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2年度海堤公路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2年度海堤公路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颁布单位: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 | 文号:盐政发〔2003〕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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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3-03-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2年度海堤公路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盐政发[2003]066号
各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委、办、局:
2002年,各有关县(市)、市各有关部门围绕海堤公路建设目标,团结一心,奋力拼搏,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海堤建设各项目标任务。为鼓励先进,再聚干劲,进一步推动海堤公路建设更快更好地实施,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海堤公路建设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盐政办发[2002]129号)精神,特作如下表彰奖励决定:
一、东台、大丰、射阳、滨海、响水等县(市),完成年度计划任务,按年度完成投资额的千分之三给予奖励,由市计委负责核定,奖励资金由各县(市)自行安排。在此基础上,经综合平衡,确定大丰市、射阳县为2002年度海堤公路建设先进县(市),市政府各给予3万元奖励。
二、市计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资源局完成年度计划任务,市政府各给予2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经综合平衡,确定市交通局、市水利局为2002年度海堤公路建设先进部门,市政府再给予各3万元奖励。
三、确定张守敬等63人为2002年度海堤公路建设先进个人,由市政府按500元/人标准给予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海堤公路沿线各县(市)、市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发扬艰苦奋斗、创新创业、团结拼搏、进位争先的盐城精神,努力为海堤公路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2年度盐城市海堤公路建设先进个人
二00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2年度盐城市海堤公路建设先进个人
市直:
张守敬陈同芳何桂英还学东卢峰周启兆
刘文俊叶小强还爱宁韦向东陶道前张东浩
吴伯勤罗建林王玮龚志明陈建斌裴义婷
张红兵丁胜夏春柏任伟路璐
东台:
戚太龙马钦林张国相叶旦生周东常沈秀萍
郑华美周义珏
大丰:
褚国栋朱国新许彪王永富李伟席刚
康北国陈占勤
射阳:
周健云刘素春倪祝青程焕春陈风宣俞光贵
吴俊汉瞿茂祥
滨海:
陈必初凡正扩丁加洪邸顺陈鹤祝孙兵
张德权胡高亮
响水:
邵礼青徐志迅王春齐姚海忠陆从华汤熙康
刘必伟缪福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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