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园林局无锡市绿色无锡“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园林局无锡市绿色无锡“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7-03-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园林局无锡市绿色无锡“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7〕53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园林局编制的《无锡市绿色无锡“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无锡市绿色无锡十一五规划
市园林局
“绿色无锡”建设是全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加快推进“绿色无锡”建设,根据全市城乡绿化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无锡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现状分析
“十五”期间,“绿色无锡”建设严格按照《无锡市林业发展十五规划》和《无锡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加大投入,以率先完成森林覆盖率小康指标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目标,以重点绿化工程为突破,以营造优化生态环境和致富农民为目的,发展城乡绿化事业。
农村造林绿化步伐明显加快。共建设绿色通道500多公里,河道防护林130多公里,建成了一批农村造林绿化精品工程、示范工程。启动了绿色家园示范镇和绿色家园示范村创建活动。林业产业发展迅速,新增经济林、花卉苗木、意杨等商品林15万亩。建成林业基地201个,其中,造林1万亩以上的基地3个,5000亩以上的8个。此外,林业加工流通企业、森林生态旅游业得到快速发展;资源保护得到加强,管理更加规范;林政工作得到有效推进。森林资源总量迅速增加,共计完成造林绿化面积37万亩,林木总面积达到121.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0.3%,基本形成了以宜南丘陵山区、环太湖地区森林为主体,高等级公路、五级以上航道生态防护林为网络,经济林果等各类商品经济林为片区,森林生态园区、农业旅游观光区为点缀的森林资源分布格局。
城区及小城镇绿化取得突破性进展,重点建设“一湖、十河、十路、十广场”绿化工程。公园绿地、单位与居住区绿化、小城镇绿化及风景区建设得到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城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逐年提高,年增长率保持在1.05%以上,至2005年,三个指标分别达到38%、40%、10平方米/人,2003年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初步形成了“一心三环,两楔三轴六廊、多核匀布”的城市绿化格局。
目前,在城乡绿化建设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农村造林绿化方面主要表现为:首先,造林绿化规划缺乏长远性、科学性和刚性。造林绿化规划应同城市总体规划、交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紧密衔接,确保造林绿化的用地面积并以法定的形式确定其用地性质。从长远看,我市现有的造林绿化规划偏重于以现有道路和建设布局为依托,未能很好地体现城乡建设规划的布局和定位,一定程度上会降低造林绿化的景观效果和生态效率。其次,造林品位、水平同未来城市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一是我市绿化建设方向应能体现山水城市特色,有待建设更多体量大、个性鲜明、能彰显城市形象的景观工程,同上海、大连,甚至苏州相比,在数量和品位上都存在很大差距,山青水秀的湖滨山水城市鲜明特色有待进一步形成。二是城乡绿化差异显著。大量的农村绿化没有从根本上摆脱设计标准低,树种配置单一,景观效果差的传统模式。第三,造林成果的保存问题相当严重。不少农村地区造林后的管护未能跟上,造成林木损失严重。城区绿化方面主要表现为:首先,绿化总量不足。按“两个率先”的指标体系要求,城市绿化覆盖率应达到45%,城市绿地率应达到42%,而截止2005年底,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0%,相差五个百分点(还不包括建成区面积扩大的因素),绿化总量存在严重缺口。其次,绿地分布不均。绿地主要分布在宜兴、江阴沿江地带,而老城区和城市北、东南部缺少大面积绿地。第三,绿化功能不完善。城市绿化的人与自然亲和度不够,功能比较单一,特别是没有根据消除城市“热岛”效应要求科学合理布置绿化;市民出行500米范围内,合理布置不小于2000平方米小游园的建设还存在较大差距。
(二)规划制定的必要性
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加快“绿色无锡”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根本途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绿色无锡”建设是和谐社会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有机组成部分,在统筹人与自然和谐中具有重要、独特、不可替代的作用,“绿色无锡”建设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关系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需要。“绿色无锡”建设在生态城市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绿色无锡”建设是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森林覆盖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硬指标,“绿色无锡”建设,事关我市基本现代化的实现,事关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事关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建设。
三是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需要。无锡自然、交通、经济区位优越,科技发达,经济繁荣,但对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人口稠密、工业发达、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脆弱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瓶颈。只有大力推进“绿色无锡”建设,才能全面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发展水平。
四是“绿色无锡”建设自身发展的需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乡居民消费层次和消费结构的不断升级,木材和林产品的需求将明显增加,对“绿色无锡”建设的需求已呈现出明显的多样化趋势。“绿色无锡”建设必须进一步增加资源总量,提高资源质量,实现产品的多样化和升级换代。同时,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改善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必须进一步树立创新意识,提高科技水平,壮大绿化队伍整体实力,才能保证环境景观绿化健康、持续、快速地发展。
二、规划原则
(一)因地制宜原则
充分考虑“绿色无锡”建设现状、地域自然条件和历史文化基础,利用山体、水乡、河网密布的特点,合理引导建设空间,挖掘边角闲置土地、废弃宕口空地,力求集中和分散相结合、地面绿化与空间绿化相结合,依托现有基础,加强道路、河道、水域两侧的绿化美化。
(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统一原则
运用生态系统结构原理、植物群落演替原理、生物多样性原理,对“绿色无锡”建设植物配置和群落进行科学定位,注重对城乡山体、水体、主干道与块状、片状绿地景点等的有机连接,发挥生物防护功能,以提高整体质量,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社会链之间的相互关系,做到需要与可能相结合,充分考虑经济链之间的相互关系,把塑造特大型城市崭新风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优化人居和投资环境、调整农业结构及发展森林产业有机结合起来,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充分挖掘“绿色无锡”建设的商业潜力,大力发展森林产业。通过生态建设,带动房地产业、旅游休闲业、福利养老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力求把“绿色无锡”建设成服务市民的造氧工程、发展经济的产业工程、增加农民收入的致富工程。
(三)人与自然和谐原则
运用多种技术方法,多角度、多途径预测我市未来绿化需求总量,科学设定“绿色无锡”建设目标,遵循生态系统原则和生态学原理,确定主要树种和设计布局。
增绿、复绿、治绿紧密配合治水、靓山、净气效能来实现,为自然界动植物、微生物等生物链的良性循环提供有利条件,注重增建、扩建公共绿地小游园等绿化项目,推广普及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措施,营造居民集中居住区“开门见绿、千米见园、院中有景、鸟语花香”的生态小环境,使居民、村民的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四)城乡一体化原则
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绿地系统规划、无锡市两个率先行动纲要、无锡市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八项重点工作目标,“十一五”期间我市农村城市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农村造林绿化在建设规划、设计、品位及运作机制上将逐步与城市建设接轨,并从构筑城市生态系统、城市绿地系统、城市景观系统的高度,立足长远,编制本规划。
三、规划目标
“十一五”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全市植树造林42万亩,林地面积从2005年的121.6万亩增加到163.6万亩以上,到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4%;市区植树造林14.9万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绿地率达到40%,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5平方米;建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江阴市于2007年前建成“国家园林城市”。
四、总体布局
根据无锡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发展空间格局、大型基础设施布局和自然山水形态,着眼全市,以主城区为重点,构建以太湖为中心、五级以上航道为骨干的河道防护林体系;构建以高速公路为骨架,国道、省道、县镇(乡)级道路为主要廊道的公路景观林带体系;完善以防护林和经济林为主要内容的市际隔离带;全面提高以丘陵山地为主体的生态公益林体系的质量和效能;构建以城镇绿地、开发区绿地、中心村庄绿化相配套的人居绿色环境体系;在市场机制推动下,构建完善经济林果、花卉苗木等产业体系,从而在原有基础上形成点线面相结合,以城市为核心,城乡一体,一湖、二带、三纵、四区、五片、八路、九河为主要建设完善内容的生态景观林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
一湖。沿太湖丘陵山区保护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是惠山、青龙山地区林相保护和改造工程,大浮山军嶂山森林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马山森林资源保护和建设。
二带。市际生态隔离带是指苏锡和锡常生态隔离带。苏锡生态隔离带主要建设沿望虞河、漕湖、鹅真荡、宛山荡水网生态保护林、景观林,东港—羊尖绿化苗木基地建设。锡常生态隔离带主要建设完善玉祁—洛社绿色生态经济林,阳山、洛社经济景观林带。
三纵。指京沪高速铁路加市外环线林带,沪宁高速公路加新312国道二路三带景观林带,京杭大运河加沪宁铁路生态景观防护林带。
四园。指江阴阳光生态农业经济林观光园,锡山区吼山—胶山森林公园,泉山—夹斗山生态观光园,鸿山吴越文化生态园区。
五片。指滨湖区长广溪生态湿地片区,梁塘河湿地公园片区,环太湖公路—南太湖沿岸生态观光片区,锡惠“Y”形水—路交叉生态防护林片区,洛社—前州交界楔形经济林生态片区。
八路。新区、锡山、江阴东干线;惠山区西环线;新区、锡山后港线;惠山、锡山锡昆高速公路;惠山、北塘、崇安广石路;惠山南环路、洛南大道;锡山区锡沙线第二通道、北中路、342省道等绿色通道工程。
九河。新区、南长区、惠山区京杭大运河,惠山区锡澄运河、洋溪河、锡溧运河,锡山区北兴塘河、锡北运河、九里河、走马塘、后溪港生态防护林建设。
中心城区基本形成“一心中踞、十字双环、二楔深入、绿廊联网、公园匀布”的绿地系统布局。
一心中踞:以惠山森林公园、锡惠公园、烈士陵园等组成的城市内部的绿核。
十字双环:沿新运河、古运河、沪宁铁路形成的复合型绿色轴线和沿梁溪河——伯渎港生态景观轴构成十字。双环为沿太湖大道、江海路、凤翔路、青祁路而成的城市内环以及由沿钱荣路、高浪路、广石路而成的二环。
二楔深入:一楔深入城市西侧,包括十八湾、梅园、惠山、锡惠公园、梅梁湖北岸的防护林带;二楔从城市的南侧深入,为大浮风景区、五里湖两岸防护绿地以及市区湿地公园等围合而成。
绿廊联网:通过河道绿化和道路绿化,形成网状的绿色廊道系统。
公园匀布:在环、楔、轴、廊的交叉点自然资源较好的地方,布置由大型中心绿地、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组成的城市内部大面积绿地片区,使多个绿色的核心集聚区均匀分布,形成连续性的公共开敞空间,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与带状公园等均匀分布,保证居民出门不到500米就可以到达一块公园绿地。
江阴、宜兴两市按照生态园林城市标准,依据各自山水特点,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绿地系统布局。
五、重点工程
(一)“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工程
“十一五”期间,全面展开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活动,着力构建体现循环经济理念的生态经济体系、可持续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环境支撑体系、优美舒适的生态人居体系、传承历史的生态文化体系以及高效科学的能力保障体系,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倡导生态文明、绿色生产、绿色消费,优化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围绕创建生态园林城市,针对当前我市的实际情况,在着力推进“绿色无锡”的基础上,还要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任务:
1.注重实效,不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治理,切实加强太湖等饮用水源地保护,全力保障饮用水安全。切实改善城市大气质量,加强烟尘治理,规范户外施工作业管理,加强声环境整治,开展以农村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治理。
2.营造城市特色。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推进引山入城工程,继续实施蠡湖景区建设,继续实施古运河整治。
3.保障市政公用设施高效运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机制,确保水电气系统高效运作,加快推进“畅通”无锡建设。
4.营造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提高市民医疗保健水平,建立健全市民健身休闲娱乐场所体系(公园、小游园体系、文化设施、体育设施),改善市民居住条件。
5.强化各项专项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工作。着手编制创建生态园林城市规划,调整绿地系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资源综合开发规划、水资源利用规划及湿地保护规划等与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标不相符的内容,并加强各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把各专项规划统一到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这一目标上,提高规划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6.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设立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创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下设创建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分工负责。资金保障:在原有资金安排基础上,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投入,重点支持综合性、公益性强的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环境建设项目、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建设。
7.实施步骤。2006年,正式启动创建活动,制定创建纲要、实施意见、行动计划,组建创建工作小组;2007年-2008年,全面展开创建活动,主要指标达到要求。2009年-2010年,年底申报工作,有针对性进行专项整改。
(二)森林资源培育和生态建设工程
1.绿色通道建设工程。高速公路每侧按50—100米计;铁路、一级公路按每侧20米计;二、三级公路按每侧10米计;四级公路按每侧5米计;村道按两侧各一行树计。道路绿化以70%长度按标准计算可绿化面积,全市共计规划绿色通道造林绿化面积7.3万亩,现已有绿色通道造林绿化面积3.6万亩,尚余造林绿化潜力3.7万亩。计划“十一五”期间完成全部绿色通道的建设任务。
2006年、2007年主要实施沪宁高速公路无锡段各个出入口地区、锡宜高速公路的“无锡西”出入口、环太湖公路的闾江立交、陆马公路与钱胡路立交和新312国道锡沙路东风桥段等9处,以及沪宁高速公路与新312国道无锡市区平行段环境整治建设工程。
2.江、河、湖防护林建设工程。太湖、氵鬲湖沿岸防护林按50米计;五级以上航道按每侧30米计;主要河道按每侧10米计。所有河道绿化以70%长度按标准计算可绿化面积,全市可建江、河、湖防护林5.1万亩,目前已有江、河、湖防护林1.7万亩,“十一五”期间计划完成江、河、湖防护林建设面积3.4万亩。
2006年、2007年实施以新运河两侧绿地建设为龙头,实施五级以上航道两侧河道绿色景观及防护林工程。
3.依据新农村建设规划,结合争创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镇村活动,每年建设6个以上绿色家园示范镇,通过5年的努力,全市50%以上的镇建成绿色家园示范镇;每年建设20个以上绿色家园示范村,通过5年努力,全市建成100个以上的绿色家园示范村。
4.湿地水土保持及景观建设工程。以生态和自然绿化为主,结合无锡的历史文化,对环湖沿岸36公里进行全面整治,建成平均宽度500米的环湖绿化带,规划面积2.7万亩。主要包括十八湾沿湖绿带、梁湖路沿湖绿带、五里湖沿湖绿带。建成长广溪湿地公园、梁塘河湿地生态公园、北兴塘河生态绿地、蠡湖新城金色港湾、江阴崎山郊野生态公园、西外环路防护生态公园、蟋龙山公园、宜兴芜申运河带状绿地等。通过退渔还湖、还泽、还滩、水土保持、划定控制范围等综合措施,加大对湿地的保护。其中,长广溪两侧各100米规划控制范围200公顷,梁塘河湿地生态公园规划控制范围约4.8平方公里,北兴塘河生态绿地规划控制范围约2平方公里。
5.退化土地复绿工程。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统筹规划,进一步提高矿山环境综合整治的质量和层次,既做好土地平整利用,又注重重建和美化矿区环境的造景式整治,达到修复山体、清除隐患、平整土地、绿化环境、恢复生态的目标,使矿区的平面和坡面,形态和生态方面得到综合性的治理,成为新的风景亮点。2006、2007两年内完成1700亩石宕整治、复绿任务,规划到2010年矿山破坏恢复率达95%。其中土地平整(复垦)率达95%,矿区边坡绿化率达85%。
6.“退草植树”工程。根据我市现有绿化现状,借鉴深圳、青岛等城市做法,对所有适宜退草植树的绿地都因地制宜地补植不同规格和品种的乔木,达到城市绿化有绿更有荫的效果,使城区内有限的绿地最大限度地产生生态效益。“退草植树”工程由局部到全部,由少到多,有计划分步骤逐年展开。先市区主干道附属绿地,后市区公共绿地,再向区级绿地和居住区绿地延伸,锡山、惠山、新区及江阴、宜兴等市(县、区)要同步进行,力争在3到5年内,彻底解决有绿无荫、生态效果欠佳的问题。
7.林相改造工程。我市丘陵山区有松树、杉树、薪炭林20多万亩,目前,黑松、马尾松正遭受松材线虫病的危害。“十一五”期间,除对正常的松材线虫病病枯死松树进行清理外,还对马尾松林、黑松林、杉木林进行林相改造,改造面积10万亩。对全市现有的21万多亩针叶、阔叶混交林进行改造,其中10万亩改造面积进行更新、改造或抚育,使其成为经济林,或经过抚育逐步过渡到近自然态的森林林相结构。
8.森林公园及生态园建设工程。全市现有国家级森林公园3个,总面积8万亩,省级森林公园1个,面积0.5万亩。“十一五”期间,计划在宜兴、江阴、滨湖区新建5个省级以上森林公园,总面积7万亩以上。
全面展开惠山、青龙山环境综合整治,占地面积约45平方公里。主要解决私葬滥采、山林环境破坏,私搭乱盖、显山透绿困难,管理体制不顺、土地权属不清三大问题。实施钱荣路东侧显山透绿、梅园公园透绿、青龙山林相改造等十二个项目。理顺管理体制,出台《惠山青龙山保护管理办法》等法规,强化管理。2008-2010年,进一步完善惠山青龙山功能,通过市场运作与政府投入相结合,显山透绿,增加休闲、观光游览项目。江阴、宜兴要结合各自山水实际,加强森林公园建设和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江阴加强要塞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宜兴市要加快推进龙池自然保护区、龙背山森林公园建设改造工程。
加强生态园建设。目前我市已有龙池生态园、九龙湾生态园、新洲生态园、龙行生态园等森林旅游、休闲基地。计划“十一五”期间在江阴、锡山、惠山、滨湖新建7个以上、总面积3万亩以上的森林旅游、观光、休闲生态园。
(三)城区、城镇环境景观建设工程
按建设预留地绿地率30%,开发区绿地率30%,独立工矿区绿地率40%,建制镇绿地率30%,城市新建居住区绿地率30-35%,老城区改造绿地率25%的比例,进行环境绿化。城区、城镇环境建设绿化总面积应达到36630公顷,目前已有13320公顷,计划“十一五”期间建设绿地1666.7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性公园、小游园及城镇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等建设。
1.综合性公园建设。2006、2007年建设新区音乐公园、新世界纺织城环境绿化等。2008年—2010年主要实施的项目:三环公园、双河公园、东亭公园、新区公园、伯渎公园、新城公园、高浪公园、锡东公园、洋溪公园、植物园、儿童乐园、毛岩广场、江阴定波公园、宜兴城东新区中央公园、青龙山黄龙山公园等。
2.区级公园及小游园建设。重点是50平方公里的中心城区(二环内),结合地块改造、环境建设、道路工程等建设一批区级公园及小游园。崇安区建成广益绿地广场,南长区建成古运河绿地广场,北塘区建成凤翔休闲广场绿地等,惠山、锡山等区完成中心区广场绿地和配套副中心区绿地公园,江阴、宜兴要结合小城镇组团建设发展,完成小城镇中心区绿地公园,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多的健身休闲场所。“十一五”期间,继续实施市民出行500米有一块不少于2000平方米小游园的便民工程。每区建设街头绿地小游园15—20个;实施社区公园项目,按人均1—1.5平方米的标准,建设社区公园,平均分布于各片区的居住组团,让市民得到更多城市绿化发展建设带来的实惠。
3.城区道路、河道绿化建设。重点建设新湖滨路、运河西路、江海路、金城东路等道路景观绿化;以梁溪河绿化风光带建设为龙头,继续实施城区河道绿色景观及防护林工程。主要实施的项目还有内塘河、九里河等18条河道绿化。
4.新建、改扩建项目附属绿地建设。按相关配套绿地建设标准严格执行。
(四)林业保护产业工程
1.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重点建设、完善四个体系。一是森林扑火指挥体系;二是林火了望监控体系;三是林火阻隔系统;四是森林扑火体系。
2.森林病虫害防治工程。森林病虫害检疫体系建设,按照国家标准站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将全市1个市级及5个区级森林植物检疫站建成国家级森林植物检疫站。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体系建设,规划在宜兴、江阴、锡山、惠山、滨湖建立1个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中心。建立松材线虫病、意杨食叶害虫、意杨蛀干害虫、马尾松毛虫、竹蝗等我市主要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模型,准确地进行预测预报工作。森林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宜兴、江阴、锡山、惠山、滨湖各建立一支森林病虫害防治专业队伍,逐步实现森林病虫害防治的专业化。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全市森林资源电子信息化管理体系,对全市森林资源实行信息化管理,随时掌握全市森林资源消长动态。
3.林业产业工程。“十一五”期间,新发展经济林、花卉苗木9.5万亩,使全市经济林面积达到54万亩,新建完善经济林基地100个以上,争取再建1万亩以上造林绿化基地2个,5000亩以上基地6个以上。发展壮大林业流通企业,再增亿元以上厂家1-2个。森林旅游年产值在现有基础上增加1倍。林业产业年生产总值在现有基础上年增5%以上。
(五)生物物种多样性保护工程
1.加强动植物资源的保育、开发和利用。组织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计划,开展生物资源生态系统调查、生态环境及物种变化的检测、生物资源动态调查和检测,继续与研究机构合作对蠡湖、长广溪湿地进行检测。
对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河湖、自然湿地、水源保护地等生态和景观的敏感区域,划定范围,严格保护,持续利用,同时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加强生物物种、自然植物群落和生态群落的保护。划定惠山青龙山为生物物种保护基地;建立蠡湖、长广溪湿地植物保护基地;建立九龙湾生态茶园保护基地、阳光水蜜桃特色农业保护基地,鼋头渚充山地带性植物区系保护基地。加强宜兴龙池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工作。
体现本地特色,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突出做好就地、移地保护工作。同时,加强珍稀、濒危物种的繁育和研究基地建设。
推进优良园林绿化材料的育种工作,加强和促进本地乡土物种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按建成区用地2%的标准,规划建设苗圃用地;注意加强大苗培育基地和特色植物基地建设;加强野生乡土物种的驯化与培育,引进培育适宜树种,丰富植物物种多样性。
加快动物园的易地建设、植物园的建设;进一步加强鼋头渚兰苑中国兰花种质中心、梅园中国无锡梅花研究中心、锡惠名胜区中国杜鹃花种质资源基因库的物种保护、引种科研工作;推进红豆杉基地、红豆杉种植、繁育和江阴巧集、滨湖马山向山兰花繁育基地建设。继续认真贯彻“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规划建设市级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积极扶持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基地建设;大力开展人工繁育、培育野生动植物产品的开发和利用,规范野生动植物产品的市场经营利用行为,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
充分发挥公园、小游园在生物多样性研究和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每个辖区建有区级公园。到2010年力争建成区的每个街道社区建有一座公园。在中心城区重点景观工程项目建设中建立植物物种多样性示范点。注重发挥公园、小游园在生物多样性方面的科普教育阵地作用,不断提高公众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
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化、风景林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建设,要按《公园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植物配置设施,合理界定植物品种的数量,丰富植物物种。按照《道路绿化设计规范》的规定,进行道路绿化的规划建设,每条主干道都要按规定配置绿地游园,建设一批园林景观路。
2.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合理配置植物群落,形成良性生态环境,为古树名木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挖掘古树名木历史价值,发挥扩展空间、浓缩时间、折射历史、丰富环境内涵、增加文化底蕴等作用。依据《无锡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进行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加强古树名木普查增补工作,对全市范围古树名木进行全面调查,及时报批、公布古树名木名单;进行古树名木定位测量工作,建立电子档案;全面实施古树名木复壮计划;依法查处各类损害古树名木的案件。利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保护意识。
(六)文化建绿工程
“十一五”期间,通过文化建绿把一个城市历史、文化、传统进行浓缩,并与城市绿地景观有机结合,变为城市符号,来体现我市城市人文底蕴和内涵,提高绿化景观品位,展现城市的特有魅力。
1.进行文化定位。对无锡市近现代的历史、文化、经济、人文等所有历史遗存进行梳理,体现以历史文化为核心,城市脉络和文化遗产为内涵,进行文化定位,使其成为文化建绿的基石。
2.制定文化建绿规划与实施计划。以示范带动,选择已建成的具有代表性的城市道路绿地增加文化内涵,同时,对正在实施或计划实施的环境绿化项目进一步完善规划设计、提升绿化文化品位。(1)结合无锡市城市道路绿化景观现状及街景地理位置,先行选择已建成的道路,通过多种形式将文化内涵融入绿地景观。如太湖大道,以太湖石在绿地内点景为主,在石上铭刻体现城市文化的文字、篆刻等,充分体现太湖文化及无锡的太湖品牌;环湖路(桥头公园—蠡湖之光沿湖),以反映吴越文化为主题,结合沿湖景观,在绿化带内设置园林小品,使游人充分领略到吴韵越风的文化气息;解放环路,以体现老无锡民俗民风为主题,突出无锡悠久的人文传统特色,同时使无锡老城区的街景更加美丽;蠡湖大道,以无锡城市历史脉络为主题,结合现状绿地景观,通过园林小品、雕塑、景观灯箱等表现手法来全面反映无锡近现代历史文化。(2)结合风景区、公园的建设,融入城市文化,反映历史文脉,体现无锡现代人的精神风采。(3)文化建绿的研究与环境绿化工程同步展开。城市绿地重要节点特别是蠡湖景区建设、惠山青龙山保护、古运河整治等市重大环境建设项目,展开专项文化建绿研究,其他环境景观项目在规划设计阶段落实文化建绿工作。
(七)风景区管理与建设工程
继续贯彻市政府对风景名胜区管理“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发挥风景区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强对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的管理,把好选址关,从源头上杜绝破坏风景资源的行为。
遵循严格保护、合理开发的原则,继续对锡惠风景区、梅梁湖风景区、蠡湖景区、马山景区、宜兴阳羡景区等风景资源进行整合。
加快立法工作,推进《太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修订和出台。明确管理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利,理顺审批程序,实行统一管理,为资源的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与制度保障。
完善风景区规划修编,对各景区中的核心景区进行重新划定和景区规划。理顺管理体制,针对太湖风景名胜区内景区景点比较分散、条块分割较多等现状,对风景资源和名胜区逐步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进一步明确“绿色无锡”建设目标责任制,继续实行城乡绿化领导工作责任制。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一层管一层,严格考核奖惩。做到领导责任到位,资金投入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进一步提高适龄公民义务植树的尽责率,建立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制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深入扎实地开展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提高义务植树的实效。
(二)强化法制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绿化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城乡绿化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城乡绿化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和城乡绿化工程招投标制度的贯彻执行,推行城乡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和绿地养护技术规范。加强城乡绿化监管能力建设。
(三)依靠科技,提升水平。坚持依靠科技,采取综合措施,优化林种、树种结构,推广先进适用城乡绿化模式,发展混交林,加快农村造林步伐;把好造林规划设计、种苗培育、种植管护等各环节质量关;抓好城乡绿化质量,坚持质量与数量的统一,生态效益与景观效益的统一,建立符合无锡实际的城乡绿化技术标准,对重点绿化工程精心设计、精心施工,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四)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推进“绿色无锡”建设,重在推进政策完善和机制创新。城市绿化方面:一要完善并颁布实施《无锡市绿地系统规划》,尽快出台城市绿线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绿线管制”制度。二要规划建绿、依法建绿。结合地块改造、环境建设、道路工程等,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切实改变无锡城市绿化总量不足、绿地分布不均衡的局面。三要完善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体系,强化区级绿地管理成效,全面推行和完善绿化养护管理招投标制度。四要理顺并完善依法行政体系,对城市绿化、风景资源要严格依法审批、依法监督、依法管理,杜绝重大破坏绿化成果行为。大力推广城市森林、树木、绿地的“认养”、“冠名”等做法,积极鼓励企业、社会团体、个人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和管护。林业发展方面:一要创新经营机制。按照“谁绿化谁所有、谁投入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的原则,大力推行合作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造林,积极推广“绿色订单”和“合同种植”。二要创新管护机制。在保证国家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林地或宜林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允许使用权进行合法合理流转,建立起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多元化、责权利相统一的新机制。三要创新投入机制。建立“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市场运作”的新机制,各级政府对城乡绿化工作要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采用一次性补贴与以奖代补相结合的方法实施。放手发展非公有林业,通过招商引资,形成各种社会资本参与城乡绿化的机制,全力构建国家得绿、投资者得益的双赢局面。
(五)确保“绿色无锡”建设用地。“绿色无锡”建设用地是我市城乡绿化中的“瓶颈”,应采取多种方式加以解决。按照《江苏省造林绿化标准》中规定的各种标准做好各项工程的用地规划,通过控制各个工程规划设计,从宏观上保证“绿色无锡”的建设用地。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的城市绿化用地不得占用。各类工程建设按《无锡市绿地系统规划》要求,配套绿化用地与主体工程同步征用、同步实施到位。加大对搭建和临时违法违章建筑的拆迁力度,注重拆除城市主干道轴线上的此类建筑。在农业生产结构调整中,采取地方政府部分补助的办法,规划建设绿化隔离林带、生态防护林带、经济林等,利用租用、承包的方式进行绿地建设。中心城区内,部分单位、工厂外迁后的土地,由政府统一安排,用作绿化。
(六)强化考核,规范管理。制定和完善考核奖励的实施办法,强化考核力度,促进“绿色无锡”建设,确保“绿色无锡”建设的有序推进。由市行政职能部门牵头组成专门的考核机构,负责平时的检查、督促和推进,年终对各管理主体实行全面考核,加强工作督查,建立健全由市级推进督查组督查、市级有关职能部门督查、市(县)区党委政府督查三位一体的工作督查体系,确保“绿色无锡”建设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证“绿色无锡”建设有序推进。
(七)各方配合,形成合力。“绿色无锡”建设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市发改委要把“绿色无锡”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市财政局要把重点工程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市规划和国土部门要做好规划调整、土地调整等工作;市交通和水利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在道路交通、水利工程范围内搞好造林绿化工作;市园林绿化部门负责城区主干道、出入口造林绿化的设计、协调及全市城市绿化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农林部门负责全市农村绿化和山林绿化,特别是技术指导、苗木调运、政策落实、考核验收等协调管理工作;市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为“绿色无锡”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附件:1.2006-2010年各市(县)区农村造林绿化指标
2.“十一五”期间城市绿化指标(增长量)一览表
附件1:
2006-2010年各市(县)区农村造林绿化指标
单单位:万亩
市(县)区
合计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全市
42
9.2
9.2
8.6
8
8
江阴市
16.6
4
4
3.6
3
3
宜兴市
11.5
2.3
2.3
2.3
2.3
2.3
锡山区
6
1.2
1.2
1.2
1.2
1.2
惠山区
5.4
1
1
0.8
0.8
0.8
滨湖区
1.6
0.4
0.3
0.3
0.3
0.3
新区
1.9
0.3
0.4
0.4
0.4
0.4
注:造林绿化指标中含花卉苗木面积。
附件2:
“十一五”城市绿化指标(增长量)一览表
年份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备注
绿化覆盖率(%)
41
42
43
44
45
绿地总面积(公顷)
7103
7215
7486
7761
8000
绿地率(%)
38
38.2
38.5
38.8
39.2
绿地面积年增长量(公顷)
112
263
271
275
239
公园绿地总面积(公顷)
2436
2607
2904
3335
3750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11.2
12.5
13.5
14.3
15
公园绿地年增长量(公顷)
216
387
297
431
415
市区森林面积(平方公里)
239.53
258.86
276.86
294.86
312.86
按市区陆地面积1283平方公里计
森林覆盖率(%)
18.67
20.18
21.58
22.98
24.39
市域森林面积(平方公里)
872
933
990.3
1047.6
1100.9
按市域陆地面积4003平方公里计
森林覆盖率(%)
21.78
23.31
24.74
26.17
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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