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2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2-2016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宝政办发〔2012〕9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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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8-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2-2016年)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2〕9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2-201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14日
宝鸡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2-2016年)
根据《宝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实现《宝鸡市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07-2010-2020年)》(宝政发〔2007〕52号)和《宝鸡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八大分项实施方案》的目标,明确我市未来五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等,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以创新型城市建设和文明城市建设为核心,围绕“科学发展、转型突破”的主题和“十件大事”,广泛开展群众性、经常性、社会性科普活动,丰富公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建立健全提升公民科学素质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不断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和智力驱动。
(二)主要目标:到2016年,实现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在“十一五”基础上有显著发展,公民科学素质进一步提高,公众科学素养比例达到6%左右,力争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我市“十二五”科学素质行动的主要任务是继续抓好“五大重点行动”和“五项基础工程”,以四大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建设。
(一)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以提高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能力、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勇于探索的创新能力为目标,将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自救等知识纳入到学校教育范围,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开展科普特色学校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科技场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普教育基地的科普教育功能,丰富校外、课外科学教育活动。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和科技专家进校园(社区)、科普大篷车进校园、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培养广大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重视家庭和社区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作用。
市教育局、团市委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妇联、市科协为责任单位。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围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以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重点,以推广现代农业生产技术为抓手,大力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科普工作,着力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落实《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继续实施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组织好农民学历教育培训和农民职称评定工作。以“科技之春”、“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为载体,面向农民宣传科学发展观和中央1号文件,传播现代农业新技术、新理念,不断增强农民依靠科技致富奔小康的能力和信心。实施“科普惠农富民计划”,以科普惠农项目的实施,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变。
市农业局、市科协为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研室、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为责任单位。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的需求,大力实施“人人技能工程”,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安全生产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打造“宝鸡技工”品牌,提高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继续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及“讲创新、比贡献”等活动,鼓励职工参加技术革新和发明,培养科技创新人才。
市人社局、市总工会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为责任单位。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以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为重点,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教育培训,着力培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执政能力和管理水平。各级党校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培训,将科学素质教育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在公务员选拔录用、综合评价工作中,强化对科学素质的考查。各部门要在创建学习型机关等主题活动中,把科学发展、转型突破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举办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技报告会、科技知识讲座、科普知识竞赛、主题演讲等活动,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决策能力,激励各级领导干部投身创新型宝鸡建设。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为责任单位。
(五)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以创建和谐社区、学习型社区为目标,围绕安全健康、节能环保、防灾减灾等内容,开展科普六进活动(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充分发挥科普宣传员、科普志愿者队伍的作用,指导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发挥社区科普学校的科普教育功能,建立和完善社区科普教育的长效机制。到2016年,建成50所社区科普学校,在市区80%以上的社区建立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画廊(科普宣传栏),搭建城区科普资源共享平台,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积极开展文明社区、科普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科学文明素质。
市民政局、市科协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民宗局、市安监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为责任单位。
(六)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加强教师的科学素质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科学素质和水平。改革教学方法,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标准,进一步提高科学课程的质量和水平。加强科普教师培训工作,改进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学方法,培养高水平的科学教师队伍。开展城乡学校“一帮一”结对子活动,提高边远农村地区中小学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中小学科学教育网络资源建设,搭建远程科学教育平台。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动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馆、社区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公共机构和设施对公众进行分类教育和培训。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为责任单位。
(七)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建共享工程。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建立科普信息共享交流平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公共科普服务。引导、支持科技社团、民营企业进行科普产品与科普资源的开发,推动科普产品制作的产业发展。加强科普展览、教育、活动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建立应急科普资源开发与服务机制。
市科技局、市科协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文广局、市民宗局、市安监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为责任单位。
(八)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提升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质量,鼓励、支持大众传媒开展科技传播。加大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增加栏目、节目内容,增加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加强政府网站科普栏目和宝鸡科技网建设,不断丰富栏目内容,增强科普网络的吸引力。有计划地开展大众传媒从业者科学素质培训,提高媒体从业者科学引导公众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大电视、广播、报纸科技栏目的宣传力度,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拓展科技知识的传播范围,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委宣传部为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文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宝鸡日报社为责任单位。
(九)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贯彻落实《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08-2010-2015年)》,优化科普资源配置,逐步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投入。按照《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加快宝鸡新科技馆建设,建成以科技馆、青少年宫、博物馆为主体的科普资源展教中心,满足市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科技需求。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省级文明县城的要求,县区要逐步建设科技场馆,充实基层科普资源。继续抓好农村“三个一工程”(科普服务站、科普宣传栏、科普信息员)建设,巩固农村科普阵地。在有条件的中小学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和科普宣传栏,提高学校的科技活动水平。发挥现有科普教育基地的科普功能,定期向公众免费开放,创建一批省级和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为提高宝鸡文化软实力提供有效支撑。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科协为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为责任单位。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加强农村实用科普人才培养,发挥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函大、农村科普讲师团、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惠农服务站、党员远程教育、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人才协会和农村实用人才的优势,采取培训、示范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农村实用科普人才,推进农民职称评定工作,提高农民的技术等级。鼓励建设社区科普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推动建立科普志愿者协会、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等,为科普志愿者施展才能提供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发展企业科普人才队伍。建立专职、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加强对辅导员的培训,提高其开展科学技术教育、组织策划科普活动的能力。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协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为责任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政府和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要求,认真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负责领导本县区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
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每年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一次《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组织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召开两次联络员工作会议,加强联系协调,推动落实相关任务。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要按照《宝鸡市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07-2010-2020)》和《全国科普示范县创建标准》有关要求,落实城区人均科普专项经费大于1元,全国科普示范县人均科普专项经费大于0.8元,其它县区人均科普专项经费大于0.3元,人口不足10万人的山区县,年度科普专项经费不少于8万元的经费,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状况逐年增加,为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供保障。
(三)做好监测评估。做好公众科学素养抽样调查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建立我市公众科学素质数据库,监测我市公众科学素质变化情况,科学分析存在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合理建议,切实推进我市公众科学素质建设。
(四)建立检查评比制度。每两年对县区和市级成员单位进行一次检查,并结合公众科学素养调查结果进行评比,由市政府对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最大限度地调动成员单位和县区开展科学素质行动的积极性,推动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工作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和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共性问题,确定工作切入点,组织开展主题科普活动,通过示范引导、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公民科学素质的逐步提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与联系,落实好联络员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等工作制度。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实施工作,要与省上和全市保持一致,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通过广泛宣传和社会动员,充分调动市民参与《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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