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2014年香料烟生产工作的意见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2014年香料烟生产工作的意见
| 颁布单位: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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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11-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2014年香料烟生产工作的意见
保政发〔2013〕224号
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人民政府,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全市2014年香料烟生产工作,推进香料烟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全省烟叶收购暨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现场会精神,坚持“优化布局、稳步发展、突出特色、提质增效”的工作方针,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稳定规模、提质增效为主要任务,以维护烟农利益为突出重点,狠抓技术措施落实,着力提升香料烟生产水平,为推进保山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重要的产业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种植面积和收购量
全市种植面积74560亩,收购烟叶23.6万担。其中:隆阳区种植26160亩,收购烟叶9万担(其中: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种植3660亩,收购烟叶1万担);昌宁县种植36800亩,收购烟叶11万担;龙陵县种植9600亩,收购烟叶3万担;施甸县种植2000亩,收购烟叶(丝)0.6万担。
(二)质量指标
香料烟AB级比例60%以上;等级综合合格率达85%以上;烟叶水分控制在14%—16%。
晒黄烟丝中上等烟比例65%以上;等级综合合格率达85%以上;烟叶水分控制在14%—16%。
(三)安全指标
烟叶中各种农药残留量和重金属含量不超过客户限量标准,杜绝一类非烟草杂质。
三、主要措施
(一)政策措施
1.按照国家规定统一价格和下达计划收购烟叶。
2.各级人民政府安排香料烟烟水工程配套资金21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50万元,隆阳区100万元,昌宁县50万元,龙陵县10万元。
3.各县(区)人民政府出台政策并配套补贴资金,加大对种植收购任务在5000担以上的种植专业村的扶持力度。
4.保山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扶持政策。
(1)种子补贴:按计划种植面积,对烟草种子全额补贴。
(2)育苗补贴:按漂浮育苗大田种植面积,每亩补贴35元。
(3)机耕补贴(含犁地、耙地、起垄):按照实际机耕面积,每亩补贴20元;对实施机耕并且烟用物资不需公司垫付物资款的,每亩补贴50元。按实际机耕面积,经检查验收合格后直接支付给烟农。
(4)农药补贴:使用公司统一采购的农药,每亩补贴10元,对每亩农药领用不足10元的,按实际用量补贴。
(5)化肥补贴:对严格落实《保山香料烟综合标准》和晒黄烟标准化生产技术的烟农,每亩化肥领用量在70千克以下的,按照实际用量每公斤补贴1元,每亩化肥领用量超过70千克的,每亩补贴70元。
(6)自然灾害保险。由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按30元/亩或40元/亩两个标准购买烟叶生产自然灾害保险(投保标准由各县区确定),其中烟农自愿投保标准分别为10元/亩、15元/亩,公司配套补贴标准分别为20元/亩、25元/亩。保险范围包括霜冻、冰雹、洪涝(泥石流)3种类型。灾后赔偿按照相关方案执行。
(二)技术措施
严格落实《香料烟综合标准》和晒黄烟丝标准化生产技术。
1.节令:香料烟育苗节令为9月15日—10月10日,移栽节令为11月1日—12月5日;晒黄烟丝育苗节令为10月10日—10月20日,移栽节令为12月5日—12月20日。
2.育苗:严格按照香料烟常规育苗和漂浮育苗标准化技术及晒黄烟丝漂浮育苗标准化技术进行培育壮苗。
3.移栽规格:香料烟40cm×8cm—10cm,每亩移栽16000株—18000株;晒黄烟丝80cm×50cm×30cm,每亩移栽3400株。
4.控水管理:必须坚持移栽浇水成活,坚持“准浇证”制度,杜绝无证灌水。
5.中耕高培土:100%做到揭膜中耕高培土。
6.规范化调制:坚持成熟采收,实行集中户外调制。
7.烟叶安全。
(1)农残控制:服从技术员指导,杜绝使用非公司供应农药。
(2)杂质控制:清除田间废膜,保持采烟工具、穿烟场地、调制场地、堆捂场地、分级打包场地清洁卫生,保证烟叶远离一类非烟草杂质(碎膜、化纤、编织袋等)。
(三)奖励措施
1.各县(区)继续执行上年的香料烟烟叶税政策,考核内实现的税收,40%直接返乡(镇),10%直接返种烟村,专项用于现代烟草农业建设与考核奖励,充分调动乡、村干部及烟农的积极性。具体办法由各县(区)制定。
2.目标考核奖。全市目标考核量23.6万担,其中:隆阳区9万担,昌宁县11万担,龙陵县3万担,施甸县0.6万担。对完成考核收购数量、质量指标的县(区),由市人民政府对隆阳区、昌宁县党政主要领导各奖励2万元;对龙陵县党政主要领导各奖励1万元;对施甸县党政主要领导各奖励0.5万元;对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含潞江镇)主要领导各奖励0.5万元。全市香料烟目标考核量完成后,市人民政府对市烟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各奖励2万元,对市级有关领导和市烟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给予20万元考核奖励。
3.各县(区)要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县(区)分管领导和完成任务的乡(镇)主要领导,给予相应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和金额由各县(区)自行决定。对工作措施不力、完不成任务的乡镇主要领导,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况进行行政问责。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抢抓机遇。香料烟产业是全市重要经济支柱产业。多年来,我市立足国际市场,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突出抓好烟叶质量,推行国际化香料烟生产技术,全面参与国际香料烟市场竞争,打造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保山香料烟已被国际客户认定为不同于希腊、土耳其香料烟香型风格的又一优质香料烟,国际市场地位正在稳步提升。各县(区)要按照“生态、安全、优质”的烟叶生产要求,进一步把发展香料烟产业摆在突出位置,切实转变发展观念,牢固树立发展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制定和完善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促进香料烟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领导,完善政策。各县(区)要及时完善县(区)、乡(镇)领导小组,调整充实工作班子,构建主要领导抓主导产业及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组织格局,为加快香料烟产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要认真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各级种烟的积极性。
(三)落实技术措施,提高烟叶质量。必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坚持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提高种植质量和效益。各县(区)要加强烟叶生产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基层烟叶生产管理队伍;要加强烟农培训和指导,做好入户指导工作,在香料烟生产各关键环节,要提前召开烟农现场会,将关键技术要领示范、传授给烟农,切实做到技术人员到户、实用技术到田、技术要领到人,提高烟农种植水平;要在最佳节令育苗和移栽、严格控水、配套施肥、中耕高培土、规范调制、烟叶安全等过程中加强控制管理,把标准化技术落实到位;要加大农药的使用管理,对使用违禁农药的烟叶,坚决不予收购,并取消一切扶持政策。
(四)严肃种植计划,加强合同管理。各县(区)要按照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收购计划,层层分解、逐级落实,确保计划任务落实到田块、到农户;要严格规范合同管理,按照合同签订程序,在烟叶种植前与烟农全面签订种植收购合同,健全痕迹管理,确保工作规范,严禁出现签订虚假合同、只签不种、多签少种等现象,并将合同签订到户情况报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备案,提高晾晒烟计划管理水平;要严格生产过程控制,按照合同组织供种、育苗、移栽、收购等工作,严把物资、烟苗供应关,适时掌握烟叶收购期间合同调制情况及交售进度,加强对合同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
(五)优化产业布局,确保规模稳定。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产业优化布局力度,立足现有资源,结合本地产业结构和种植结构布局规划,切实抓好基本烟田科学规划和烟区布局,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基础条件好、资源有优势、增产有潜力、发展有后劲、能实现集中连片种植的区域,做到发展一片、建设一片、巩固一片,切实解决“在什么地方种烟”的问题;要培育专业种植户,以维护烟农利益为重点,加大对专业种植户的扶持力度,通过现代管理手段,培育一批有技术、懂经营、会管理的职业烟农队伍,切实解决“谁来种烟”的问题,稳定烟叶规模,提升烟叶品质。
(六)转变方式,创新发展。各县(区)要转变育苗方式,在有条件的前提下大力推广香料烟漂浮育苗,彻底改变传统育苗方式,提高壮苗率,逐步实现专业化供苗;要培植香料烟专业种植村,通过整合资源,加大扶持力度,将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向优势区和适宜区集中,逐渐打造一批香料烟专业化种植村、组,提升香料烟产业在热区的竞争力;要加大土地流转和内促外引力度,由政府牵头,按照政府、公司、烟农各出一点的原则,加大土地流转力度,积极内促外引劳力,努力推动面积增长和实现规模化种植。
(七)加快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全面提升香料烟生产综合水平。各县(区)要按照“一基四化”的要求,以“减工、降本、增效”为目的,以调动烟农生产积极性为前提,着力抓好烟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烟区生产条件,提高户均种植面积,推进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管理,稳定生产基地和生产规模;要创新生产组织模式,成立综合性服务合作社,提高服务水平;要结合实际,尽快研究出台本县(区)2014年香料烟生产的具体意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扶持政策,及早开展基本烟田规划和面积落实等工作,切实抓好2014年香料烟生产。
保山市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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