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商洛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商洛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5-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商洛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全面落实《商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实施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改善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建设,保障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建设用地占补平衡,根据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规发[2011]17号)精神,市国土资源局编制了《商洛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现转发你们,请按工作方案要求,抓紧开展调查研究,认真编制好市县土地整治规划,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和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商洛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商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和《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规发[2011]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中省关于规范有序推进土地整治的决策部署,以落实“两个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为根本目的,以整体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平台,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进一步围绕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合理确定全市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统筹安排土地整治活动,有效整合资源、协调好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等的关系,为土地整治规范有序开展提供科学依据。
二、编制原则和依据
(一)编制商洛市土地整治规划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科学规划。以《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落实和细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整治的部署安排,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目标,明确规划期间整治规模和范围、补充耕地任务、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或项目、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区和相关政策措施等,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科学可行。
2、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要结合全市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求,以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为平台,整合资源,聚合资金,统筹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稳妥实施移民搬迁,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
3、上下结合,相互协调。坚持上下结合,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土地整治潜力,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统筹安排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广泛听取意见,在重要指标、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安排上做到省、市、县三级相互衔接;加强部门协调,重点做好与城乡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基础设施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的衔接。
4、专家领衔,公众参与。充分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加强重大问题研究,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加强规划的咨询论证。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认真听取土地整治范围内的群众意见,坚持尊重民意、量力而行编制规划,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二)编制商洛市土地整治规划的主要依据:
1、《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环境保护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土地资源利用、保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土地利用与管理的政策文件。
2、《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陕西省土地整治规划》、市级以上主体功能区规划、有关部门与行业的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等。
3、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关于推进土地整治规划工作的总体安排》、《全国土地整治规划修编工作方案》、《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规发[2011]17号)和其他涉及土地整治规划编制与实施的政策、规定。
4、省政府批准的《商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三、规划编制目标和任务
编制土地整治规划,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有序推进土地整治、增加耕地与提高耕地质量并重、促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及城乡统筹发展为目的,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科学制定土地整治的方针和目标,以农用地整治为重点,合理安排土地整治的规模布局、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明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布局安排,确保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坚守耕地红线,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管护的统一;推进散乱、废弃、损毁、闲置、低效建设用地集中整治,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农村生产生活设施逐步完善,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显著改善,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围绕上述目标,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是:
(一)全面评价上一轮规划及相关工作情况。客观评价上一轮全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施情况,全面总结上一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中已实施的重大项目的经验和教训,同时对已实施的“空心村”整治项目区进行分析,认真研究成功做法、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序推进的意见和措施。
(二)深入分析土地整治潜力。充分利用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和国土资源大调查成果,结合规划编制重点,按照我市自然区域的特点,分别做好补充调查,全面分析测算土地整治潜力,包括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规模、质量、条件,以及空间分布,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及其节约土地的规模和范围等。
(三)开展土地整治重大问题研究。围绕国土资源部及省政府对土地整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规划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展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土地整治与城乡统筹发展、土地整治与农业发展、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土地整治与移民搬迁、土地整治与农村“空心村”改造、土地整治权属管理、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土地收入使用、实施土地整治规划政策措施等重大问题研究。
(四)明确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研究提出规划期间土地整治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确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规模和重点区域布局,在此基础上指导县区规划确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范围和项目区。
(五)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布局安排。以土地整治潜力为基础,围绕粮食产能核心区和战略后备区建设、基本农田集中区建设、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移民搬迁整治区建设,科学划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确定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项目,提出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安排方案。
(六)制定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包括经济、科技、行政等措施和手段。重点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整治土地权属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统筹推进土地整治等政策的研究,加强制度创新。
(七)推进土地整治规划信息化建设。按照“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的总体部署,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与二调成果,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相衔接,同步建设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实现规划成果叠加上图、动态更新。
四、规划期限及重点
(一)规划期限
本轮市级土地整治规划以2010年为规划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期,提出2015年阶段性目标。规划数据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础数据相衔接。
(二)规划重点
1、认真实施国、省确定在我市范围的农田整治重大工程;
依据《商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组织实施土地整治重点工程。
2、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以移民搬迁为突破口,以土地整治项目为牵引,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点、工矿废弃地整治;加强集约化经营特色农业基地的土地整治配套建设。
3、结合生态环境建设,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做好矿山用地整治;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开展土地整治配套建设。
五、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
土地整治规划编制为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点,是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重要配套规划,是今后经济发展用地落实占补平衡的政策依据,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市级规划编制于2011年12月底前完成,县级规划力争年内完成。根据时间安排,我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1年3月至5月中旬)。
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暨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补充调查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国土资源厅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制定我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编制工作经费预算,完成规划编制前期准备工作(此项工作已完成)。
(二)调查分析研究阶段(2011年5月底至2011年8月底)。
以县为单元,收集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状况、生态环境状况、土地利用现状、相关规划及标准等基础资料,进行实地核实和补充调查,分析评价土地整治条件和潜力,开展土地整治重大问题研究。
客观评价《商洛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2-2010年)》的实施情况,总结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全面分析土地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当前各县区在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方面的探索,提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思路。此外,根据我市土地整治特点,为做好规划编制,在全市土地整治战略研究、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研究、土地整治潜力调查分析评价、土地整治结构调整与布局战略优化研究、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关系研究、矿山治理与土地整治、移民搬迁与土地整治等方面选择有代表性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研究。
(三)规划方案编制阶段(2011年9月至2011年11月底)。
在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和重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明确土地整治战略和目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等,与相关规划相协调,提出土地整治规划方案,并与上级规划相衔接。
规划方案主要任务是:明确全市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各项规划指标;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布局安排,统筹各区域土地整治工作;围绕重点任务,提出有针对性的专项实施或保障计划;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健全制度、经济、技术方面的配套措施,制定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按照确保生态环境友好的要求,开展对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最后形成规划文本(征求意见稿)和规划说明、规划工作报告和相关规划图件等成果资料。
规划方案确定后,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规划供选方案进行论证。综合各方面意见,修改、确定规划方案,完善规划成果。
(四)规划报批阶段(2011年12月)。
土地整治规划成果论证修改后,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规划成果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完善市级土地整治规划成果,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六、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和规划附件等组成。
(一)规划文本:《商洛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重点阐述土地整治的条件和要求,土地整治战略和目标,土地整治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安排,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资金安排与效益分析,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
(二)规划说明:《商洛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说明。简述规划编制的背景,说明规划目标任务、重点区域、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和资金安排等确定的依据,以及规划方案拟定、论证、确定的情况。
(三)规划图件。包括土地整治潜力分布图、土地整治规划图,以及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图、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增减挂钩等规划专题图。以基期年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比例尺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相一致。
(四)规划附件。包括规划专题研究报告、基础资料、评审论证材料等。
(五)规划数据库。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拟成立商洛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由主管市长任组长,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扶贫办、市规划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并指派一名同志作为工作联络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各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和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并审定规划编制前期工作成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审查规划方案、协调重大问题、落实编制经费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规划编制的日常事务,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人员培训,落实规划工作人员,解决编制中的技术问题,组织规划评审,开展完成市土地整治规划方案编制工作。
(二)经费保障。
根据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要求,本次规划编制经费实行分级负责制,由市县国土部门按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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