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铜政办发〔2010〕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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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4-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政办发〔2010〕3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铜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编制任务。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O年四月十四日
铜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意见
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对推动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为切实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09〕68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编制意义
“十二五”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战略目标的重要时期,是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攻坚期,也是我市积极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县域经济发展和民生问题改善,促进城市转型升级,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阶段。科学编制和实施“十二五”规划,对于全面提高我市综合实力,继续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着力打造渭北区域性中心城市,如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适应国际环境的新变化和国内发展的新要求,认真分析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准确把握市情和当前发展阶段性特征,以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为主题,围绕转变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着力增强自主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着重解决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明确“十二五”时期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战略重点、重大项目和保障措施,使其成为指导全市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三、编制原则
(一)体现加快发展的原则。突出资源型城市转型这个主题,在新的起点上谋划铜川全面转型的新蓝图,加快培育支撑未来发展的新引擎,继续保持近年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态势,努力实现新的跨越,加快形成具有独特优势和竞争力的新的增长极。
(二)体现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妥善处理好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内需与外需的关系,投资与消费的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使发展中的各个方面相互适应、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
(三)体现创新驱动的原则。把创新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加快完善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既有比较优势,努力培育形成竞争新优势,实现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的有机统一。
(四)体现绿色增长的原则。把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突出位置,完善节约能源资源、降低能耗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切实把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五)体现共建共享的原则。把改善民生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始终,建立健全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体制机制,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富民、惠民、安民上。
(六)体现继承与发展的原则。注重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和连续性的关系,认真总结我市“十一五”规划和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经验与成果,做好与《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鄂尔多斯盆地(陕西部分)能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全省十二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和《铜川资源型城市转型规划》、《铜川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铜川市民生十大工程总体规划》以及其他规划的衔接。
四、编制任务
(一)编制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总体规划草案由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草案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北京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组织起草。
1、编制准备阶段(2010年4月-2010年5月20日)。开展全市“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吸收“十一五”以来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研究成果,重点加强对“十二五”思路及目标、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城市建设和发展、社会事业发展、环境要素保障、改革开放等六大类20个重点领域的研究(详见附件2)。各牵头部门要认真组织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规定的研究内容,集中力量抓好重点领域的调查研究工作,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于2010年5月20日前形成重点领域的研究报告。成立“十二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十二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
2、规划思路研究阶段(2010年4月-2010年5月底)。完成“十二五”重大问题研究,总结“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并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吸收行业主管部门发展思路,组织“十二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论证,2010年5月底前,研究提出“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报送市政府。
3、规划纲要编制阶段(2010年6月-2010年11月底)。按照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10年9月底前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框架,并就发展战略、宏观调控目标、重点领域的发展方向和政策等,与省“十二五”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进行衔接。2010年11月底前,编制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与相邻市区的总体规划进行衔接,并经“十二五”规划专家委员会评审后,报市政府审定。
4、规划纲要审批阶段(2010年12月-2011年2月底)。完成规划纲要草案,听取各区县、各部门以及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并经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形成正式文本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后,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由市政府印发执行。
(二)编制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是指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指导该领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该领域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专项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发展方针和目标;重点任务、主要建设项目及其布局;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其它需要纳入规划的事项。区县规划的主要内容是:人口、经济增长预测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城镇体系及产业聚集区的功能定位;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及其它统筹建设的重大工程;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专项规划由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编制。需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重点专项规划,送本级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1、市级“十二五”专项规划拟定27个(详见附件3),其中市新区管委会、各工业园区专项规划5个,其它专项规划22个。
2、市级专项规划由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编制,送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后由规划编制牵头部门报市政府批准。未纳入市级专项规划的行业,可以根据发展的需要编制符合本行业发展规划,由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3、2010年6月底前,市级专项规划编制牵头部门将专项规划草案送市发展改革委与总体规划进行衔接,同时还应与上级专项规划进行衔接,2010年8月底前编制完成。
4、专项规划编制部门要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对专项规划草案进行评审论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报送专项规划草案时,要将评审论证报告和征求意见情况一并报送。
(三)编制区县规划。区县规划是指区县级人民政府所辖行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县“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要符合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从全局出发,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合理确定本地区发展战略和目标;要更多地阐述与本地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成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规划。要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区县一级原则上只编制一个总体规划,把辖区内的国民经济、城镇体系、基础设施、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统筹规划。区县各编制一个“十二五”工业园区发展规划(详见附件4)。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编制规划要在全面总结成功经验、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的基础上,突出“十二五”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项目,从实际出发,科学、务实地编制规划,不断创新规划理念,改进编制方式,增强规划特色,力戒规划内容面面俱到、表现形式单一雷同等弊病,使规划更具针对性。
(二)突出项目,增强可操作性。要突出重大项目对规划的支撑作用,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等方面,筛选出今后五年乃至更长时期内意义深远、带动力强的重点建设项目。要加强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把项目做深、做细、做透,力争有更多的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相关规划之中,为争取更多的支持奠定良好基础。
(三)突出衔接,增强系统性。要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做好规划的协调和衔接工作。特别要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的衔接协调。各级各类规划衔接的重点主要是发展目标、政策措施、重大基础设施布局、重要资源开发、区域发展方向等。各级各部门要顾全大局,密切协作,积极主动做好衔接工作。
(四)突出民主,增强科学性。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增强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编制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要采取多种形式,让公众了解和参与“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在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和评估制度等。要坚持领导、专家、群众三结合的方针,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规划编制的积极性,集思广益,博采众长,不断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
(五)突出组织领导,增强保障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明确专门负责“十二五”规划工作的领导同志,形成强有力的领导班子;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组建得力的规划编制队伍;同时要加强相关培训工作,提高规划人员的素质和水平;编制规划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解决,保证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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