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表彰全市第五批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的通报

颁布单位: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安政办函〔2015〕278号
颁布日期:2015-12-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表彰全市第五批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的通报

安政办函〔2015〕2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15年,在全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工作中,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加强基层、源头防范”原则,不断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具体支持,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培育了一批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先进典型,有力维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再上台阶,经综合评审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命名汉滨区瀛湖镇郭家河村等10个基层单位为全市第五批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予以全市通报表彰,并对每个示范点给予5000元补助,用于完善应急基础设施。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提升应急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全市各基层单位要认真向先进学习,积极投入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应急基础建设,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为建设和谐安康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全市第五批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名单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

附件

全市第五批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名单

汉滨区瀛湖镇郭家河村

石泉县池河中学

宁陕县梅子镇安坪村

紫阳县向阳镇社区居委会

岚皋县蔺河镇茶园村

平利县大贵初级中学

平利县长安镇高源社区

镇坪县宏枫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旬阳县金寨镇寨河社区

白河县仓上镇仓坪村

延伸阅读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印发《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