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强降雪降温等极端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强降雪降温等极端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乌海政办发〔201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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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1-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强降雪降温等极端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
乌海政办发〔2010〕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针对今年以来部分地区出现的降雪降温等极端天气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的影响,国务院、自治区高度重视,并多次下发文件,安排部署防范应对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市今后降雪降温等极端天气的应对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强降雪降温等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各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强降雪降温等极端天气给生产、运输和人民群众生活带来的影响,及时了解情况,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确保城乡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降雪降温等灾害天气情况下群众的正常生活和市场供应。建设、水利、电力、通信等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联系,一旦发生管道冻裂和线路结冰等情况,要抓紧组织抢修,防止出现大面积、长时间停供现象。做好学校校舍、医院、敬老院、候车室、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积雪的清除工作,一旦发生危险,要立即组织转移安置。商务、工商、物价等部门要组织好粮油、副食品等市场供应,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科学平抑商品物价,满足市场需求。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游景点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及时提示和劝阻游人不要在恶劣天气情况下出游。卫生部门要做好医疗救助准备工作,满足群众就医需要。安监部门要加大对各类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确保生产安全。
三、努力维护交通运输安全畅通。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要把保证运输安全畅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切实安排足够的运输工具和人员,加大运力配置和旅客疏导工作力度,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旅客及重要物资的安全运输。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事故易发路段的巡逻,组织车辆分流、除雪除冰防滑等措施,尽力减少降雪天气对公路交通的影响。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出行安全。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及时清除责任区积雪,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四、进一步做好预报、预警和信息发布。气象部门要加强分析会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及时做好强降雪降温等极端天气过程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对可能发生的灾害性天气,气象部门要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大众通报预测预警信息,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广泛公布灾害预警信息和简明防灾避灾办法。各区及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在收到雪灾天气预测预警信息后,应及时通知受影响的群众,做好防灾避险准备。
五、切实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领导要在岗在位,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一旦出现灾情,要立即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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