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4-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领导和各部门工作调整情况,按照工作实际需要,对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组长:潘利国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顾春明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关志鸥市政府副市长

张景辉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级),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佟晶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级)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划国土局、环保局、建委、城建局、房产局、交通局、农经委、水利局、林业局、服务业委、外经贸局、文广局、旅游局、卫计委、审计局、工商局、质监局、统计局、外办、金融办、法制办、国资委、国税局、地税局、气象局,团市委、总工会、妇联、供销社、供电公司。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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