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喀什地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文号:喀署办发[2009]30号
颁布日期:2009-03-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2009年喀什地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喀署办发[2009]3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清仓查库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地区制定的《2009年喀什地区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地区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9年喀什地区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一日

2009年喀什地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

(2009年3月)

为全面查清全地区粮食数量和质量,准确掌握库存真实情况,确保粮食安全。根据国家、自治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清仓查库的对象和范围

根据“在地”原则,本次清仓查库范围包括喀什地区行政区内所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承储的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和商品周转粮。本方案所称粮食专指小麦。根据“地级全面普查”的要求,本次清仓查库涵盖地区80个站库、345个库房(含中储粮喀什直属库和图木舒克粮食储备库)。

二、清仓查库的主要内容

本次清仓查库以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根据《2009年国家清仓查库检查办法》,重点检查以下六方面的内容:

(一)库存粮食数量

通过对全地区所有库站粮食逐仓、逐货位进行实物清查,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储存商品周转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并查清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存储的商品粮粮权归属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务处理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对利用农发行贷款收购的粮食,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

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包括检查粮食等级是否在三等(含三等)以上,是否有超期储存的情况,宜存率是否合格。各库存站点必须出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近期的检验报告。

(四)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2008年度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

重点检查2007年、2008年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代储企业。

(六)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

地区选择喀什“八一”粮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伽师金谷面粉厂、莎车白星面粉厂共3家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开展粮食库存情况典型调查。

三、普查方法与分组

开展地区普查工作,是保证清仓查库工作质量的关键,必须严格普查程序,落实人员,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一)普查方法

此次清仓查库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与实地逐仓逐货测验相结合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各普查小组听取负责普查县市人民政府自查汇报。各县市人民政府汇报要包括组织自查情况、库站点分布及库房数量、存储粮食品种、数量与质量,以及清仓查库要求的重点内容。

2、核对资料。根据地区下达的3月末库存结报点统计月报表,各普查小组与县市统计数进行认真核对,再将县的统计数与各库点的统计账进行核对,然后再分别查各库点统计账与保管账是否一致。

3、分组进点普查。各普查小组根据县市库站及库房分布情况,合理分组进行普查,确保普查质量和进度。

(二)普查分组

根据“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帐必核,查必彻底”的要求,和“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行署决定组成12个普查小组,以县市为单位全面开展普查工作。地区领导小组下设由各成员组成的联席会议,由地区粮食局局长刘忠义同志负责,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具体分组如下:

1、喀什市普查组(共10人)

组长:高佩信地区粮食局副局长,正县级

副组长:罗新业英吉沙县粮食局局长

成员:赵国民地区粮食局购销科科长

赵向红地区粮食局财务科科长

姜卫地区粮食局统计

玉素因·阿巴斯英吉沙县粮食局副局长

吐逊江·阿其克英吉沙县粮食购销公司经理

蒋德斌英吉沙县粮食购销公司会计

阿布都热依木·卡德尔英吉沙县粮食购销公司业务员

姜鞠萍英吉沙县粮食购销公司统计

普查范围:喀什市粮食购销公司6个站(库)、24个库房承储粮食(含中储粮喀什直属库、喀什国家粮食储备库承储的粮食)。

2、岳普湖县检查组(共9人)

组长:木合塔尔·买买提地区发改委副主任

副组长:林广疆泽普县粮食局局长

成员:阿迪力·哈斯木地区发改委经贸流通科科长

吕彤地区粮食局计财科副主任科员

依马木·阿不拉泽普县粮食购销公司经理)

吐鲁洪·孜热甫泽普县粮食购销公司办公室主任

吐鲁洪·库德来提泽普县粮食购销公司经理业务员

范红生泽普县粮食购销公司会计

景兰泽普县粮食购销公司统计

普查范围:岳普湖县购销公司4个站(库)、13个库房承储粮食。

3、英吉沙县普查组(共9人)

组长:吾吐克·吾拉音地区粮食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鞠本权莎车县粮食局局长

成员:颜永真莎车县粮食局副局长

顾佳琳地区粮食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杨萍中储粮喀什直属库仓储管理科副科长

买买提依明·塔力甫莎车县粮食购销公司经理

朱莲妹莎车县粮食购销公司统计

买买提·吐逊莎车县粮食购销公司会计

扎依提·买买尼牙孜莎车县粮食购销公司业务员

普查范围:英吉沙县购销公司5个站(库)、11个库房承储粮食。

4、伽师县普查组(共12人)

组长:吴爱国中储粮喀什直属库主任

副组长:李玉兰巴楚县粮食局局长

成员:艾力·木沙地区粮食局办公室副主任

迪力拜尔·阿不都拉莎车县粮食局副局长

张立平巴楚县粮食购销公司经理

刘明杰中储粮喀什直属库产出技术员

胡江生莎车县粮食购销公司业务员

刘海燕巴楚县粮食购销公司会计

杨寿群巴楚县粮食购销公司统计

李莉巴楚县粮食购销公司业务员

郭光飞泽普县粮食购销公司业务员

艾则孜·尼牙孜泽普县粮食购销公司业务员

普查范围:伽师县购销公司9个站(库)、50个库房承储粮食。

5、巴楚县普查组(共9人)

组长:黄健新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副组长:任宏卫喀什市粮食局局长

成员:王静波地区粮食局储备基建科副科长

郭聘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检科副科长

李新平喀什市粮食购销公司经理

陈锦华喀什市粮食局干部

张永红喀什市粮食局干部

胡梅喀什市粮食局干部

普查范围:巴楚县购销公司3个站(库)、9个库房承储粮食及图木舒克市直属库。

6、麦盖提县普查组(共9人)

组长:阿不都·卡德尔地区粮食局副局长

副组长:罗新玉岳普湖县粮食局局长

成员:张献春地区粮食局监督检查科科长

王惠敏喀什国家粮食储备库检验员

濮朝强岳普湖县粮食购销公司经理

王荣岳普湖县粮食购销公司会计

岳春武岳普湖县粮食购销公司业务员

库尔班·沙依木岳普湖县粮食购销公司业务员

阿布都如苏·吾甫尔岳普湖县粮食购销公司业务员

普查范围:麦盖提县购销公司7个站(库)、22个库房承储粮食。

7、莎车县普查组(共13人)

组长:吐鲁洪·买买提地区审计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建新叶城县粮食局局长

朱新荣地区粮食局办公室主任

贠书惠地区审计局经济科副主任科员

张洪地区粮食局购销科副科长

杨春英地区粮食局军供办副主任

买买提·艾力木地区粮食局储备基建科副主任科员

吐逊江·吐地叶城县粮食购销公司经理

杨俊英叶城县粮食购销公司会计

买合木提·卡吾孜叶城县粮食购销公司业务员

米吉提·艾合买提叶城县粮食购销公司业务员

爱热提·艾力疏附县粮食购销公司业务员

莫合太·祖农疏附县粮食购销公司业务员

普查范围:莎车县购销公司19个站(库)、66个库房承储粮食。

8、泽普县普查组(共8人)

组长:依明·斯迪克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叶志强麦盖提县粮食局局长

成员:买买·祖农地区粮食局批发市场管理中心主任

张兵武地区财政局经建科副科长

王哲麦盖提县粮食购销公司业务员

努尔买买提·艾买提麦盖提县粮食购销公司业务员

李欣麦盖提县粮食购销公司会计

张晓琴麦盖提县粮食购销公司统计

普查范围:泽普县购销公司4个站(库)、31个库房承储粮食。

9、叶城县普查组(共10人)

组长:刁风英农发行喀什地区分行副行长

副组长:王国平疏勒县粮食局局长

成员:陈振明地区粮食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米东红地区粮食局军供办副主任

田宝林农发行喀什地区分行客服科科长

李洪斌疏勒县粮食购销公司经理

艾海买提·日木提疏勒县粮食购销公司业务员

吐逊江·沙比尔疏勒县粮食购销公司业务员

古丽巴哈·斯拉木疏勒县粮食购销公司统计

普查范围:叶城县购销公司6个站(库)、26个库房承储粮食(含乌鲁木齐北站储备库叶城分库)。

10、疏勒县普查组(共10人)

组长:赵建新地区农业局总农艺师

副组长:丁华江疏附县经贸局长

成员:王克江地区农业局种植业科科长

陈文生地区粮食局监督检查科主任科员

阿布力肯木·阿布都克尤木疏附县计划局副局长

亚森·毛拉疏附县粮食购销公司经理

阿布都艾尼·买买提疏附县粮食购销公司会计

阿布都艾尼·玉努斯疏附县粮食购销公司业务员

吾不力·依明疏附县粮食购销公司业务员

阿西木江·依明疏附县粮食购销公司业务员

普查范围疏勒县购销公司6个站(库)、20个库房承储粮食。

11、疏附普查组(共13人)

组长:李冬梅地区统计局副局长

副组长:苏虎伽师县县经贸局局长

成员:麦合苏木·阿曼地区粮食局储备基建科科长

马合木提·普拉提地区统计局农业科科长

周继尧喀什国家粮食储备库财务科副科长

严谨伽师县粮食购销公司经理

朱新芬伽师县粮食购销公司会计

李晓泞伽师县粮食购销公司业务员

艾克拜·克里木伽师县粮食购销公司业务员

艾尼瓦尔·瓦力斯伽师县粮食购销公司业务员

依拉木·斯依提伽师县粮食购销公司业务员

张燕伽师县粮食购销公司统计

周新梅伽师县粮食局办公室主任

普查范围:疏附县购销公司11个站(库)、71个库房承储粮食。

12、塔什库尔干检查组

组长:艾克拜尔·买买提明地区监察局副局长

副组长:多力坤·吐逊喀什国家粮食储备库副主任

成员:白泽臣地区纪委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四、清仓查库工作日程安排

根据国家、自治区的安排,此次清仓查库分准备、自查、普查、复查、抽查、汇总整改六大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3月底以前)

1、动员和培训。3月2日-3月3日,地区组织地、县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统一参加自治区组织的培训;3月中旬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参加地区普查工作的全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3月11日,地区对全地区清仓查库工作进行动员,各县市领导小组成立后立即进行动员,做好培训前的准备工作。

2、方案的实施。3月10日,本方案经地区领导小组审核后下发各县市,并上报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市自查方案。方案要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保证质量和进度,并于3月15日报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其他准备工作。地区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普查需要,于4月2日12:00前向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普查必需资料:地区粮食局负责提供3月底各县市库存粮食月报表及轮库计划;提出地区普查所需要的称重、计量和质量扦样工具数量,由各级粮食部门负责落实。地区农发行负责提供各县市收购粮食贷款情况统计表,地区财政局负责提供各县市粮食价外直补情况统计表,各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无偿、准确检测清仓查库粮食仪器,以备地区普查需要。

各县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知被查企业,提前备齐相关的文件、账表和报表资料,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存储的粮食要进行整理,校正计量器具,备好质量扦样验查工具。存粮少、难以规范检查、需采用称重法进行检查的粮库,要配好可移动的自动称(不低于15吨/小时)二台。

(二)自查阶段(4月1日-4月5日)

经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县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调后,由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于4月1日00:00前分县市下达全部粮食库存情况统计月报表。各县市务必按要求于4月5日前保质保量完成自查工作,经各县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4月5日19:30前将自查汇总表上报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被查企业要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准备与检查当日库存实际情况一直的货位平面图、货位明细表以及分仓保管帐、统计报表、会计报表、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合同、运单、发票等反映粮食出入库业务凭证,粮食测温、测湿、熏蒸等作业记录。

(三)普查阶段(4月6日-20日)

4月6日,各普查小组以地区领导小组下达的各县市粮食库存情况统计月报表为依据开始进点普查,4月15日前完成进点普查工作,4月16日-17日各普查小组总结,4月17日前将普查报告报地区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复查、抽查阶段(4月20日-5月上中旬)

地区、各县市按要求做好准备好文件资料,等待自治区的复查或抽查。4月底以前自治区进行复查,5月上中旬国家进行抽查。

(五)汇总整改阶段

4月18日-20日地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报自治区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自查、普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地县粮食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

五、清仓查库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建立健全机构。行署已经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地区粮食局、发改委、监察局、财政局、农业局、审计局、质检局、统计局、农发行等10个单位为成员的地区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地区粮食局设立办事机构。各县市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上报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地区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全地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制定本地区粮食库存普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将本地区具体承储库点的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报表下达到县市。四是汇总地区粮食库存普查结果,并向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报告。五是协助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组开展复查、抽查工作。六是受理、核查举报,并配合国务院和自治区工作组对重大案件的核查。

3、县市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地区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内清仓查库工作。二是组织和督导本行政区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三是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四是协助各级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

4、后勤保障。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按照要求保证被抽调人员参加地区普查工作,不得随意更换工作人员。各普查小组组长、副组长单位各安排1辆工作用车,到达普查县市后不足用车由被查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安排好普查小组的食宿,保证普查小组正常开展工作。

(二)明确责任

各县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内清仓查库自查结果的准确性负全责,企业法人代表、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逐级在清仓查库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上签字,地区普查小组组长也要在检查报告及相关统计报表上签字,对普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要严格工作底稿制度,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完整、准确、真实,不得擅自篡改、损坏。各县市负责保存本县市相关资料,建档归宗;地区各普查小组要负责整理普查相关资料,整理、建档后统一交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归档保存。

(三)严明纪律

要对检查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参加清仓查库全体人员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准参加可能影响清仓查库工作的任何活动,不得吃请、接受礼品,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四)加强保密工作

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的数量和布局属于国家秘密,清仓查库工作组成员一定要严格保密,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五)保障工作经费

地区财政局、粮食局要积极争取自治区专项经费支持,保证此次清仓查库工作的开展。

延伸阅读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印发《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