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舟山市普陀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颁布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8-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舟山市普陀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浙政函〔2013〕122号

舟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调整舟山市普陀区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舟政〔2013〕76号)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白沙乡、登步乡、蚂蚁岛乡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普陀区政府直辖。有关在普陀区政府直辖区域内调整街道办事处事宜,请你市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并报省民政厅备案。

你市和普陀区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精简、效能”的机构设置原则,周密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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