保健知识方法和中医健康文化的重要窗口。
2.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宣传中医健康文化,通过开辟专栏、录制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广泛传播与推广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与方法。
3.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年龄、不同需求的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科普宣传活动,传播中医养生、慢病调养和健康生活方式,促进中医养生保健“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向居民推广起居调养、药膳食疗、情志调节、四时养生、经络腧穴按摩保健和五禽戏、八段锦、太极拳及气功导引等自我保健方法。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3年11月21日—2013年12月31日)。
按照国家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松原市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成立松原市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
(二)实施阶段(2014年1月1日—2015年10月31日)。
1.各中医医院加强“治未病”科和康复科建设,制定并实施高危人群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技术指南及康复科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开展服务效果总结、分析及评价工作,提高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治未病”服务门诊或健康小屋,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治未病”科,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工作。
3.各中医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建立指导协作关系,每月至少安排4次深入基层的健康教育活动、中医体质辨识与健康评估及中医健康干预和中医康复治疗服务,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的指导。
4.依托各中医医院组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医生、护士及管理人员中医药政策和中医药预防保健知识与基本技能培训。对社会性独立养生保健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开展中医预防保健调理师培训。
5.根据《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基本标准(试用稿)》开展社会性独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调查模底工作;开展社会性独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准入试点,并加强日常监管。
6.利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形式多样的中医健康文化传播平台,加强中医健康文化传播与推广,提高群众对中医健康文化的认知度和认同度,扩大“治未病”社会影响力。
7.联合发改委、物价等部门开展将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技术与方法纳入收费项目的相关政策研究,并制定合理价格。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5年11月1日—2015年12月30日)。
2015年11月15日前,各地要按照本方案和国家有关工作要求,认真总结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发展建设的进展情况,做好相关资料整理存档,形成自评报告。2015年11月20日—12月20日,市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专家组将对各地、各部门实施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价,推进我市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工作持续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应高度重视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惠民工程,纳入区域卫生规划,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政府要成立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中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合力,共同构建“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多方参与”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将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作为今后中医药工作的重点任务,研究制定总体规划和工作方案,认真组织,扎实推进。
(二)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对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技术研究及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研究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的价格政策,制定将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的相关政策,充分发挥中医药预防保健的特色优势。
(三)规范专业培训。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国中医药发〔2009〕20号)和《关于印发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供平台建设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函〔2009〕138号)要求,制定区域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知识与技能专项培训。基层医疗机构要做到全员培训,使之能够掌握国家中医药相关政策和中医基础理论,熟练运用中医药预防保健知识开展相关服务。非医疗性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从业人员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使之成为具有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职业技能的实用型人才。
(四)积极宣传推广。一是组织中医药专家团队和中医健康讲师团开展巡回宣讲,传播中医药预防保健知识与方法。二是利用标语、宣传单、宣传画册、专栏、健康教育等方式介绍以中医“治未病”为核心理念的养生保健知识与方法。三是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进行宣传。四是在“治未病”中心(科)营造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文化环境,宣传中医“治未病”理念。通过多种形式普及“治未病”知识,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提高社会的认知度和认可度,营造良好的舆论和工作氛围。
(五)强化工作考核。政府要将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工作纳入对卫生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的目标责任考核;各县(市、区)卫生局要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推进时间表,定期组织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的现场评估指导,加强服务质量监测与控制,建立完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绩效、效果评价指标体系与考评方法,开展服务效果评估。
附件:1.松原市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2.松原市中医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专家组
附件1:
松原市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梁弘副市长
副组长:苑志新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荣禄市卫生局局长、党委书记
成员:刘万平市卫生局副局长
宋立民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法式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远夫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忠市人社局副局长
岳宏图市民政局副局长
唐彦起市科技局副局长
杨学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张连起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
杨凤文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
附件2:
松原市中医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专家组
组长:魏志孝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主任医师
副组长:米金铎前郭县中医院主任医师
高明松原市中医院副主任医师
成员:韩本常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主任医师
徐建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主任医师
李富仁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副主任医师
吕德艳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副主任医师
薛贵君松原市中医院副主任医师
蔡丽威松原市中医院副主任医师
史俊华前郭县中医院副主任医师
崔晓庚前郭县中医院主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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