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参加三大农产品交易展示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文号:喀署办发[2010] 97号
颁布日期:2010-07-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参加三大农产品交易展示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0]9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

《喀什地区参加三大农产品交易(展示)会实施方案》已经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此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参加展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

喀什地区参加三大农产品交易会(展示会)实施方案

为充分展示宣传喀什“天然、绿色、优质”名优特及精深加工农产品,打造喀什农产品“绿色、营养、美味、健康”的品牌形象,进一步开拓内地农产品市场,大力争取农产品加工贸易会同,根据新政办发【2010】106号文件精神,制定地区参加上海、北京、广州三大农产品交易会(展示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三大交易会)。

一、参展单位、企业及产品

(一)参会单位:地区统一组团,由地区领导带队,地区农办(农产品销售办公室)2人,上海、北京展示会农业局2人,广州交易会林业局2人,喀什电视台记者1人及参展县市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

(二)参展企业:三大交易会以企业参展为主。参展企业包括国家、自治区、地区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及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和有机食品认证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农副产品出口贸易流通企业、包装企业;选择有特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特色的一乡一品乡镇参会。

(三)参加展销产品及项目

我区特色林果干鲜果品及深加工产品、畜产品及精深加工产品、特色农产品及精深加工产品、部分粮棉油产品及精深加工产品等。展示产品必须是有品牌统一的外包装,并提前准备招商项目册,做好与中外客商洽谈的准备工作;销售产品也必须是简易包装、经过分级筛选的精品。地区提前20天进行初步验收参加展销会的商品,确保我区农产品的良好形象。

参加“2010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广州)交易会”,还要增加中草药材,木材加工产品,森林旅游(包括风情旅游、农家乐)推介,农副产品物流企业,林果专用肥料等。也要选择林果业(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项目,林果基地建设项目,林果产品储藏保鲜、运输及加工转化项目,林果产品(农副产品)出口贸易项目,农业生产资料项目,森林旅游等项目参会。

二、展销布局

三大交易会都设有展示区和销售区。

(一)展示区。综合展示区由地区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设计装修,统一布展,展品由各县市提供。重点展示改革开放以来喀什地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和成果,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名优特农林畜产品和精深加工产品,以及体现浓郁的地方民族风情。

(二)销售区。以企业为单位,每个展会原则上每个县市安排一个标准展位,组织企业开展喀什名优特农产品销售。另有摊位需求的单位,按要求提出申请认购。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充分发挥对口支援省市优势,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促进农产品贸易。

(二)迎接中外农副产品产销企业及其相关单位来喀什考察特色农副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包装等事项,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

(三)组织报送参会情况。7月8日前向地区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展品种类、数量、包装,以及参加三大展会人员名单。各县市分别向地区农业局乡镇企业科上报参加上海展示会、向地区农业局产业化科上报北京交易会、向地区林业局上报广州交易会参加展销的企业、合作社或合作经济组织、产品种类和数量,以及销售方案。地区农业局、林业局分别向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局、农业厅、林业厅组委会办公室联络相关事宜。

(四)7月迎接农业部·新疆农副产品产销对接会组织的北京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超市采购商来疆考察,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

(五)交易会设计方案审定。地区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中旬前负责完成北京交易会设计展示初步方案,7月底前完成设计方案审定,8月参加自治区组织的审定会议。上海、广州两个会议的设计方案根据自治区展示区面积分配方案下达后进行设计审定。

(六)参加自治区组委会组织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赴华东五省一市进行新疆农产品项目推介招商活动,为参加上海展示会的采购商专场和展示会做好前期准备。

(七)通过天山网、中国农产品加工网、商务部网站、新疆兴农网、新疆农产品加工网、喀什政府网等平台宣传展筹动态;通过区内外电视、报刊、电台等传播媒体对展会进行宣传报道;制作喀什经济社会发展及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情况宣传片及资料,印制喀什农产品加工业招商引资手册等;参加自治区组委会在新疆、上海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八)9月中旬迎接广东有关部门领导、主流媒体及企业家代表,前来考察参观我区林果产业建设情况,并进行宣传、采访报道暨组委会主办的新闻发布会。

(九)三大交易会召开期间,分别举办喀什特色农副产品推介洽谈会,各县市可根据各自情况举办专场招商引资推介展示展销洽谈会;

(十)三大交易会召开期间,地区及各县市参展单位分别参加交易会组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展销品运输

展品由地区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统一检查、包装、运输,销售品由各县市负责。销售品需要通过航空运输的需要提前3天与地区供销社联系。

联系人:郭洪波、张国荣

联系电话:28222601370998275818999091819

五、参展费用

(一)地区综合展位装修费,参展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宣传资料费,展示品包装、运输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地区财政申请。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尽快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充分利用好展会搭建的平台,把本县市的优秀企业、特色农产品、合作组织、一村一品乡镇和地方国营农场组织起来,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加大农产品市场开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要加强与各参展单位沟通,确保参展参销单位、布展、交易、洽谈、招商、签约、采购商信息等及时准确上报。

(二)高度重视展销农产品质量、包装和安全。各县市要向地区提供一流的展品,一流的包装参加展示,对参加销售企业的销售品也要逐一检查,提出明确的质量要求,把好产品销往内地,占领高端市场,打响“喀什噶尔”品牌。北京市已经实行了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没有认证和有效证明,或者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禁止进入北京市场。各县市要对此高度重视,深刻汲取海南豇豆事件的经验教训,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农办市场信息科联系人:汪俊

联系电话:0998-2522078

农业局乡镇企业科联系人:方宝玉

联系电话:0998-2525783

农业局农业产业化科联系人:单亚岚

联系电话:0998-2536610

林业局办公室联系人:康洲萍

联系电话:0998-2825845

附:喀什地区参加2010年三大交易会筹备事项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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