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政协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建议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忻政办发〔2009〕182号
颁布日期:2009-11-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市政协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建议的通知

忻政办发〔2009〕182号

市发改委、经委、农业局、财政局、人事局、教育局、劳保局、民政局、中小企业局:

现将市政协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建议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于二OO九年十二月三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创业带动就业

工作的建议

(2009年10月23日市政协二届十七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按照市政协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安排,市政协二届十七次常委会议在前期对我市创业就业情况开展深入调研并赴外地专项考察取经的基础上,重点围绕进一步推进我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专题,进行了认真研讨并形成如下建议。

一、我市创业就业现状情况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市城乡劳动力资源总数约为198.1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96.2万人。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共登记内资企业5959户、私营企业5392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63户),个体工商户4602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996户。这些经济实体加上农业,构成了我市创业的主战场、就业的主渠道。其中,市国资委监管的24户国企共有职工20366人,下岗8897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拥有职工66322人,有近3万人下岗;4万多个民企和工商个体户从业人员共计44.46万人,由于受市场、政策、经营等因素影响,其中的1735户工业企业被迫关停,影响从业人员5.5万多人;需要转移的农村富余劳动力60多万人,其中常年外出务工农民工38.2万人,季节性、临时性不稳定转移农民工11.3万人左右,2009年春节前外出农村工累计返乡人数达13.9万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万人;待安置退伍军人1429人。从总体上看,我市历届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创业就业问题上做了大量的推进工作,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了“要把稳定就业、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实施创业就业工程,鼓励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要求。在实施项目带动、开展创业培训、选拔大学生村官、出台扶持政策、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涌现出了一批各类人员创业带动就业的先进典型。但从就业形势来看,由于我市工业化、城镇化程度不高,农业现代化、集约化程度较低,第三产业发展速度较慢,社会吸纳新增劳动力的能力不足,岗位容量有限,劳动力供给与需求的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特别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停产、半停产企业增多,中小企业活力不足,下岗失业人数较多,企业隐性失业逐步显性化;全市的农村劳动力基数大、新增人数多,知识和技能普遍不高,就业观念陈旧,外出打工的农民工返乡人数较多;加之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难和复转军人安置难等问题,诸多因素相互交织重叠,造成就业形势严峻复杂,压力较大。从创业情况来看,一是认识上还存在偏差,一些地方还没有把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提升到应对金融危机、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对待;二是工作上还缺乏合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组织机构和服务体系还不健全,工作机制还不完善,推进力度还不够强;三是政策上还不够完善,有利于全民创业的政策激励和信贷扶持还不到位;四是创业氛围还不够浓厚,创业环境不够宽松,自主创业人才匮乏,创业的成效还不够明显。

二、对进一步推进我市全民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创业就业工作的领导

1、要把促进创业就业作为建设新型工业旅游城市的重要举措。中共“十七大”明确提出了“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指导方针。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创业具有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创业就业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民生、民安、民和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做好创业就业工作,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全局要求,又是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持续扩大就业、实现共同富裕的现实选择。市委提出“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充满活力的新型工业旅游城市”的目标,其中“充满活力”就来源于全民创业就业。我们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建设新型工业旅游城市的全局,来理解和把握创业就业工作,切实把它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

2、建立创业就业工作组织领导和联动机制。一要坚持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并重的方针,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在制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确定建设项目时,要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内容来统筹,把财政专项资金、金融信贷、社会服务等扶持政策,与企业稳定就业、扩大就业的实绩挂钩,实现企业招用工与落实优惠政策有效对接。二要坚持“一方为主、多方联动、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创业就业推动模式,党委、政府把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列为“牵头工程”,加强对全市创业就业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形成各地区、各部门、各群团组织与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和统一的指导服务体系,形成市、县、街道(乡镇)多层次多形式的创业推进机制,合力推进全民创业。三要将创业就业指标纳入各级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进行动态管理考核。

3、积极开展创建省级、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去年11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推动建立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的通知》以来,全国已有数百家大中型城市开展了此项工作,鞍山、沈阳等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已取得了明显成效,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我市要紧紧抓住国家创建创业型城市的机遇,借鉴外地的成功做法,制订规划,完善政策,加强指导,积极开展创建省级、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创业就业政策

1、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里有关创业就业的扶持政策,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坚持政策和法律法规,解放思想,科学创新。凡是有利于创业就业的外地成功做法,都可以大胆引用;政策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都允许大胆试行。放宽政策、放开领域、放低门槛,用足、用活和发挥好创业促就业优惠政策,在免收行政性收费、减免有关税费、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给予创业培训补贴、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免费提供创业服务等方面,采取切实可行的扶持措施和优惠办法。同时要着力推动政策落实,切实解决“出政策不出效益”的问题。

2、设立创业发展专项基金,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市财政应根据财力情况,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设立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科技型、外向型、就业型等创业企业发展;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专业化发展;继续坚持安排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用于支持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贷款贴息,扶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设施农业、现代农业、高效农业发展,增强带动农民致富的能力;安排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用于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并将农民工和就地转移创业农民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范围。

3、进一步扩展创业促就业政策受益面。政策覆盖面要向城乡各类劳动者都受益的方向进一步突破。以青年创业为主体,以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创业为重点,同时要研究农民创业的融资支持、社保补贴、创业补贴和创业培训的政策特点,创业政策要向农村延伸。此外,还应研究出台兼顾残疾人以及文化程度较低、技能素质较差等弱势群体创业就业的扶持激励政策,帮助他们力所能及地实现创业就业。

(三)进一步创新扶持创业就业的办法

要根据不同创业就业群体的实际情况,分类出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具体实施意见,正确处理好创业就业与创新进步的关系,与人才培养、发现、引进、保护的关系,与解放思想、观念更新的关系,与立足当地资源优势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关系,与政策激励和优化创业环境的关系。

1、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对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三年内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对低保人员创业者可继续享受一年低保待遇等政策扶持。

2、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创业。建立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绿色通道,为他们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咨询服务、后续扶持、人事代理、社会保险等系列服务。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彻底打破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民办学校就业在落实工作待遇、提供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条框制约,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转变择业观念,拓宽就业渠道。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官创业。还可研究借鉴唐山、鞍山等地经验,在全市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以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同时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提供锻炼实践机会。

3、鼓励转业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复转安置军人自主创业一次性财政补贴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的,经税务机关批准,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创业资金不足时,各商业银行为其办理贷款手续。

4、鼓励外来人员创业。外地人员来我市投资兴业,可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其子女在居住地学区接受义务教育免借读费,创业人员及其配偶、未达法定婚龄子女和父母在其实际居住地落户,不受合法固定住所条件限制。

5、鼓励农民创业。要更新做好农民创业就业工作的思路,将创业带动就业与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将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作为今后工作的重点,在继续做好年轻农民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的同时,注重和引导更多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孵化更多的产业,带动更多的人就业。当前特别要在土地和税费减免方面用足用活有关政策,增强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吸引力。要更加重视扶持能够带动贫困户致富的能人创业,由这些人来包村包户提供工作岗位,真正使困难群众摆脱困境,走上自食其力的道路。金融部门要切实落实小额担保货款的承诺,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创业资金。同时还要积极推进小额货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的发展,规范民间借贷,搞活农村金融市场,解决好农民工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为农民创业就业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6、鼓励公职人员创业。结合当前在全市开展的集中整顿干部作风、争做“五个表率”活动,在全市各级机关干部中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实干意识、效率意识、创优意识、公仆意识,着力改进工作作风,把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努力干出一番事业作为实现机关干部创业的主要模式和目标。同时要学习唐山、沈阳经验,鼓励机关事业单位有能力有魄力的工作人员辞职领办、创办企业,经批准后同级财政或用人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发给辞职人员一次性辞职费,有关部门应做好辞职创业人员的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允许工作年满若干年的公务员经本人申请,按人事管理权限批准,可以提前退休自主创业,工作年限计算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期间仍按在职人员晋升工资级别档次,仍按在职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余各种津贴补贴按退休人员办理。达到退休年龄后,养老金纳入社会保险机构统筹支付。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创业就业服务体系

1、加强服务窗口和信息平台建设。要整合就业信息服务资源,完善服务体系,加快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建议我市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到位,在条件成熟时把市级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合并,建一个规模和档次都比较高的市人力资源市场;把人才服务中心和职业介绍中心统一合并,成立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打造功能齐全、运作规范、信息及时广泛的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各县(市、区)的人才、劳动市场都作为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分支机构,互相联网,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对社会力量开办职业介绍机构的条件、业务范围进行重新认定,放宽准入条件,把对这些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纳入日常管理范围。形成营利性、非营利性齐头并进,国家与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发展的多形式、多层次的人力资源市场中介体系。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创业就业公共服务制度。要实行用人单位用工备案和空岗申报制度,不断提高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申请、鉴定申报、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一站式”创业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逐步构筑起全方位立体交叉的服务网络,促进创业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做到在创业就业道路上“只设路标不设路障”。

3、建设各类创业辅导和孵化基地。依托现有各类工业企业集中区、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充分利用闲置厂房、场地、校舍楼宇等设施,经过改造形成各具特色的创业孵化基地,用于鼓励支持包括大学生、农村劳动力、城市下岗人员、复转军人、残疾人等在内的创业者进区创业,为创业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创业人员在创业孵化基地创办的企业,安置“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从再就业资金中给于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4、健全创业指导机制,通过个性化指导提高创业成功率。在继续抓好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的创业带头人培训计划的同时,成立由大学教授和劳动保障、工商、税务、财政等部门专家以及成功创业人士组成的创业服务志愿团,大力推广“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YBC”(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等国际国内著名创业培训项目,开展个性化创业指导。在创业中心、服务大厅开设信息查询、政策解答、工商登记、税务减免、金融信贷等服务窗口。

5、定期开展创业项目的征集、推介、展示活动并形成制度。进一步扩展创业项目服务领域,为创业者提供更多的选项。积极组织跨地区创业项目交流,进一步增大项目征集的范围和来源。

6、切实加强创业就业培训。要适应我市扭住“五个发展”、走出“五条路子”、打好“五个攻坚战”的“三五”工作总要求,进一步办好我市职业技术教育,大力培养推动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用人才。要针对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矛盾,确立普惠制培训就业工作要服从服务于全市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的战略方针,把技能培训与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把普惠制培训工作与本市经济建设结合起来,抓住机遇,实施与新上项目技能岗位、新开发创业就业领域对接以及相关的订单培训。注重发挥社会创业能人、企业专业人才在职业技能培训中的师资优势,切实做到“专业跟着市场走,课程依据实用开”。要以忻州职业技术学院、山西海运技工学校等办学条件较好、规模较大、管理较为规范的龙头院校为基础,整合全市现有职业技术教育资源,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体系,提高职业教育水平。

(五)进一步营造创业就业的良好氛围。

1、树立创业就业新理念。主流媒体要把宣传创业作为保民生的一项政治任务,在全市树立全民尊重创业、支持创业、投身创业的新风尚,树立创业有功、创业光荣、怠业可耻、懈业可悲的舆论导向和新价值观。广泛宣传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大力倡导“只要有活干就算就业”的新理念,引导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向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等劳动力需求比较旺盛的领域寻求发展就业机会。大力倡导各类企业家、实业家积极参与“温馨工程”等光彩事业,为帮扶更多的困难群众实现创业就业奉献爱心。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业活力,不断激发全民创业激情,在全市积极营造“敢为人先、敢于创业、敢于尝试、宽容失败”的良好人文环境,营造竞相创业、百业兴旺的生动局面,营造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全民创业氛围,引导和支持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掀起全民大创业、创大业的热潮,实现以创业促发展,以发展促就业,以就业促和谐。

2、组织创业就业推进活动。有关部门要开通政策咨询热线、组织政策解读、项目推介、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的推进活动,激发广大劳动者“想创业、敢创业、创大业”的信心。

3、培养创业就业典型。要在全市大力培育扶持一批勇于创业的先进典型,举办全市创业典型人物先进事迹报告会和巡回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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